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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作品:断了的歌|作者:不言败|分类:其他小说|更新:2025-05-12 09:00:27|下载:断了的歌TXT下载
  但我孤单行走,你会在我身后吗?

  我承认自己的私心,我是要唤醒在你心中一直沉睡着的白宁,从而唤起那段惨痛的记忆,我早已料到你会去温哥华,本来是可以阻止你的,但我已失去了原有的资格。

  我现在已经没有了爱你的权利,我与你,已经不再平等了。

  不要试图找我,你懂得。

  颜菲

  写于你去焦城的第二天。

  第三章 游荡在巴芬岛的灵魂日记 1、燕别

  1

  她依然静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听着叶落的声音,听着渐渐变冷的风吹过的声音,听着皮皮在一边弄球的声音,以及我慢慢走到她身边的脚步声。

  “你来了。”她转过脸来,微笑间掺杂着一丝兴奋。

  “这次你又怎么知道是我呢?”我看着她日渐消瘦的脸颊,不由心生怜悯。

  “可能是希望你会来吧。”她调皮的笑了笑,美丽的大眼睛眨了眨,让我产生一种她已经看到了我的错觉。

  “最近很忙。”我在她身边,心情怎么也悲伤不起来,可能是她太安静了吧,有一种与天空融合的感觉。

  她向旁边挪了一下身子,示意我坐过去,然后说“那么你的女朋友有没有怪你没时间陪她?”

  “不会。她永远都不会怪我的。”我挨着她坐下,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香。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白宁是再也不可能怪我没时间陪她了。

  两天前我读完了颜菲留下的信后,内心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仿佛眼睛变得更清澈了,空气也好了起来,咖啡屋里所有的人都变得异常的美丽,街头行走的路人看见我,都会冲我友善的微笑,打着招呼。忽然觉得世界就像梦中的仙境一般,使人流连忘返。

  回到家中,我按着脑中闪现的曾被遗弃的记忆,从一本心理理论学的书中找到了白宁母亲的那封信。

  信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躺在纸张中间,像是一个沉睡的婴儿,亦或是,被遗弃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我闭上眼睛,将信捧在胸口处,离我心脏的位置,试图寻找着一丝白宁的气息,然而,除了信,我却什么也没有感觉到。

  信纸不是很平整,有几处被水珠滴过的痕迹,便像是光滑的皮肤上留下的疤痕一般。大概忘记了是白宁母亲写信时所留,还是我在阅读信件时留下的。

  小含:

  本不想告诉你这个消息的,但处于无奈,我也没办法。只是希望你能保持理智,并坦然接受这个事实。

  温哥华的气候和环境真的很好。我第一次来这里时便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宁宁来到这边,心情却是一天比一天差,她总是深夜不能入睡,一个人呆坐在床上想事情,或是对着月亮,对着大海发呆。

  我知道她在想你。

  我不禁常常感叹,若是他不和我离婚那该多好啊。然而,这终究是个现实,我和宁宁都必须要接受的。

  其实,她并不后悔离开了你,只是未曾想到来到温哥华之后对你的思念竟会让她如此痛不欲生。

  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便如我初次来到温哥华般美丽。窗子外面有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鸟儿,一边梳理着漂亮的羽毛,一边唱着动人的歌谣。叶子很绿,几乎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对我说,想去巴芬岛散散心。

  想来也是好的,我见她终日茶不思,饭不想,天天一个人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时常还能听到她的房内传来中学时流行的曲子。我记得你们还在一起唱过。

  我答应了她,并给了她十天的时间,好好放松一下。心情无论是好是坏,都要在十天后的日落前回来。因为我担心她。

  然而,我错了。我不该让她一个人去巴芬岛,我从未想过那里除了有独特的风景外,还是个人让觉得了无生趣的地方。至少,那是个荒无人烟的地方。

  就在第九天晚上,我接到了巴芬岛警察局的一个电话,传来的却是宁宁自杀的消息。

  小含,你可知道我是怎么接受这个现实的吗?

  恐怕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接受的了。

  是啊,宁宁死了。宁宁狠心的丢下了我这个含辛茹苦将她养大的母亲,丢下了这个世界,还有对你的爱。

  从那天以后,窗外的鸟儿再也没有来过。或者是来了,我没有再听到过它们的歌声。

  整个世界在我心里都沦陷了。

  小含,我能感觉得到,宁宁对你的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她一刻都未曾放下过对你的思念。她每日都沉沦在思念中,仿佛她的记忆只停留在了和你一起的日子,根本未曾来过温哥华一般。

  我感觉得到,她在离开时内心是多么渴望再见上你一面。

  然而,你们遥遥万里,隔海相望。我认为,她一定是抱着莫大的遗憾离开的。

  小含,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请你看在宁宁的份上,一定要答应我。

  如果方便,请你去看看宁宁吧。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再见你一面,尽管她再也不可能见到你了。但是,我相信她在天堂感觉得到。并且,她一个人在巴芬岛很孤单。

  梅姨

  信的后面是白宁母亲的地址。

  我看完信时,内心感到一种莫名的悲伤。

  一个深爱的女人死去,我不应该只是有一种悲伤的。但不知为何,我终究没有流出一滴泪水,连我自己都不禁感到惊讶。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最爱白宁的人,答案是肯定的,我的确深爱着白宁。可为什么听闻她的死讯时,我一点也没有想哭的感觉。

  “你的女朋友很大度哦。”燕子满是羡慕的说。

  我的思绪被她勾回,对她轻轻一笑。

  “你觉得,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突然想到一个很傻的问题。

  “你是说,活着为什么?”

  我轻轻点了点头,却想起她是看不到的,随即嗯了一声。

  “活着是为了开心吧。”

  “如果不开心呢?”

  “那就想办法开心。”

  我不禁被她的话逗笑了。

  “如果想不到办法开心呢?”

  “那就想办法找别人哄自己开心。”

  “如果找不到人呢?”

  “那一定很寂寞吧。”

  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说:“一定很寂寞。”

  “但不至于寻死,活着多好,有希望就会有活下去的动力啊。”她像是猜到些什么。

  有希望就有活下去的动力。

  白宁一定是对我失去了希望吧。她或许在加拿大的半年时间里,天天期盼我的出现,希望我能给她一个意外的惊喜,她盼望许久的惊喜。然而,我却让她失望了,最终导致了她的绝望,才会选择死亡,来摆脱这种痛彻心扉的思念和期盼。

  “我该走了。”登机时间越来越近了,我不得不起身告别。

  “又要离开了吗?”她话中似有些许不舍,或是我的错觉吧。

  “嗯。这次可能要很长时间。”我如实说道。

  “去哪里?”

  “温哥华,然后去巴芬岛。”

  “行程很满呢。”

  “嗯。”

  “那要多少时间才能回来?”

  “十天,或是半个月。”

  “还来找我吗?”

  “我们是朋友。”我笑着对她说。我不知道时间对她来说是怎样的一个概念。终日活在黑暗中,会有时间的概念吗?就如同巴芬岛上的极夜一样,睁开眼睛亦或是闭上眼睛,都不会见到太阳。会觉得很漫长吧,我这样想着。

  “我可以摸一下你的脸吗?”她满怀期待地望着我。

  我一时找不出拒绝的理由,便把头伸过去。任凭她柔软纤细的小手在我脸颊上轻轻抚摸着,好像清泉一般流过。

  “记住了”许久,她放下手,笑着说。

  我抱起燕子,走到草地上转了很长时间,直到我筋疲力尽了,才依依不舍的将她放下。然后头也不回地拉起皮箱,赶往榕市的国际机场。

  第三章 2、他去洞房旅行

  2

  我不是没有找过颜菲。的确如她信中所说,我了解她,所以一切都是徒劳。

  自从她那天离开后,便从此失去了消息。我试图用各种办法寻找,但终究没能成功,就连她的父母也只是淡淡地摇摇头,说是去旅行了,却不知去了哪里。

  于是我想到了她信中提过的姜一,她计划的同谋者,也是我很好的朋友。只是近来忙于繁琐的事情,便很少见面了。恐怕这是我为自己开脱的一个理由吧。

  姜一为什么叫姜一呢?忘记什么时候,我曾问过他这个问题,为什么不是姜二姜三,或是姜五姜六,而偏偏是姜一呢?他说,一就是指人生的第一步,便如下棋一般,一步错,步步错。所以,要时刻保持警惕,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第一步。我不解,错了不是还可以改吗,为什么要单单对第一步报以极大的认真态度,他说改是可以的,但总要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吧。

  “姜一?”我拨通了他的电话,他一定知道颜菲出了什么事,我猜测着。

  “嗯,老含?哈哈,好久没联系了啊!”我听得出他语言中的兴奋。

  “是啊,最近好吗?”

  “还行,就那样吧。店里生意平平,这年头室内装修的工作不景气啊。”

  “呵呵,商场如战场的道理你也懂得,不要丧失信心啊。听说你爸要买车,现在怎么样了?”

  “还没买。我和他的意见不一致,我认为德国车性能好,他却总说日本车省油。争执不下,所以便一直拖着。对了,你找我有事?”他果然是比较了解我的人。

  “我们出去找个地方喝点吧,现在正适合出去。”我看了看表,指针已经接近22点的方向。

  他本来执意要去酒吧,最终还是跟我找了一个街头的海鲜小炒。要了两瓶劣质烧酒便坐了下来。

  此时夜已深了,路上的行人也都各自回家安睡,只见稀稀落落的车辆偶尔驰过,有德国车,也有日本车,还有国产车。天阴沉沉的,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再降一场冬雨,我想,如果下的话,应该是冬天的最后一场雨了吧。

  这是一个用塑布临时搭起的简易棚子,里面整齐的摆放着六张方桌。旁边有两个炉灶,一对看不出年纪的老夫妻熟练地翻着炒铲,生蚝在热油锅里发出“呲呲”的声音,好像是愤怒地尖叫着。

  棚子里除了我们,便再无别人了。其他桌子上碗碟狼藉一片,似是宣告着之前人座满棚、高声吵闹的情景。离我们不远处有张桌子,上面除了有双碗筷,几个盘子外,便是半桌子的啤酒瓶,细数一下,十七瓶半。真能喝啊,我暗自猜想,这一定是刚才我们进来时,碰到的那个扶着看不清模样的女人的中年男子匆忙离开之前的杰作。他们去哪了呢?我打开一瓶烧酒各自倒了一杯,不禁笑了出来。

  “笑什么呢,比我还猥琐。”姜一端了一盘生蚝和几个小炒走了过来。

  他的发型依旧张扬、个性。只是比之前几年剪短了很多。他很早以前就超级迷恋类似迈克儿杰克逊那样的发型,非说那样很帅,很酷。我却觉得他是为了遮黑黄色的皮肤才故意留这么长的,比女人的还要长,并且烫成了波浪状,确实与迈克儿的发型一般无二。不过头发只是个人喜好,他还是很男人的,比如拿这种廉价的烧酒来说,他说喝这个才能体现出男人味来。的确,很烈的酒。喝一口便如刀子划过咽喉一般。

  我不禁一阵剧烈的咳嗽。

  “怎么了?以前你还喝得惯的。”他似是在嘲笑我一般。

  “好久没喝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笑着。

  “是啊,很长时间没见面了。我以为你忘记我了。”他感慨道。

  “兄弟怎么可能忘呢。”我笑了笑说,“你别发你的狗屁牢骚了。”

  “兄弟怎么不可能忘呢?我们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不是吗?”他不无伤感地说着,一杯白酒便见了底。多日不见,姜一的酒量丝毫未减,还是大得惊人。

  我无言以对。他说的没错,当我们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后,或许远离我们的,往往就是曾经你认为最好的朋友。有谁可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