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快乐的很。两个人都对这样的做饭方式感到非常有意思。
好不容易才把饭菜做好。律师一直驮着林洁如,把吃饭的东西全部准备好,然后问,林小姐请用餐吧!林不肯下来,叫律师跪在餐桌边上,然后独自吃起来。
「奴隶,我先吃了,等会你再吃,有意见吗?
好,乖!应该这样嘛!否则还叫什么奴隶?那不是跟主人平起平坐了么?成何体统!
你说呢?西西,我给你留点嚼过的东西好么?上面有我的口水呢!你肯定喜欢吃的。
喜欢?我知道你会喜欢的。只要你乖乖的听话,今天晚上让你喝我的洗脚水,好么?
你很高兴?我知道。我也高兴。否则也不会赏赐你洗脚水喝。你以为是个人就可以喝到本小姐的洗脚水吗/才不呢!等你打完了这个官司,我一定让你吃到你最想吃的东西……
现在不告诉你。也不许你瞎猜。猜到了我不给。气死你。呵呵。啊,红酒还真好喝!
我感觉有点要醉了!没事,不会真醉。我喝过好几次了。我知道。你做的这些菜比我做的味道还好呢?你的手艺不错哦……
哎呀,你看,我差不多快把菜吃光了,等会你吃什么呀?真不好意思!
没有关系?恩,奴隶真乖。不过也不是一点也没有剩的。我吐了不少的东西在你的碗里。恩,好,没有意见就好……好了,我吃完了,把我驮到沙发上去吧,然后你回来吃。乖!好奴隶!真是条好狗。你一定是前世把我强奸了,这辈子你要还债!得好好对我!不然我要罚你跪厕所……」
第十章
律师将林洁如剩下的饭和菜风卷残云吃进肚子里。感觉非常幸福。菜中有林吐的口水,嚼过的蔬菜等。吃起来那么的香。心里想着这都是林小姐嘴里吐的东西,就觉得莫名的兴奋。有几个人可以吃到林小姐可爱的嘴巴里吐出来的东西啊?
律师把碗洗了,一切收拾停当,便跪爬到客厅,跪在林的脚边,说:「刘颖想跟我离婚,我求之不得,但是,她讹诈我说,如果不给她50万就把我的丑事告诉所有的人。为了以防万一,我昨天把剩下的30万都打到你的卡上去了。不是转帐。我是取出来然后再存进您的户头上的。她连夫妻共同财产证据都找不到。」
林将穿着布鞋的脚搁到律师的头上说:「知道了。有什么事及时向我汇报。现在,你,还有你的财产,你的生命,都是我的私人财产,是不是这样?」
律师忙应喏:「是的,尊贵的林洁如小姐。」
「对刘颖姐,我仍然还是心存感激。我希望你在与她谈判的时候,可以满足她10以下的要求。这是我给你的尺度。你觉得怎么样?」
「谢谢林小姐。我也是这样想。您真大度,不与小人计较。」
「好了,就这样决定了。其余的你自己去跟她谈吧。现在,你去给我打洗脚水来。」
律师跪爬着打来洗脚水,先替林脱去鞋袜,然后仔细地舔着每个脚趾。林的脚非常白嫩,才36码,脚型十分漂亮。几个肉嘟嘟的脚指头煞是可爱,特别是大脚指头,时而调皮地翘一下,把律师逗的神魂颠倒。
律师一个一个地含着林的勾魂脚指头吸吮着。林时而格格地笑,说好痒好痒,恩,舒服死了!
有个奴隶舔舔脚真的好美!太有意思了!你继续呀?舔!我不叫停不许停!
好不容易才洗完脚,过程中律师又调了几次水温,总之非常周到,把个林洁如服侍的欲醉欲仙。洗完后,律师跪在那不知道该做什么好。林扑哧笑说:「喝我的洗脚水呀!还楞着干吗呢?喝不完的留着明天喝。等会去找个矿泉水饼子来,把我的洗脚水装进去,带到你律师行去喝。」
律师乐呵呵地遵命,夸林想的真是周到。
林忽然想起什么来,命令道:「哦,对了,我给你买了个好东西,你去把它取来吧,在左边第一个抽屉里。」
律师不一会找来了,是他喜欢的狗链。他双手递给林,林将律师的脖子套住,牵着试了试,说:「咱们到外面去溜溜狗吧!你答应过的,我以后会经常牵你到外面去溜狗的。」
律师脸一下就红了,有些恐慌地说:「林,林小姐,我,我们真的必须到外面去溜么?我是个有名气的律师,认识我的人很多的,万一被人认出来,传了出去,我还怎么工作?怎么见人啊?饶了我吧?这万万使不得!」
林小姐脾气来了,说:「那你讲的都是假话呀?来真的你就不干了?那可不行!非去不可今天!」
律师暗暗叫苦。心想这如何是好,这如何是好。一方面他害怕,但是另外一方面,又想豁出去算了,林的这个想法太刺激了,对他具有莫大的诱惑力。
林也不管他什么感受,站起身就牵着律师往门口走,律师拖延着,林就使劲拽,又回过身来踢他。
律师真的怕了。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摆钟,才晚上9点。我的天,虽然这里出门就是一条里弄,晚上很少有人,可是,也难免会碰到什么人的啊!稍感安全的是,这是西城区,自己平时从来不到这边来,律师行也在东边,原来的住房也在东边。如果林非要这么坚持,自己却不听命令,那么,什么都完了!万一林与自己分手,那后果就是鸡飞蛋打一场空了,钱和人都消失。
想到这,律师鼓足了勇气,开始按林的指挥爬行。出了房门,林把门带上,然后就下楼梯。
他们住的是4楼,往下爬着,楼道里的声控灯就亮了。幸好现在没有什么人。林开心的不行,格格地直乐,还叫:「喂,你倒是爬快点呀?慢吞吞的,磨羊工呀?」
律师兴奋的不行,可又叫苦不跌。一个劲祈祷别碰到什么人,千万别碰到人。律师在心里喊,全世界的人呀,你们都别出来呀!出来有危险有生命危险!然而,人们并不理会律师,该出来的还是要出来。
正下到2楼,一个住3楼在酒店当服务员的小女孩回家了。高跟鞋达达的碰击声一声比一声近。服务员上了一楼,一转弯,见到了他们,小女孩楞了一下,林搬家时见过她一面,主动打招呼道:「小陈?下班了?」
小陈嫣然一笑:「是呀!刚下班!你们这是玩什么游戏呀?溜狗?这位男士是谁?」
林洁如大方地说:「我们玩虐恋游戏呢?他扮狗,你说的对,我们玩的就是溜狗。他是我老公。西西,好刺激的。」
律师一直把头埋的低低的,生怕被小女孩记住自己的面孔。
「呵呵,呵呵,第一次看见!也第一次听说!够刺激!呵呵!说不定将来我有男朋友也这么玩玩。不过,不会你们这么大胆了,哈哈!」
小女孩一边说一边上去,「那拜拜了,我先上去了。」
林叮嘱道:「哎,小陈!别跟人说!」
小陈应道:「好啊,我不会说的。但是,我可不能够保证别人不说呀!你们小心点!别碰到那些饶舌的家庭妇女哦?呵呵!」
第十一章
两个人来到街上。
说街不太准确,应该是巷子。一个人也没有。一跟电线杆子上的路灯孤零零地亮着,把他们的影子拉的老长。
林在前面优雅地慢步而行,手里紧紧拽着狗链,律师在后面亦步亦趋。律师当奴隶多年了,膝盖上经常戴着厚厚的护膝,只是崭新的西裤快要磨烂了。林并不心疼他的裤子,她要的就是这种感觉。她开心死了。心里虽然也有点担心碰到什么人,但是,又暗暗升起一种期待,期待路上碰到什么人,不要多了,一个或者两人。最好不是素质低下的街头小流氓,而是小陈那样的小姑娘或者小资情调的白领,再就是那种经历过风雨,有文化修养的知识分子夫妇。
然而,路上寂静的很,这让林洁如多少有些失望。
如果真把律师牵到大街上去,林洁如也有点害怕。社会上什么人没有?万一碰到那种没文化,大男子主义又很严重的年轻人,一起哄,自己和律师会很丢丑的。
没有人,林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她腿一偏骑在了律师的背上。「走累了,你驮着我爬吧。」
律师早发现小巷无人,正暗自高兴,想着林会扫兴地回去,却不料林会兴致高昂地骑起马来。
而且林似乎并不允许他往回爬,于是律师只好慢慢朝巷子的出口爬去,尽量拖延时间。然而林却并不放过他,不断驾驾地催促他快爬。林的笑声说话声回荡在小巷的上空。
转过一个弯,一对中年夫妇迎面而来,距离相差不过5米。大家都惊谔住了,还是林洁如变的快,朝他们友善地笑了一下,然后命令律师继续前行:「驾!真笨,你倒是快点呀?要迟到了等会。我说要骑摩托去,你非让我骑马去,哪有你这样慢的马嘛!」
中年夫妇慈善而宽容地笑了,什么话也没有说继续往前走,错过身体之后,那妇女回头看了一眼,悄悄地跟男的说着什么,然后,轻微的笑声隐约可闻。
林觉得幸福极了,又喊了几声驾。
律师这一晚一直是跪着的,比平时时间长的多,也兴奋的多,累是很累,可是,很满足,感觉很幸福。快到巷子口的时候,林已经清晰闻到大街上的车水马龙之声,霓虹灯和汽车的散射光不断射来,来来往往的人流也模糊可见,于是叫律师回头。
律师今天已经豁出去了,于是激将道:「哎,怪了,怎么往回走呢?还没有过瘾呢!往大街上去啊?你是不是怕了?」
林打了律师的头一下,娇嗔道:「你个臭奴隶,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就是了,哪那么多废话?你以为我不敢呀?赶明儿我骑你到天安门广场去!驾!快爬!我累了!要回去休息了!驾!」
林的双脚吊在律师脖子的两边,双手抓着律师的衣领。律师眼睛一边看路,一边欣赏着林的鞋。这是林喜欢穿的那种布鞋。白色的塑料底,有白边,上面是黑缎面的,宽口,有襻带。
林的脚丰满而不肥胖,正好塞满布鞋里的空间。这种鞋又好看穿起来又舒服。早在文革期间就很流行。只是现在很少有女孩子穿了。律师有时候偶尔看见有女孩穿这种鞋,就会情不自禁地多看几眼。他发现穿这种鞋的女孩子都很漂亮,气质非常好,又纯洁又活泼又调皮。林就是典型的这种女孩子。
他们回来上楼的时候林也不下来,不过律师感觉上楼比下楼轻松多了,因为脚长,伸缩的余地很大。林也觉得骑在奴隶的背上上楼特别好玩特别舒服也特别感觉自己高贵。林在上楼的过程中就没有停止过笑。整个楼道里充满了林的笑声,银铃一样,天真活泼。
三楼的酒店服务员还没有睡,在客厅看电视,听见林的笑声,不禁起身到门口通过猫眼往外看,她妈妈说:「你在看什么呀?」
她回答说,没有看什么,我看是谁回来了,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说,那有啥好看的,真是个小孩子!
小陈不理她,继续看。看着看着,林骑在律师的背上爬到了小陈的视线范围里,小姑娘一见,噗嗤一声乐了。怕妈妈又问,连忙打住。
林骑在律师的背上有点耀武扬威的意思,因为熟练了,一双手夸张地伸展着,两只腿把律师脖子紧紧地夹住,律师努力保持着平衡,不让林的身体有大的晃动,双手代脚,一步一步地上楼梯。林笑的花枝乱颤,格格的,身体都摇晃起来。整个画面让门内偷窥的小姑娘耳热心跳,又羞涩又向往。
他们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将林安置到沙发上后,律师一下就瘫在地上。
第十二章
律师与刘颖的谈判陷入了僵局。刘狮子大开口,非50万不可。经过律师的辩驳,才好不容易愿意最低到30万。刘颖坚决地说,没有30万决不离开这个家!
律师哪来这么多?钱已经打到林洁如的卡上了,林又只同意10万以下。于是,他们不欢而散。各自都把原来的家当成了旅馆。想回就回,不想回家里就连续几天没有人住。卫生也是律师隔几天请个钟点工做。两个人各自逍遥自在。
林想他们离不离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考虑到律师如果被刘抓住有婚外女人的把柄恐怕不好,便叮嘱他到自己这来千万小心点,别让刘发现了。林说:「你律师和私人侦探差不多,应该有反盯梢的知识吧?如果你让刘闹到我这来,我会走的。」
律师便很小心了。每次把车开的毫无目的,七转八转,最后还要把车停到离住所较远的地方,然后步行到林这里。
律师现在一切都捏在林的手心里了。除了房子和车是他与刘颖的共同财产外,几乎身无分文。
他真的怕林哪天发脾气不辞而别。那他可惨了。于是,律师现在是林真正意义上的奴隶,言听计从,不敢有半点违抗。对林的虐待更是不敢有任何怨言,当然这也是他自己喜欢的。一切主动权都在林的手里。
林每天呆在家里,难免有些烦躁。借购物溜达一下,也难以排遣孤独和寂寞。有时候,只好去公园里溜溜,回家就坐在电脑前上上网。
每次律师忙完工作回到她这里,是林寻开心的时间。心中的烦闷,促使她越来越变态了,也可以说,是律师使她越来越变态了。林本来想等律师忙完那个官司满足他吃自己大便的愿望,但是,林现在想提前做了。
开始的时候,林还只是让律师在自己大便之后给自己舔舔屁眼,但几次之后,就感觉有点不过瘾。有一天,正好停水,林只用小水桶接了点预备水,厕所也没有办法冲。林便把小便全部都撒在了律师的嘴里。
没有多久又感觉要大便,便诡秘地笑了笑,命令律师把他平时用的碗拿来:「喂,去把你的碗拿到阳台!」
律师预感到可能会让自己吃她的大便,血一下子就涌了上来。他已经无数次想象过吃林的大便,但是,一直不敢提出来。一是怕她反感,二是怕她不肯。律师曾经幻想,假如自己一名不文,穷困潦倒的时候,就被林关在狗笼子里,每天吃她的大便和剩饭。
「律师故作镇定地问了一句:「把碗拿到阳台干什么啊?」
林扑哧一笑说:「我要大便了,今天恰好没有水,只好让你提前吃我的大便了,还不跪下谢恩?」
律师登时感觉耳朵发烧,黑黑地笑着说:「是吗?太让我惊喜了!谢女王!」律师终于可以吃到她的大便了,兴奋的要死,立即遵命把自己平时用的狗食盆拿到阳台,然后跪爬到林的脚前报告。
林站起身,把腿叉开点,命令律师自己钻进到跨下,然后骑在 他背上,说声走!律师便朝阳台爬去。到了阳台,林叫律师跪在自己屁股后面等着,林将屁股对准了碗口,林一边朝外看周围风景,一边慢慢挤排粪便。由于有风,林闻不到臭味,但是律师却可以闻到林的粪香,因为他的鼻子就对着碗。
律师闻到林粪便的香味,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住在乡下一所小学时的情景来。那时候,律师每天都要翻过好几坐山到七八里外的一所中学读书。每到春季,农民都会在地里撒些猪粪或者人粪。春天的风非常清爽,但在田野上吹过,就不仅有了花粉的香味,又夹带着一些粪香。
律师的印象中,粪在绿的田野上是绝对不臭的。就像现在,林的粪便闻起来一点也不臭。甚至有点令人陶醉。
林让他把头埋的很低,差不多与林的雪白的屁股在同一高度。林说,这样才能够表现出律师的虔诚和恭敬来。
林没有一气排完,而是断断续续,期间还放了几个屁。每次放屁,都要格格地笑,问律师闻到她的屁没有。又问香不香。律师当然说香。林就问那我的大便呢?香不?在得到律师的肯定回答后,便开心地笑。然后问,想吃不?律师说,我已经等不及了。尊敬的林小姐!让我先尝一点好么?林笑说,不,不可以!对我我拉完了,远远地看着你吃。你知道吗?看着自己的奴隶吃自己的大便,那一定非常刺激,非常幸福!我对你多好!连自己的大便都给你吃!
你可要感谢我哦?并不是每个男人想吃我的大便我都会给的呢!网上我就看到有些职业女王,让奴隶吃自己的大便要收600元一次呢!你给我算算吧,如果你以后每天都吃我的大便,得多少钱!一年起码也要个十多万呢!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林拉完后让律师舔干净屁眼,又用手纸擦了擦,然后把手纸丢在碗里,说:「臭奴隶,就跪在这里吃吧,不许浪费哦?连手纸一块吃了,吃完要舔干净,然后去把你的臭嘴巴洗干净,再漱口三遍,知道了吗?」
律师等林走开后,便开始享受这梦寐以求的林的排泄物来。他并不急于吃,先用鼻子使劲闻,然后,拿舌头舔了一点在嘴里品尝。
他面向着林坐的方向。阳台和室内隔着一扇玻璃推门,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落地窗。看的见,声音也可以穿透,但风却不会刮进来,自然臭味也不会扩散到室内。律师不敢看林,因为林早说过,他眼睛视线不可直接对着自己。
林坐在室内一张舒适的摇椅上,笑咪咪地欣赏着律师吃自己的大便。一会笑,一会调侃。
「哎,臭奴隶,好吃吗?味道怎么样?」
「好吃,香!真想留着慢慢吃,嘿嘿,以后天天都给我吃吧。早就幻想,美女的大便一定是可以吃的。吃起来感觉就是不一样。」
「你叼一块给我看看?」
律师叼起一块,用牙轻咬着,抬头给林看。林吃吃地笑,说:「嚼给我看!」律师便嚼,嚼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似乎真的很好吃。如果别人不知道他是在吃林的大便,以为他在吃什么好东西呢!在奴隶眼里,林的大便还真的使律师发狂了。嚼的很美味。然后咽进肚子里。林看见他的喉结动了两下,显然,自己拉的大便进入了律师的体内。它将在律师的肚子里消化掉。
林觉得身体发热,很舒服。她想,太美妙了!自己的排泄物,居然成了奴隶口里的美味食品。
自己的厕所,就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嘴巴。以后完全可以直接拉在他的嘴巴里。律师将会成为自己的活动厕所。只要没有人看见,只要律师在身边,那么,什么时候要方便都行。
「哎!臭奴隶,以后干脆叫你厕奴算了,好不好?」
「呜呜,好。随便您了尊敬的女王陛下。」
律师含着粪便口齿不清地说。
「吃完了洗干净哦?哎呀,对了,没有水怎么办了?我想想,哎!不如我们等会去洗浴中心吧?到那你让他们好好给你洗洗。我顺便去洗洗脚了,呵呵,叫个小男生给我洗,如果他肯给我舔呢,我给他50元。你说他会舔我脚么?」
第十三章
刘颖最近心情非常恶劣。
李建中居然早在两个月之前就背着她与他所在公司的一个女职员勾搭上了,刘颖被他一直蒙在鼓里!特别让刘差点背过气去的是,面对刘的质问,李居然并不否认!
李理直气壮地说,既然你是有夫之妇,我为什么就不能找女朋友呢?你也太自私了吧?我们在一起也是各取所需,互相满足,双方都无须对对方负什么责任。但是,我已经老大不小了,为了你,我把青春都耽误了,我对的起你。我不仅仅需要爱情,我还需要婚姻!我们之间何去何从,您自己拿主意吧!
刘颖被李建中一席话抢白的急赤白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心里那个恨呀,真想拿刀杀人!
人一走背运就往往不是一件,刘就是这样。过去奴隶一样的律师,现在根本就不把她放在眼里,李又跟着背叛自己,公司里那些平时与她眉来眼去的臭男人们跟是可恨!他们一谈到正经的事就会躲避,闪烁其词,王顾左右而言他!仿佛这些臭男人全都是约好了的,在同一时间全都离她而去。
刘又一次无助地哭了。她在自己的家里哭的昏天黑地。似乎明白了好多好多。她想起了律师总总的好处来。律师除了有些变态,有些阳痿,其他什么都好!
那么恭敬,那么温顺,那么会挣钱!况且,阳痿也没有什么不好!自己不也可以在律师给自己的口交中获得快感获得高潮吗?
她想不通律师为什么会离自己而去!
林并不比自己漂亮,虽然年轻,虽然可爱,可是,自己风韵犹存,学历也高,素质不在林之下,为什么律师就突然不爱自己了呢?
她努力回忆着自己过去与律师相处的时光。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回忆。渐渐地,似乎明白了什么。她点着头肯定自己道,是啊,我对他几乎没有感情了,我在使唤他的时候,一点爱的影子都没有了。完全把他的种种付出看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现在,她突然感觉到自己还是爱律师的。是的,只有律师,才是爱自己的,而自己,对律师仍然有感情。只是,在律师服侍自己的时候,自己好象是麻木了,全没有感受到律师那火热的爱。
刘颖在心里大声吼叫:「邓在福!我恨你!林洁如!你个黄毛丫头,躲哪去了?我要撕了你!我哪点对不起你?为什么抢我丈夫?你个骚货!」
几天之后,在福律师事务所。
律师最近生意十分兴旺。来找他的人络绎不绝。比较小的官司,邓全都交给了手下的人去做了,自己只接标底高的,棘手的案子。有时候,同时要准备好几个案子的诉讼。律师不得不尽量少回去了。
今天早上出来前,律师给林准备好了早餐,又把牙膏挤在林的牙刷上,然后写下一个字条就出来了。他在字条里详细地阐述了sm与生活的关系,强调了自己自由支配时间的必要,这自由支配时间包括工作,休息以及个人嗜好。比如抽烟,喝酒,出席朋友邀请的聚餐等。他心里一直在打鼓,怕林不理解,到办公室还在担心着。
律师今天必须出庭为那桩前些天接手的棘手案子辩护了,案头的工作虽然准备的差不多了,但是,由于心绪混乱,心理好象没有底似的。坐在桌前,千头万绪不知道从何做起。正在烦躁中,手机响了,一看显示号码,是林打来的。
林那好听的声音说:「老公?在做什么呢?我呀,早起床了。吃了,你做的早餐不错。知道吗,我看了你的条了,是不是很担心我不理解?西西,本来呢,想让你久担心点,可是,我觉得还是打个电话告诉你的好。我基本同意你的观点。怎么不是真的?放心吧!我是认真的。我也是人呀,我理解你的想法。而且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长久维持主奴关系呀!呵呵……这下你放心了吧!我也爱你了,啵!亲你一个。好了,再见!没事就早点回来吧!恩,好!我会照顾自己的。西西,西西,隔这么远你也吻不到我的鞋呀?不说了!再见!祝你成功。我撂了?好。」
放下电话,律师幸福地往椅子上一躺,长出了一口气!登时神清气爽!头脑亢奋。这种状态,律师心里想,今天的官司绝对没有问题了。
上午9点开庭。律师发挥非常出色。虽然闭庭时还要等明天才宣判,可是从辩论情况看,律师充满胜利把握。对方有点泄气。
中午律师做东,请自己的手下好好吃了一顿。因为律师特别开心,所以,几位雇员小姐心情也很好,开了律师不少的玩笑,戏谑律师。邓不在乎。甚至有点得意忘形。
下午,刘颖的到来着实让律师吃了一惊。
刘就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目光里充满了柔情和爱意。她全然不提离婚和补偿的事情。这真让律师感到意外。好久,律师终于明白她的来意。刘想与律师重归于好。
律师心已经全被林洁如充满了。可以这么说,只要有一点点空闲,林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律师坚持道,要自己回心转意是不可能的事情。不离婚可以。他们名誉上仍然是夫妻。但林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了。他离不开她了。林必须与自己生活在一起。他将永远都是林的狗。
他爱她。
刘歇斯底里地叫道:我也爱你呀!难道我不如她?
律师说,这不是你如她不如她的问题。我只做她的奴隶。对你,我只能以礼相待。
刘说,不,我决不离婚!
律师说,那我们只好法庭上见了。我准备忙完这些案子就起诉离婚。我有你跟李在一起的所有证据,相信我会胜诉。
刘知道律师做的出来的。她想哭。拼命忍住。律师心软的看不下去。叫她别这样。律师说,除非,除非……刘问除非什么?我什么都答应你!律师继续道,除非你让她继续在我们家住,我名誉上是你的丈夫,可实际上我是林的奴隶。而且,我不会做你的奴隶。如果你硬是不离婚,那么可以跟我住在家里,但是,你不得对林无礼。如果你敢冒犯她一点点,我就立即起诉离婚。你回去好好想想吧,然后告诉我你愿意怎么做?
反响不是很强烈啊!这多少影响作者的创作情绪。
第十四章
林一个人呆在家很无聊的。于是,她打算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她到成人教育机构咨询了一下,决定报考法律自考。律师资格考试是所有自学考试中最难的,也是前途最灿烂的。林不怕难。因为,邓律师会精心辅导自己的。政法大学开了法律自考自学辅导班,每天晚上上课。
星期天也有课。这一下,林的生活充实多了。
林还得自己买菜,购物。每天都上街。对于上街,林觉得很开心。权当是到外面晒太阳散步。
这天从外面回来,正好碰到小陈,就是在酒店当服务员的住三楼那个小姑娘。小陈名字叫陈露,今年才18岁,穿的很时尚,长的也不错,皮肤白而光泽,浑身充满青春活力。陈露马上叫林姐,上街买菜呀?
林嫣然一笑,是呀?怎么今天休息吗?
陈露说,恩,今天我轮休。
林问她工作累不?工资高么?陈马上说,别提了,真的累死了!工资少的可怜,才600呢!
加上外块也就七八百。没有办法呀。
林随她一起上到三楼,说,上去我家坐会么?陈略一思考就爽快答应了,好呀,看看你们家什么样子,一定很豪华吧?
林浅笑道:「哪里!这是我的临时住所,也不敢装修呀。」
进了家门,两个人换了拖鞋,陈四周一打量:「哇噻!格调好高雅啊!没有装修就这么好,如果装修,那简直就是皇宫了。」
林放好东西从厨房出来,招呼陈坐下,说:「这算什么呀?来坐吧!」
两个人聊了起来。原来,陈父母都是工厂普通的员工,她自己读书成绩不太好,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不想读了,便找工作。因为学历低,好工作没有找上,只好暂时在酒店干,长点见识。林对陈露颇有好感,便试探地说,自己老公开了个律师行,也许需要打字员什么的,你会电脑吗?陈满怀希望地说,会呀,打字谁不会呀如今,我打字速度可快了,每分钟80字以上,真的。林说,那我帮你问问看,如果他需要,我保证你到他那做事没有问题。不过,你得保证不乱说话。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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