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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品: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作者:天马行空|分类:其他小说|更新:2025-05-11 17:47:08|下载: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TXT下载
  二哥哥很想你 九把刀

  故事外的人生

  序

  一直以来,每当小说出版成书后,我都会反覆看几次,唯独两本例外:一本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本是《妈,亲一下》

  一群笨拙长大的好朋友,一起追同一个女孩的热血故事。后者,是妈妈二○○四年生病时我所作的病榻日志,与追忆母子之间二十七年来发生的种种,希望妈妈能够从我珍藏的回忆里得到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两本书,没有经过改写,没有为了「好看」用虚假的桥段去滋养并不存在的情节,没有一个把自己写得很帅很酷的九把刀。我所作的并非天马行空地创构故事,而是将真实发生过的一切说得有趣、说得好看,说得让我身边的家人朋友也能认同书里的所有。

  我没有反覆看这两本书,各自有不同的原因。

  没有一直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因为怕被坐在我对面的女孩打断腿。至于没有重复看《妈,亲一下》,是因为每次不管翻到哪一页,我看了都会流泪,甚至哭到没有力气…一个大男人老是哭哭啼啼的,看起来很欠揍。

  现在,还没开始写,我已知道这个故事会非常不像一个故事。

  那是一段意义非凡的岁月——在那些日子里,有puma的陪伴,我也陪伴着puma。

  而前几天为了着手这个「新故事」,我必须确认哪些人生片段已经被自己写过一次,于是再度拾起了这两本书,坐在沙发上好整以暇读了一遍。

  先是大笑,然后又哭到发抖。

  我拿起手机,抽抽咽咽打电话给女孩,说了好些话才平静下来。

  「…我想起她,妳会吃醋吗?」

  「不会,我只是很担心你。」

  「嗯,我哭一哭就没事了。」

  「把逼,等一下快去睡觉喔,明天我陪你去看puma好不好?」

  「谢谢。」

  再过一个半月,我就要去当兵,我可以写这个故事的期间也不多了。

  所幸发生过的美好往事,我记忆犹深。

  并非我的记忆力特别好,而是,我常常回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七点二十六分。

  距离她的生日结束,还有四个多小时。

  坐在彰化最熟悉的咖啡店里,最习惯的位置。一壶漂着枸杞的人参热茶,一盘腻在奶油里的松饼,对面的女孩一边翻着电影杂志,一边吸吮手指上的蜂蜜。

  女孩抬起头,问我:「开始写了吗?」

  我说,快了。

  女孩轻笑:「有灵感了吗?」

  我说,普普通通,只起了两句话。

  女孩很开心:「那么,掰掰啰。」

  我笑了,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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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回到杂志里,我则进入从前。

  就这样吧。

  有些人用书信保存他与朋友间的秘密。

  有些人用照片记录她与死党们的年华。

  有些人在日记填满他的暗恋单恋痴恋。

  关于那段岁月,那些人,那只狗,我就用这个故事将他们通通装进。

  从一滴眼泪,一串微笑开始。

  puma,二哥哥很想你。

  开车最忌讳左右颠晃、迂回闪躲,那样开车的人累,坐车的人晕。

  写小说也是。

  我想,先将镜头放在小时候的桃园外公家吧。

  即将升上国小三年级的暑假,妈妈把哥哥跟我丢在外公家,交给还在念辅大的小舅舅各两本国小数学题库,希望他能拨空教哥哥跟我新一年度的数学,不要荒废了整个夏天。

  唉,当父母的都有这种幻觉,以为小孩子的暑假是要拿来努力用功的,其实提早一个夏天学会最大公因数跟最小公倍数哪这么重要,尤其在乡下地方,一辆脚踏车就可以是小孩子生命的全部。

  说是乡下地方一点都不是在乱讲。

  外公家附近都是稻田跟低矮的农舍,有条蜿蜒的小路可以通到大马路,沿着小路走,会碰见十几只很臭屁的肥鸡昂首阔步在邻人的三合院前,如果我走得太急,那些鸡就会冲过来啄我,我一大哭,他们就会振翅乱飞起来。

  小路的弯角处,还有一只老是泡在池子里睡觉的水牛。

  「阿公,那只牛怎么一直泡在水里?」我狐疑。

  「泡在水里比较爽快啊,要作息的时候它才会起来啦!」阿公漫不经心。

  认真回想起来,我从未看过那只水牛走出池子做点像水牛该做的事。

  烧稻草的气味,猪粪的气味,满身大汗的气味,就是乡下外公家的主题。

  乡下地方房子都很大,除了用篱笆挡住外人,阿公跟舅舅还养了好几只狗分别守住前门跟后院。

  后院的狗特别大特别凶,例如德国狼犬之类的怪兽,除了舅舅谁都不敢靠近。而把守前门的狗就和善许多,毕竟很多亲戚朋友都会从前门走动,养太凶的狗会吓到人家。

  话说那房子大归大,格局还有点奇怪,如果要洗澡的话,还得从一楼打开门,走到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小柴房兼浴室里,用最传统的方式——烧柴煮水洗澡。

  小柴房的旁边养了两条非常爱叫的狗,尽管用铁链拴住,我每次从那里经过都还是被它们的叫声弄缩了身子。

  被公鸡啄哭过好几次的我,对这些防范宵小用的看家狗非常恐惧,虽然每天见面,它们龇牙咧嘴的叫声还是让我不寒而栗。我不懂它们为什么天天跟我见面,却还是跟我不熟,我自己也没想过要跟它们亲近。

  ——直到守前门的杂毛狗,生下它的小狗狗为止。

  它没有名字。

  也许我曾叫它小白,但我几乎没有这样的印象。

  依稀,就只是叫它「小狗」。

  二哥哥很想你2

  会吃蚂蚁的小狗

  狗狗puma陪伴我们家14年,它年轻的时候我们青春洋溢,它老的时候,我们家也老了。在那14年里,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我遇见了她,写了小说,学会放声大哭,开始战斗…

  总是堆得很丰盛的饭桌,总是吃得很慢的哥哥跟我。

  「吃那么久,啊是吃饱了没?」阿公不耐烦起身。

  「还?没?」哥哥跟我异口同声,拿着沉甸甸的碗。

  「吃饱了要记得喝汤啊!」阿嬷收拾碗筷:「吃完自己把碗浸在水里。」

  「好?」我们摇头晃脑,踢着脚。

  等阿公跟阿嬷离开饭桌去睡午觉后,哥哥跟我就胡乱把饭吃一吃,迅速夹几片香肠塞进嘴里,左右手各拿一大块肉,小偷般跑到前门。

  门一开,本来趴在地上的杂毛狗霍然站起。

  「嘿!给妳吃!」我口齿不清,将一块鸡肉丢到地上。

  杂毛狗拖着链子冲了过来,一下子就把肉吃光光,而它才刚刚学会走路的狗孩子跌跌撞撞跑来时,根本连碎肉的影子也没看到。

  还好,我们从餐桌偷到的肉还有很多。

  「不要一下子就丢过去啦,要叫它坐好。」哥吐出嘴里的肉,放在掌心。

  「为什么要它坐?」我不懂,也吐出嘴里的肉。

  「你白痴喔,它一下子就把肉吃掉了,不是很无聊吗?」

  「喔。」我看着杂毛狗说:「坐下。」

  杂毛狗没有理会我们的命令,只是咧开嘴,任口水淌到地上。

  「坐下。」

  「坐下!」

  被链住的杂毛狗甚至没有看我们,只是盯着地上的肉瞧。

  倒是没有绑着链子的小狗笨拙地走了过来,慢吞吞舔着地上的肉。

  —这个画面,让杂毛狗躁动了起来,不安地叫了两声。

  「乖乖喔,要吃就要坐下。」哥哥循循善诱,晃着一片香肠。

  「快点坐下啦!坐下!」我开始不耐烦。

  「…」杂毛狗。

  僵持没有很久,耐心只有葡萄干大小的我们就放弃了。

  我们将香肠逐一丢到半空中,任杂毛狗追着香肠飞翔的弧度甩尾,猛扑吃掉。

  「真的是教不会耶。」哥不悦。

  我们不敢正大光明地拿东西喂狗吃,是因为阿公养狗的理念是「看门」,而不是「宠物」。好几次被阿公发现我们偷偷喂杂毛狗东西吃,阿公就会一直念念念:「不要把人吃的东西拿给狗吃,这样狗会很难教!」

  被念归被念,每天看阿公拿着铁盆装干冷的白饭给杂毛狗吃,就觉得杂毛狗吃得很惨,哥跟我还是会偷渡大量的香肠给它打打牙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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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管我们喂了杂毛狗多少次,始终不敢靠近杂毛狗的被链住的范围,说穿了,就是单纯地害怕,完全不懂怎么跟它建立起喂食之外的关系。

  杂毛狗吃完了香肠,懒洋洋地睡起午觉。

  「它比较可爱。」我看着小狗。

  「嗯,如果不小心被咬到也不会痛。」哥同意。

  我们看着连牙齿都还没长齐的小狗,用爪子跟舌头辛苦翻弄地上的肉块,很想吃却不知道该怎么着手的蠢样。很可爱。

  小狗没有所谓的品种,样子颟顸而骨架结实,黑溜溜的眼睛很有朝气。

  由于还不具攻击性,小狗没被阿公拴起来,随它自由晃荡。

  「看起来很笨。」我摸着小狗卷起来的尾巴。

  「它还没长大啊,当然什么都不懂。」哥索性坐了下来。

  一只苍蝇飞到小狗的鼻子上,小狗随即起身追逐挥赶不去的苍蝇。

  面对这个新奇的世界,小狗总是精神奕奕。

  但面对一个只有一片杂草跟大把阳光的院子,哥跟我就显得无聊多了。

  小孩一旦无聊起来,行为就会变成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最常做的,就是骑着脚踏车在空地上不停绕着圈圈,常常可以绕上整个下午。要真累了就休息,一边喘气一边研究杂草堆里的昆虫世界。

  这时小狗会加入我们的行列,抽动湿湿的黑鼻子在草堆里东闻西嗅,看我们如何用草尖刺弄缩回壳里的蜗牛。或是把蚯蚓挖出土,再看看蚯蚓是怎么钻回土里的。或是在水沟边比赛用石头砸烂《小百科》里提到的,粉红坏蛋福寿螺。有时看蚂蚁搬香肠屑,也很有趣。

  乡下的蚂蚁特别大,大概是都市里看到的五、六倍,全身金黑,如果用指甲掐爆它的头,会发出「搭」的一声,油滋滋地流汤!这么大一只,几乎可以单独扛起一片小碎肉。

  某天,我们将一只蜗牛处死(小孩子很恐怖,蜗牛我对不起你),好吸引蚂蚁雄兵过来搬蜗牛尸体。

  「沿着蚂蚁搬蜗牛的路径,蚁穴应该就在这附近吧…你看这个洞,像不像是入口?」没等我回答,哥哥就做出结论:「一定是,绝对是,百分之百是。」

  「然后呢?」我感到兴奋。

  「灌水进去好了,逼那些蚂蚁通通跑出来,一定很壮观。」哥微笑。

  「进去拿水太麻烦了,要尿尿吗?」我做出脱裤子的动作。

  「…先用口水好了,用尿的阿公知道了会骂。」哥要升五年级了,比较成熟。

  「呜。」小狗不置可否。

  我们开始在嘴里贮存口水,然后瞄准蚁穴,小心翼翼滴下。

  很快,口水泡沫形成的表面张力大于被土壤吸收的毛细现象,蚁穴暂时被口水给封住,这下子,一群将蜗牛分尸的蚂蚁在洞口快速走来走去,不得其门而入。

  哥摘下一片草,用草尖将蚂蚁的队形拨得更乱。

  小狗挨近,好奇地在草堆中瞪着找不到家的蚂蚁大队。由于鼻头靠得太近,有只蚂蚁竟顺势爬上小狗湿湿的鼻尖。

  小狗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伸出舌头将鼻头上的蚂蚁卷进嘴里。

  「…」看到这一幕,我不知道是怎么起的念头,将手指伸到土堆上,让一只茫然失措的蚂蚁爬上手背。

  我将手背递向小狗,小狗的眼睛跟着蚂蚁在我手上走来走去的路线移动。

  「吃掉。」我说。

  小狗伸出舌头,将蚂蚁卷进它的嘴里。

  小狗抬头看了看我,我赞许地摸了摸它的头。

  「哇赛,这个好玩耶。」哥见状,也抓了只蚂蚁放在手上。

  还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