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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作品:红粉佳人1=22章|作者:喵喵大人|分类:辣文肉文|更新:2025-05-12 10:10:12|下载:红粉佳人1=22章TXT下载
  打算浪费时间,他要先出宫,然后直接乘船出海,龙湖峰并不远,乘船还不用小半个时辰,他之所以赶时间,是因为云雀有作息时间,想要成功捉到小云雀,时间的把握十分重要。

  云雀体型娇小,颈部呈火红色,尾翎修长且富有光泽,外表十分美丽,极受人们喜爱。且其极具灵性,能日行千里,由人类驯养大的云雀,还能略通人言,可执行主人一些简单的指令,这令其成为无数女性追捧的灵鸟。

  不过,其数量非常稀少,而且极难捕捉。

  “少爷,船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登船了。”

  这时,有下人过来向他报告。

  林子轩点头道:“好,现在出发。”

  蓬莱岛上的人出行,从来离不开船,岛上大大小小的船只,加起来数目超过一千,这是自蓬莱剑姬名动天下之后,才逐渐发展出来的盛况。

  上一代宫主,即是林子轩的外婆,长期患病,无力管理宫中事务,加上林子轩的外公早早过世,蓬莱宫在大陆上的影响力大幅减弱。秦雨甯出道时,她的身上肩负着蓬莱宫崛起的重任。

  后来,秦雨甯在大陆闯荡的时候,结识了林天豪,两人相识半年后,秦雨甯便发现自己怀了孕,於是便和林天豪一起回蓬莱岛,两人成了亲。

  秦雨甯一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帮助她把蓬莱宫的产业发展大,然而直到林子轩出生,林天豪天天闷在岛上,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正事一丁点也不干,整天就带着儿子在四处乱跑。久劝不听,秦雨甯那时开始后悔,为何自己瞎了眼,找了这样一个男人。

  直到有一次,秦雨甯带着一船珍贵的玉珊瑚和七星贝,准备送往京都。那是一笔大生意,对当时的蓬莱宫极是重要,秦雨甯要求丈夫一块出行,因她一个人长途跋涉,实是精力疲惫,需要一个信任的人为她分担,然而林天豪仍是毫不犹豫地拒绝。

  那一次,秦雨甯终於和他大吵了一架,最后愤然离宫。岂料,在进入大江的第七天,当晚,竟遇到黑道半夜劫货,那晚死伤了三十多个护卫,秦雨甯拼着内伤,连败当时来犯的八大高手。

  然而外人只看到她连败八大高手的威风,却不知道秦雨甯也受了不轻的内伤,她一直强撑着,将伤势拖到了回宫后才处理。自那过后,秦雨甯对林天豪不再抱有任何期望。

  “少爷,到了,前面就是龙湖峰。”

  下人们的提醒,把林子轩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海风吹来,他心里却微微有些堵。

  很小的时候,林子轩觉得他的父亲,是天下最好玩的人,经常能变着花样带他出去玩耍,那个时候,他最喜欢的便是成天跟在他身后。

  后来逐渐长大一些,秦雨甯将他带在身边,明令禁止他父亲来找他,在秦雨甯的嘴里,那是一个没有任何责任心,没有担当,好吃懒做的窝囊废,蓬莱宫最没用的男人。

  在秦雨甯身边,在她的耳目濡染下,林子轩开始懂事,曾经在他眼里最为亲近的父亲,变成了令人鄙夷的对象,甚至连叫他一声爹,林子轩也觉羞耻。

  那天,秦雨甯当着一众宾客的面,毫不留情:“带上你那把破剑,跟这条傻狗,永远不得踏上我蓬莱岛上一步。”

  面对无数宾客鄙夷的目光,那人竟还笑嘻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老爹走啦,儿子,你娘以后就要你好好照顾啦。”

  接着在宾客及宫内仆人们嘲弄的目光中,那人背着一个包袱,带着秦雨甯最反感的两样东西,一把生鏽的破剑,以及那条对他寸步不离的傻狗,施施然地离开。其脸皮之厚,无人可及。

  那一刻,林子轩只觉若地上有个缝,他甯愿钻进去,也不愿与那人扯上任何关系。

  秦雨甯则恨恨地一咬牙,道:“真是个怂包,老娘要找一个比他好上百倍的男人,让他后悔莫及。”

  不知不觉,离那人被赶走,已经过去三年了。

  林子轩翻身上岸,带好装备,便立刻上山。

  他想起那人,觉得心里有些堵,是因为林子轩虽巴不得与他撇清关系,但回想起来,他的身上有不少本领,都是是小时候他教他的。云雀的捕捉方法,也是其中之一。

  三年前,林子轩用他所教的方法,成功得到一枚云雀蛋,送给了他的未婚妻司马瑾儿。如今,他又要用同样的方法,再弄一枚去送给闻人婉。

  林子轩已有三年时间未再踏足龙湖峰,这里的变化与三年前已不太一样,林子轩先是仔细地分辨周围的树种,确定了路线,再小心地前进。

  成年云雀极不容易捕捉,林子轩的目标是寻到未孵化的蛋,或者幼年的云雀,那样当它养大之后能通人性,价值要比野生成年云雀高上许多。而且,成年云雀速度极快,若不能在短距离内将其擒获,一旦它飞上天空,速度只可用迅电流光来形容。

  陆中铭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整个九洲国武功比他强,轻功比他好的,算下来没多少个。但是当林子轩问,他能否捉到云雀时,陆中铭哈哈大笑,说了一句:“纵有绝世轻功,也难以捉住飞翔中的云雀。哪怕你陆叔叔我,怕也只能追在它屁股后面吃灰尘。”

  可想而知,要捉住成年云雀的难度有多大。

  林子轩行动的速度很快,他先要观察树木的种类,判断哪些区域有可能是云雀的觅食区,还要寻找到水源,多样结合,便有机会找到云雀的栖身之所。

  由於云雀每次筑巢的位置都不相同,因此林子轩必须重新寻找。

  龙湖峰海拔上千米,很多地方既陡峭又危险,不过林子轩轻身功夫,由秦雨甯和陆中铭亲身教导,轻松一跃便是数丈,攀爬起来并不觉困难。

  只是这一次,林子轩没有上回幸运,他足足寻找了近三个时辰,一无所获,毒蛇虫蚁倒是遇见不少。他寻了一颗干净的大石,歇息起来,并小口地吃着带来的干粮。只要肯动手,山林中食物丰足,但林子轩习惯轻便的口粮,除非东西吃完,否则他是不打算打野味或吃野果。

  休息了一阵,林子轩继续上山。

  傍晚时分,他已经来到了山顶,从山顶鸟瞰而下,下方出现一个蜿蜒曲折的蓝湖,仿似一条蓝色巨龙,蜿蜒入海,那便是龙湖了。

  忽然,林子轩神情一凝,他看到了湖岸边处,出现一缕炊烟。

  下面有人!

  林子轩有些踌躇,是该继续寻找云雀,还是下去看个究竟。但很快,他便决定下去看看。现在时候不早,一时半会怕是难以寻到云雀的踪迹。干脆下去,看看究竟是何人,竟来这人烟绝迹的大山。

  待到下山,太阳半个头已沉入山里,远远的,林子轩便望见湖岸上不远处,正坐着一个人,前方生起篝火,似乎正在烤着东西。

  那人似乎看见了他,突然一动也不动,林子轩却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待到走近的时候,那人忽然咧嘴一笑:“哟,儿子。”

  如果不是那玩世不恭的熟悉语气,林子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脸上的鬍鬚爬得盖过了半张脸,身上的衣服又老又旧,裤腿高高地卷起,脚上一双沾满泥土的草鞋,就像在田间刚干完农活的庄稼汉,不,甚至连庄稼汉都不如。

  林子轩从没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撞见他,更没有想到,再一次遇见他,他会是这般的落魄。

  “儿子,你来得正好,老爹这条鱼刚刚烤好,这口福就让给你了。”男人朝林子轩高声招手。

  林子轩望着他,沉默不语。

  男人连声催促:“过来呀,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老爹我烤的鱼吗?”

  林子轩盯着他道:“这三年来,你一直躲在这?”

  “什么躲,我这是住。”男人纠正他,“这儿多好,山明水秀,闲时打打猎,摸摸鱼,生活自由又自在。”

  林子轩露出鄙夷之色,想要嘲讽他两句,但不知为何,又没有开口。

  好半晌,他才道:“你就打算这样一直躲在这里,不出去?”

  “我都说了,是住,你爹我有什么需要躲的,唔,快烤好了,真香。”男人悠哉悠哉地烤着鱼,末了,还大力地嗅了一口。

  凭心而论,男人烤的鱼确实很香,林子轩已不知多久,未闻到这熟悉的香味。然而此刻,他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再香的味道也激不起他半点兴趣。

  他冷冷地说道:“对,是住。曾经有着更好的环境,你不觉得珍惜,娘给过你一次又一次机会,你除了让她失望,没有让她开心过哪怕一回。如今像山村野夫一样地在这里生活,我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男人愣了一愣,“我们大人的事,你小孩子不懂的啦。”

  林子轩最恨男人这种语气,当下冷笑:“是啊,我是不懂。我只知道,娘当初一心一意地对你,你为什么就不肯顺从她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又怎会被娘扫地出门。”

  “人各有志,这不能勉强嘛,你不懂的。”男人仍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

  这人到了这种地步,仍没有悔改,林子轩听得气极反笑:“也对,人各有志不能勉强,如今娘有陆叔叔照顾,她过得可比以前舒心多了。陆叔叔可不比你,人家是九洲国三大武宗之一,由圣上亲封,却对娘千依百顺。”

  “哦,照顾得好就好。”男人听得点了点头,便再无任何表示。

  林子轩见他这个模样,脸色铁青,心中那最后一丁点的幻想,终於破灭。

  远处传来几声熟悉的犬吠,林子轩朝声音来源望去,一道黑影如影子般一闪而逝,接着一条黑白相间的大狗扑到了林子轩的身上。

  “旺财!”林子轩惊喜地抱住了大狗。

  旺财吐着大舌头,顶着一张标志性苦大仇深的脸,脑袋兴奋地在林子轩身上拱来拱去。虽然秦雨甯一向不待见这条傻狗,但论起来,林子轩还未学会走路时,便整日骑在它的身上招摇过市,说它是林子轩小时最好的夥伴并不为过。

  说起来,一般的狗少有活到旺财这么久的,如今见到好夥伴,林子轩既惊喜又开心。

  “对了,儿子,说起来,你跑到龙湖峰来做什么?”

  男人这时烤好了鱼,不过自己却没有吃,而是向旺财吹了一下口哨,旺财立时跑得撒欢,将鱼叼到了嘴里。

  “捉云雀。”林子轩冷淡地道。

  男人“哦”了一声,接着眉毛一挑,嘿嘿笑了起来:“送给谁?是瑾儿还是婉儿?”

  “跟你没关系。”林子轩没好气地说。

  男人顿时嘿嘿一笑:“当然有关系,因为我手头就有一只,是幼鸟来着,很听话哦。就给你带回去吧,反正跟在我身边也没什么用,龙湖峰近来云雀快要绝迹了,很难找了。”

  说完,男人嘴里发出一声尖哨,片刻后,树林中窜出一道火红的影子。

  一只火红色的小鸟,静静地立在男人的肩头,尾翎长长地垂下,如宝石般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林子轩。

  男人说了一声“去”,这只幼小的云雀,竟然便主动飞到了林子轩的左肩上,好奇地与他对望。

  这意外之喜令林子轩有些震惊,他摸着小云雀柔软的羽毛,可以相像当闻人婉见到这美丽的礼物,会是何等的开心。

  一阵冷风忽然吹来,林子轩回过神来,发现不知何时,湖边起了浓雾。不止如此,刚才明明是晴朗的天气,忽然间,天空暗了下来,乌云正以极快的速度,在迅速彙聚。

  林子轩这时候发现,男人的脸色已经变了,脸上的懒散和玩世不恭消失不见,当细微的雨点洒在他脸上时,男人霍然转身。

  “跟着我,跑!”

  或许是男人沉重的语气,林子轩感觉到事不寻常,没有反对。

  男人跑得很快,在密集的树林中左穿右拐,林子轩紧紧跟在他的身后。秦雨甯曾经告诉过他,说男人的武功是三脚猫水准,但轻功却相当不错。现在看来,岂止是不错,林子轩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好几次差点跟不上他。

  终於,一间木制的小房屋,出现在不远处。

  待到两人进屋,通过屋里的小窗口往外望,外面已是茫茫一片,雾气和雨水混淆在一起,天地都分不清界限。还好他们跑得快,要是再晚上一点,早就变落汤鸡。

  木屋十分简洁,一张小桌子,一张竹床,佔去了大部分空间。

  外面开始雷鸣电闪,暴雨倾盆而下,小木屋此时给林子轩的感觉,便像大海里的一然地看着。

  他呆呆地看着这幅画,他记得画中那一天,不过,那天陆中铭也在,他和秦雨甯一同在凉亭喝茶观赏。那是男人离开一年后发生的事了,男人为何会知道,且将之画了出来。

  画面上的人物栩栩如生,技法与寻常的画完全不同,色彩之饱满,人物之真实,前所未见,画法似乎与西大陆那边颇有相似之处,却又更加优胜。

  林子轩展开了另一幅画,画中,秦雨甯一身白色长裙,静静地坐在亭中,整幅画凋琢得极为精细,林子轩甚至可以看到,画中的秦雨甯娴静地望着远方,眉目间似有一缕幽愁,与她往日活泼的形象大为不同。

  这一刻,林子轩终于明白。

  他是深爱她的。

  这两幅画,是男人偷偷回去看他们时画的。

  不知为何,林子轩忽然想起小时候,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在花园里,男人给他当马骑,他骑在男人的背上,兴奋地大喊大叫。一旁的秦雨甯,则是含笑注视着父子俩在玩耍。

  泪水爬满林子轩的脸。

  曾经,他很恨那个男人,恨他的无能,恨他不争气。白白将美貌动人的母亲,推给了别的男人,将原本幸福的家生生拆散。

  但是现在,他一点也不恨男人,因为他不是什么窝囊废,而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只希望,可以再听见男人那玩世不恭的声音,再大声了喊他一声“爹”。

  林子轩脑袋空空荡荡。

  他隐隐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

  他将小包袱小心地收好,跟那把剑一起带在身上,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旺财看上去极为疲弱,林子轩小心地先给它作简单的包扎,然后才抱着它匆匆地离开。

  旺财伤得很重,林子轩不敢停留,幸好他伤得不是很重,又恢複一部分真气,第二天中午,终于翻过龙湖峰。

  一声清脆的鸣叫声传来,接着一隻火红色的小鸟,飞临林子轩的肩头。

  竟是在魔龙出现后,吓得不知跑到哪的小云雀,居然准确地找到了林子轩。

  小云雀在林子轩的肩膀上,上蹦下跳,旺财有气无力地叫了两声后,它才安静下来。看到小云雀,林子轩有点惊喜,但一想到它原本的主人,顿时又沉默了下来。

  林子轩来时的那艘船还在,远远的,看见林子轩的身影,船上的几个下人立刻就跑了过来。

  当看见林子轩狼狈的模样,几个下人都大吃了一惊。

  “少爷,您受伤了?”

  “我不碍事,赶紧的,准备伤药,我要给旺财换药。”

  “是,少爷,小的立刻去准备。”

  跟随林子轩一同来的共有五六个人,众人一阵手忙脚乱。

  “少爷,您可终于回来了,您不知我们几个有多担心了。”

  “是啊,少爷,昨天那场暴雨实在太可怕了,电闪雷鸣,海水暴涨得不知多吓人,少爷一个人上山,我们不知多担心。”

  众人七嘴八舌地诉说昨天的异象。

  传说中,龙能翻江倒海,林子轩心中明白,那是魔龙造成的,它有影响自然的超凡力量。

  魔龙究竟是生是死,他不知道,但他不会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因为男人说过,绝对不会有人相信。

  为旺财换好伤药,包上绷带,自己的背部受了魔龙一击,也服了药,林子轩顿感一阵疲劳。闭上眼睛,却总是闪现各种各样的画面。

  自己昏迷之后,男人定与魔龙展开了惊天对决。他真的很想知道,男人明明拥有绝世武功,为何要瞒着所有人。几年里,还一直守在龙湖峰,他为何知道龙湖峰会有魔龙出现,他的真正身份究竟是什么。

  还有这把剑……

  林子轩抚摸着这把看似生鏽的长剑,小时候,他没少玩这把剑,除了重了点,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当男人拿起这把剑后,它为何变出同黄金般的光泽。

  林子轩知道,这绝不是一把凡剑,但连见多识广秦雨甯,也叫它是破剑,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