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壮点头:“当然记得,可是,这跟拉斐尔有什么关系?”
“呵呵,没有拉斐尔你去不了中东,情报显示,在沙特有个基地,你被拉斐尔抓住后,他不敢在美国把你怎么样,所以,接下来就看你的造化了……”
王壮有些郁闷,他明白落到拉斐尔手里会是怎样的磨难,但是,任务就是任务,不能问的太多,只能无条件接受。
王壮双手一摊道:“好吧,告诉我细节。”
三个人叫了饭后茶点,坐在美利坚现代化大都市纽约帝国大厦的顶层餐厅,开始密谋刺杀中东某国国王的定点清除行动细节。王壮一个人在餐厅坐了很久,向日葵跟荷花离开一个多小时后,他才结账离开。
一个星期后,王壮驾车行驶在美国西部著名的科罗拉多大峡谷,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土塬地带,他终于跟拉斐尔佣兵队“意外”邂逅了。其实这都是计划中的一部分,必须让拉斐尔找到王壮。
拉斐尔的形象很是沧桑,霍雅跟小乔治都在,他们站在黄沙土道上,就象上个世纪的土著响马,单手据枪,嘴里叼着手指粗的雪茄。
王壮把雪佛兰农夫车停下,打开车门下车,摊开双手,笑笑道:“世界很大,我们却总能碰到!”
拉斐尔也笑了道:“你们中国有句话,叫做冤家路窄,江,别来无恙!”
“还行吧,三位老大是专门在这里等我的?能不能告诉我,你们怎么找到我的?”王壮的手刚一动,霍雅手里的马枪就指向了他,王壮耸耸肩,不动了。
拉斐尔一摆头,说:“走吧,我们换个地方聊聊!”
王壮还没反应,就觉得后脑风声逼近,他知道,这三个人绝对不是佣兵队的全部,周围的土塬上,应该布置了狙击手,他觉得脖子一凉,被蜜蜂蛰了一下似的,他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王壮被带到附近的一处秘密农场的地下室,王壮有些郁闷,自己是怎么被麻昏的?可是没容他多想,拉斐尔就已经开始了对他的审问,审问持续了很久,最后拉斐尔倒了一杯红酒拿在手里说道:“江,我不跟你废话,就两条路,要么把货叫出来,要么死。”
王壮笑笑说:“我都说了一百遍了,那批货真的不在我手里,江湖传言你也信?老大,你杀了我吧!
拉斐尔眯起眼睛,猛地喝下一杯酒道:“你确定?你拿定主意了吗?”
王壮点头,挺直了身板,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484野兽一样的男人
“那就对不起了,我们不会亲自动手干掉我们曾经的战友,我会带你回去,去中东,把你交给我们中东基地的老大,处决你的时候,我们不会在场,现在要你受点委屈了!”拉斐尔边说边从后腰掏出来一把很小的手枪。
“江,不会有任何痛苦,一切就跟一场梦一样!”他的话音未落,王壮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一麻,百毒不侵的身躯,再一次被神经麻醉枪麻翻了。百毒不侵是指肉身,可是这种神经试剂,是一种尚在试验阶段的超级麻醉药物,除了注入研究这种试剂同时研制的的神经元抗体,没有任何解药。
王壮被小乔治抱住才没有跌倒在地上,拉斐尔一摆手道:“弟兄们,我们该走了!”
王壮醒过来是在第三天的中午,他感觉眼皮好沉,就像有千金的秤砣坠在眼皮上,接下来就是饥饿,他素来食量大,三天三夜未进食,尽管也没有太多的消耗,但是他还是饿得前胸贴后背,浑身一点劲儿都没有。
“王壮!”一个人用蹩脚的汉语发话了,“你醒了就睁开眼睛,看看这时什么地方!”
王壮艰难地睁开眼经,一下子,刺眼的白花花的沙子,一望无际的沙子又让他闭上了眼睛……
“哗!”一桶冰水兜头盖脸浇灌下来。王壮一个激灵再次挣开眼睛。眼前全都是沙子,大海一样的沙子,到现在,他的大脑才恢复了运转,这里是沙漠!难道自己真的到了沙漠?
“欢迎来到沙特阿拉伯!”一个穿着沙漠迷彩服的高大汉子站在他的面前,他讲的英语。
王壮发现,自己被绑在一杆粗大的十字架上,双臂伸展,被绑在两边的横杆上,上身赤露,下面只穿着一条短裤。
现在,身上的冷水已经被灼热的烈日烤晒干了,接下来是刀子一样的阳光刺在身体上。他盯着面前的黄褐色迷彩服,上面居然还有军衔,两杠一星,全世界的军衔都大同小异,两毛一就是少校了。
这位少校还有个臂章,上面是一只狼头的图案。“自我介绍一下!”迷彩服的脸色黝黑,典型的欧罗巴人种抠髅眼儿高鼻梁蓝眼睛,只是,他的面色跟黑人差不多,他带着一顶迷彩软沿遮阳帽,酷热的骄阳下,迷彩服却都是长袖长腿的,脚上也是一双黄褐色的沙漠迷彩战靴。
“我叫杰森,叫我杰森少校!我看过你的资料,你曾经是拉斐尔战队的一员,都是战士,这就好办了,我们不饶圈子,拉斐尔下不了手,人之常情,但是我,人称沙漠豺狼,我会把你的皮肤一寸一寸在太阳下晒曝!年轻人,想想吧,只要回答我的问题,我马上就送你去空调房喝啤酒吃牛排!”
“ok!豺狼先生,你把我绑上来问我问题这叫刑讯,我明确地告诉你,我王壮不是吓大的,你有什么招数都来吧!”王壮怒目道。
“呵呵!很好,有骨气!那我们就开始吧,屠夫,从第一关开始,先让他皮开肉绽,打掉他的牛气!”
屠夫,顾名思义,是一个野兽一样的男人,他的身材让王壮想起来他在擂台上干掉的那个山一样的家伙,这位屠夫简直就是一堆臭肉。
屠夫赤膊上阵,手里拎着一根铁蒺藜钢鞭。王壮心头一颤,这种鞭子用合金特制而成,上面布满了铁刺,一鞭子抽在人身上,必定是皮开肉绽,鞭鞭见骨!
王壮扭头四下看看,他面前是茫茫沙漠,被太阳照得热浪滚滚,仿佛所有的沙丘都是活动的,飘浮在地面一样,模糊的,是那样的不真实。
他的左边站着豺狼,那个杰森少校,在他的右边是那个屠夫,手里拎着四五尺长的蒺藜鞭,他看不到他的身后,应该有若干个持枪的士兵吧?或许有帐篷,还是简易的沙土营房?他听不到一点声音,一丝风声都没有,只有超过四十度火辣辣的太阳,他觉得,不用那个鞭子抽,自己已经被晒得油水四溢了,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成为一具木乃伊。
屠夫走到他的面前,小眼睛眯着,嘿嘿地冲他冷笑,他抡起了鞭子!王壮早就运气于体表,他完全有能力绷断捆绑在自己双臂的牛皮绳,但是他将牙一咬,决定扛下来这皮肉之苦!
“来吧!懦夫,你还等什么!”王壮大声暴叫道。
屠夫的鞭子举起来,王壮的眼睛盯着他的眼睛,这家伙咬牙切齿,一定是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一鞭子劈头盖脸就下来了!
“啪!”鞭子落在王壮的肩头,斜肩带背从胸前抽过。尽管他运气护体,但是,铁蒺藜鞭就是铁蒺藜鞭,皮肉再怎么也变不成铁板,一鞭子下来,他的皮肉还是被撕开了一道血口子。
“啊!”他疼得大叫出声。
他毫无顾忌地大声喊叫着,面对空旷的沙漠,他的叫声显得那样的渺小和无助……
屠夫的鞭子却不会因为他的叫喊而终止落下,反而受到刺激更加的玩命抽打,不一会儿,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只觉得全身上下都是黏稠的血在流淌。
“停!”在抽过十几鞭之后,豺狼终于喊停了。
“王壮,感觉怎么样啊?是不是特别的爽?你是我看到的挨过十鞭还能睁着眼睛的第一人,一般两三鞭就死过去了,我要看看你身上长的是不是人肉!”豺狼走到他的面前,伸手在他胸前的伤口上狠狠地用手指戳了一记。
“豺狼,没事,就跟挠痒痒一样,还有什么都来吧!”
“都来,慢慢来吧,我怕你受不了!小子,你先给我在这里晒到天黑,天黑之后,我们来第二项!走,我们回去吃冷饮!妈的今天四十五度,烤死了!”杰森少校骂骂咧咧走开了。
王壮吐了一口血水,太阳很快就将他的血晒干了,一片一片,一条一条的血痕,伤口马上结痂,身体有如爆裂般的疼痛。
他看着眼前的沙漠,跟他心目中的不一样,原本以为,沙漠是平的的,一望无际,就像大海一样,可是眼前的沙漠却并非如此。
一堆堆的沙丘,一道道的沙梁,所见并不远,甚至还有很高的沙山。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在沙漠地区也有匪帮存在,原以为毫无遮拦的沙漠如何藏身,现在看来,地形还是极其复杂的。
感觉身后没有了声音,他尝试着去崩开手臂上的牛皮绳,可是谁知,稍一用力,那牛皮绳就深深向肉里面嵌,卡得几乎勒到骨头,只要一发力,那牛皮绳就越加的紧。现在,王壮真正感觉到了什么叫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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