教徒。”
“我的手上沾满了鲜血,但我却是兴奋的,我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完全麻木,没有觉得有丝毫的不妥。直到,我遇上了小米儿,我的女儿。她是我制造的第一个后嗣,跟我有着最亲密的血缘关系,我非常的喜欢她,喜欢听她叫我妈咪,每当听到她柔柔软软的声音,我都会觉得那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而我,也好像是回到了我一开始存在的时间,在那群与世无争的人群中穿梭,看时间一点点变迁。小米儿就像是我罪恶的救赎,在我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嗜血女王的时候,给我带来了一丝残存的美好。好多的时候,我都不明白,血族有什么错,我们不过是跟人类不同而已,我们需要鲜血为食,但并不伤人性命,这样和平共处,不是很好吗?就像我一开始来到世界上的时候,那些人都会善良的把鲜血给我,而我帮他们做事,大家互相帮助,各取所需而已。可是那些光明教徒,却是非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才甘心。说什么要替人类铲除我们这群嗜血的怪物,真是可笑,若不是上帝当初有失公允,又何至于酿成兄弟相残的悲剧,他已经惩罚了该隐,却还要他的徒子徒孙继续做那种无耻的事情,还真不愧是最无耻的人。”
西雅黎有些激动,眸色都被那仇恨的情绪渐渐染红:“所以他们都该死,所有的光明教徒,都该死。我连最后的一丝同情心也没有了,他们死的时候,我甚至是开心的。可是,我的小米儿却死了,死在狼族的手中,被他们活生生的撕裂残杀,那一幕,到现在都留在我的脑海中。所以我没有办法原谅狼族,从那以后,我见一个就杀一个,闹得最后,长老院那些老不死的,竟然不允许我出城堡了。因为那时候暗界已经产生,我们暗界成员,包括血族,魔族,狼族,巫族等等,都要一致对外,即便内部有矛盾,也不得做的太过分。可我从来都不屑于理会那所谓的君子协议,依旧我行我素,以至于,若非是关系到血族生死存亡之时,他们绝不将我唤醒。”
“如果没有想起小米儿,我想我一定会杀了狼锦枫。”西雅黎伸手环抱住墨琰的腰:“可是我一想到小米儿,我就心软了,她那么那么的善良,所以我杀人的时候,我就会想,我的小米儿,她是不是会不开心,会不会再也不喜欢我了。要是连我的小米儿都不再喜欢我了,那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谁喜欢我。墨琰,你知不知道,几万年的时间,太孤独了,孤独到独孤都已经成为一种毒药了,连我都无法幸免的毒药。”
“你还有我。”墨琰低头,含住那樱粉色的唇瓣,温柔的辗转,低声呢喃:“小傻瓜,我喜欢你,你还有我,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虽然不止一次好奇她的来历,可对他而言,这根本就不重要。因为他从一开始选择了她之后,就已经注定了此生,上穷碧落下黄泉,都不可能再放手。他墨琰想要得到的东西,即便是用偷的用骗的用抢的,也绝对绝对不会放手。
“墨琰,我决定留下来了,我不回去了,我就留在这里,我们永远永远都不会分开。若是有一天,你厌倦了,你厌倦了我们在一起的生活,那我就杀了你,然后忘记你。现在,我不想犹豫了。以后,我不再是血族的女王,我只是西雅黎,只是要跟墨琰在一起的西雅黎。”她静静的望着他,轻声说道。
“好。”墨琰点点头:“我带你回黑耀国,等所有的事情都办妥了之后,我们再回家。”
“你说了好几次了。”西雅黎撇嘴。
“是因为你不愿意跟我回去,你不知道,我有多么迫不及待的,想要把你藏起来。”这个磨人的小东西,她难道不知道,他等她多久了吗?
“墨琰,你,愿意,成为我的同类吗?”
第104章:大婚
西雅黎听到自己的心在颤抖,她其实很害怕,害怕听到她不想听到的答案。那么她用了那么大的决心才决定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
不料,墨琰却是轻轻一笑:“哦?有什么好处吗?”
不知为何,西雅黎竟是隐隐的松了口气,手在他腰间捏了一把:“你会长生不老,还会变得非常强大,在这片天地之间,几乎再无敌手。”
她是要把她自己的血液与生命与他共享,而不是让他成为自己的后嗣,所以,只要他一改变,那必将是几乎能够与纯血种媲美的存在。恐怕就连十三氏族,也无法超越他。
当时,无论他变得多么强大,都不可能超越她。即便是她与他共享了生命和力量,但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仍旧是她制造了他。
“当初你沉睡之前,所说的,你能够救我,便是用这种方式么?”墨琰想起当初她沉睡之时,再三叮嘱他,一定要等她醒过来,她会救他。
原来是这样。
比起他这个随时都会死的短命鬼而言,她却是长生不老,这样的差距,还真是不小。
“我不记得我说过什么了,只是现在,你愿意吗?”愿意用这种方式,永远跟她在一起吗?
“我当然愿意。”墨琰亲吻着她的耳垂,低声说道:“只不过,可以等我们回家之后吗?让我把还没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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