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爸爸刚刚堆积出来的睡意,又被打没了,有点不耐烦的说:“他啊,那小子可不像他表现的那么无害!”
可怜的陆小少还不知道,他未来的老丈人对他的第一印象,竟然是这样的。
第二天,陆思凡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他一扭头,旁侧睡着的宋明杰早就没有了身影,唯独留下叠的和豆腐块的被子。
陆小少一怒,你会叠豆腐块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叠。你还别说,这个陆小少真会。他小时候在大院里,没少被各家爷爷扔进部队里训练,尤其是他爷爷,恨铁不成钢,骂道:“你这个小兔崽子,连被子都不会叠,要你有什么用?”
于是,那个夏天,陆思凡蹲在部队宿舍里,练习了无数遍的叠被子。
郑妈妈叫陆思凡去吃早饭时,就看见客房床上并排摆了两个豆腐块被子,整个人瞬间泪奔,她叠了一辈子的被子,都没有这么标兵范的时候。
陆思凡吃饭时没看见郑好和宋明杰,郑爸爸也早就去上班了。于是,他问郑妈妈:“伯母,郑好好他们呢?”
郑妈妈边给他添了一碗粥,边说:“早上五点多就上山上坟去了。”
郑好好家乡不算发达,虽然有公墓,但大部分老百姓都在深山里有祖坟,一般都在深山沟里,路途并不好走,上坟的时候,也形成了一种习惯,越早去越好。
陆思凡又问:“是邹布南?”
郑妈妈眼睛一亮,坐在饭桌对面,问他:“你也知道他?”没等陆思凡接话,她叹了一口气,哀怨的说:“好好觉得,邹布南是她害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片警的那段管琐碎事的描述是真的,是一个警察同学讲给某伊梦的~(≧▽≦)/~啦啦啦,所以我们的警察同志也是万能的!
贤妻良母
“好好觉得,邹布南是她害死的。”郑妈妈说完这话,便不再往下说。
陆思凡想问,却压下心中的好奇没有问。
两人面对面的坐着,屋内十分安静,只有陆思凡喝粥的细微声音。倒是郑妈妈又说起话了:“邹布南是好好的青梅竹马,比好好大了六岁,好好上高一时,他上大一,是警校,平日里放假少,唯一放暑假的那次,回来带着好好出去玩,再后来,因为见义勇为追小偷,就一去没回来。”
郑妈妈喘了一口气:“找了半个月,后来找到时,尸体已经腐烂不堪了,这孩子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陆思凡有些不解:“他的死,怎么可以怨在好好身上?”
郑妈妈说:“是好好的钱包被人偷了,本来好好先追上去的,结果邹布南不让,自己去追了。好好虽然从小跟邹布南练武术,那时候都是学着玩的,身手不是那么好,想跟上去,也没能追上。”
“这事跟好好没关!”陆思凡下了结论。
“可是好好不这么想。”郑妈妈继续讲:“发现邹布南尸体后,好好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而是开始拼命刻苦的学习,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练武术,那时候开始到现在,她再也没有玩过。后来报志愿的时候,偏要去报邹布南上的警校,毕业时又进了刑警队,她就是咬着一口劲,要替邹布南完成梦想。”
“那郑好好以前的梦想是?”陆思凡突然觉得这么问有些残忍,那么个花样的女孩子,满屋子公主梦幻的女孩子,肯定是放弃了梦幻的理想,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
郑妈妈笑了笑说:“好好以前的梦想,说出来都不像是梦想。”
这么一说,陆思凡更好奇的了。
郑妈妈说:“哪家女孩子的梦想,会是说,长大后要当个贤妻良母!”
贤妻良母,陆思凡脑补郑好好狠揍他的暴力的模样后,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了。
倒是郑妈妈对陆思凡上了心:“思凡啊,你家是哪里的?做什么工作的?有女朋友了吗?”
陆思凡不疑有他,老老实实回答:“我北城人,开了一家小公司,目前单身。”
郑妈妈又问:“你父母都干什么的啊?家里哥几个?想找个什么样的?”
……
中午的时候,郑好好和宋杰明终于回来了。这一上午的功夫陆思凡已经完全俘获了郑妈妈的心,于是迎接郑好好和宋杰明的时候,就想是自家人在迎接客人。
郑好好明显心情不好,她掏出手机递给陆思凡:“有个电话找你的,说是你哥。”
陆思凡接过电话拨回去,果然是哄好了孩子的叶思辰。叶思辰说:“陆小少,我听说了你一路来的囧事,以后这种事要多多发生,这样大家才有乐趣。”
陆思凡咬牙切齿:“哥,你可真是我亲哥!”
终于在被叶思辰打击了一番后,陆小少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转身进屋,就听见宋明杰在和郑妈妈告辞,这完全出乎了他意料,整个人愣在门口,心中决定厚着脸皮继续赖下去,等到救援到来。
郑妈妈挽留宋明杰:“明杰啊,怎么不多呆几天呢?”
“谢谢伯母好意,队里还有事,这次过来,一是不放心好好自己回家,二是过来看看布南,来的匆忙,等下次有机会,我一定在伯母家多住几天。”
听他这么说,郑妈妈也不好挽留,推搡着好好下去送人。
郑好穿好衣服准备下去,陆思凡也拎着一件外套走了出来,喊着:“郑好好,我和你一起送他!”
于是,三个人一列的下了楼。
宋明杰没让郑好远送,出门就招了一辆出租车,跟他们告别。
陆思凡见郑好情绪一直不高,穿的有些单薄,脱了外套递给她:“喏!”
郑好正在溜号,转眼间眼前伸过来一条胳膊,手臂上搭了件外套,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抬眼瞧见陆思凡的只穿了件紧身运动衫的样子才明白,也没接,只是说:“我不冷,你穿吧!”
“跟我客气啥,就这么几步,你赶快的!”
郑好也没有再反驳,接过衣服披上。她不是第一次穿他的衣服,大小还和上次一样,长的像条裙子。
两个人默契的往回走,拐过楼角,迎面走过来个身材高挑的年轻女人。那女人踏着一双十厘米的黑高跟鞋,身上穿了一套咖啡色的女裙,整个人看起来很素雅。
郑好突然停住了脚步,眼睛看向对面的女人,陆思凡也跟着停下来,不动声色的打量她二人。
那女人没停,又走了几步,走到郑好面前,才停下脚步。表情很冷,眼中饱含着怒气。
“隋宁姐。”郑好低声唤了一声。
隋宁并没有回答,而是扫向了郑好身后陆思凡,片刻后,眼神又开始打量郑好披着的那件衣服,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新男朋友?”
郑好并没回答,陆思凡也没有贸然出声。入秋的季节就是凉,一阵风吹过,街边的大杨树又飘落了几片叶子。
对峙了许久,隋宁冷笑,说出的话更加骇人:“郑好,你害死了邹布南,凭什么活的这么心安理得?!”
郑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思凡看不过去了,上前一步,伸手拦住郑好的肩膀,露出他那副招牌笑容:“这位小姐,说话是要讲法律效率的,警察都没给郑好定罪,你这样擅自诽谤,可以告你诬陷的。”那女人正要说话,陆思凡哪肯给她机会反驳:“你放心,我们好好善良无比,又叫你一声姐,肯定不会去告你的。好了,起风了,郑好好,回家喽!”说完,就摆出一副你看我们多善良的表情,拉着郑好快速离开了,留着隋宁在愣在原地,还没反应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人走进楼梯洞,郑好突然说了句:“陆思凡,你信吗?邹布南的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她说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
陆思凡咧嘴一笑:“那当然了,肯定跟你没关系的。”
爬到八楼后,郑好脱下陆思凡的衣服,递给身后的陆思凡,小声的说了句:“谢谢!”不知道是谢谢这件衣服,还是谢谢他的信任,或者兼而有之。
郑好睡饱了一个下午后,出了卧室门就看见陆思凡竟然十分居家的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帮郑妈妈择菜。看他和郑妈妈又说有笑的,择菜的经验相当老练。
郑好从冰箱里翻出倒了一碗郑妈妈自制的野葡萄汁,端着碗倚在厨房门口,一边喝一边听里面聊天。陆思凡口才很好,现在已经给郑妈妈讲到他到云南丽江古城旅游的时的事情。
只听他说:“他们那边的少数民族,有很多是实行走婚制,没有家庭责任的束缚,维系关系的要素是爱情,没有经济联系,一旦发生感情转淡或发现性格不合,随时可以切断关系,有人说因此而使得男女关系较为平等,不似其他民族的婚姻关系中牵系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网络。”
郑好只是听着,并不插话。
就听陆思凡继续说:“不理解他们的思想,要是我,还是老婆孩子热坑头最踏实。”
听到这话,郑妈妈笑了,打趣他:“小伙子,在哪学的这话,可真实在。”
“我姐老家是在东北的,从小跟她耳濡目染,也会几句东北话。”
“哦,思凡还有姐姐啊,什么家的亲戚?”
陆思凡挠着头发,眉毛纠结:“嘿嘿,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现在嫁给我表哥,成了我表嫂了。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该管她叫什么,多数情况下还是叫姐。嘿,郑好好,你起床啦?”陆小少刚刚发现郑好,她端着碗,笑眯眯的,大概是做了好梦,心情不错。
一看女儿起来了,郑妈妈开始板着脸念叨:“朋友到家里来做客,你倒好,自己睡的香甜!快去洗把脸,带着思凡出去走走。”又转向陆思凡,慈眉善目,语气温柔的:“思凡啊,别弄了,快去洗个手,我让好好带你出去逛逛。我们家这边地方虽然小,但风景还是不错的,你是北城来的吧,那边是平原,我们这边是丘陵,跟你们那边可不一样。”
其实来时候,陆思凡已经发现了,坐在出租车上,没走多远就爬坡,不一会儿又开始下坡,他当时就觉得在这边更适合开越野车。
郑好带着陆思凡往小区后面走,因为这边是丘陵地带,基本没有多少平地,放眼望去,都是绿油油的高低起伏的山,而居民楼大多都是在山坡开辟出来的不算大的阶梯平面盖上去的。基本一个平面,就能放下一栋楼,挨着的另一栋楼,就盖在比这个阶梯平面高的后面。就这样,顺着山坡的起伏度,盖出一大片的阶梯状居民楼,坡度角绝对超过45度,和地理书上学习的知识,很不相符合。
于是,陆小少惊呼了一声:“这房子能住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某伊梦有个同学,她的梦想就是长大后要当个贤妻良母。而她本人真的贤妻良母型的,把人照顾的无微不至。
“这房子能住人吗?”是闺蜜的男朋友第一次来我们家乡看见丘陵坡上的楼房后的第一反应,闺蜜的男友老家是平原的哦o(n_n)o!
看好的女婿
房子当然能住人,而且几十年来都住过来了。郑好笑着跟他介绍:“我们镇上基本上没有平地,除了郊区那边,就是市中心的火车站算是平的。不过,市中心的火车站,当年是个大坑,是人为给填平的。”
陆思凡感慨一句:“真是工程浩大啊!”
两个顺着山坡小道一路逛下来,有说有笑,看着就十分和谐。郑好认真的介绍自己家周围的景物,陆思凡时不时接上几句搞笑的,默契十足。
夕阳西下,火红的斜阳照的天空明亮耀眼。郑好指着大片的火烧云,兴奋不已的对陆思凡讲解:“你看,你看那片晚霞就是火烧云,俗话说: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一定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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