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肩头上,深紫色蕾丝配着粉红色的吻痕,看起来风情万种,只不过在当时,这样的风情万种之于我却是触目惊心。
我的出现是多么的不合时宜!
记得有一部电影,叫《绿帽子》,那个捉奸的男人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守着奸夫□,像个喝高了的傻子。
现在轮到我当傻子了。
我想尖叫,想杀人,想骂人,我想做许多的事情。
可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有做,爱情这玩意儿不是那么好玩儿的,我被这东西玩得浑身无力。
我的出现对于钦而言大概也是一种刺激,他愣在那里,半天没能说出一个字。我的目光越过面前这个风情万种的女人,落在他的脸上,长久而无声地注视着他的眼睛。我原以为自己选了一个最安全的男人,但这个男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我看清楚了他的不安全。
旁边有人打开了门,看到了我们这奇怪的三个人。
于是我从触目惊心中醒悟过来,往后退了一大步,然后转身离去。
那个夜晚,我像个幽魂一般流浪在a城的街道里。
于钦的公寓离我们上班的公司很近,我转到了那条街道上,就是漆天南跟我说曾经有女人被人□然后被杀死。
我想我也被杀死了。
原来我不是藏獒,我没有威武的外貌,没有锋利的牙,没有强壮的四肢,我甚至没有力气去保护我的爱情。我什么都没有。
午夜时分,天空开始下雨,我浑身湿透,瑟瑟发抖。
回到我住的地方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半了。
于钦坐在沙发里,看样子是在等我。
看到我狼狈的样子,他赫地站了起来,走过来想抱我。
我躲开了他的拥抱。
“对不起——”,他说。
我不说话。
许久之后,我才问:“为什么?”
他不说话。
“是我做得不好吗?你不爱我了对吗?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还是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是不是?那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你不爱我为什么还要答应跟我结婚?我回家去办迁户口的手续你也不说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心里早已是歇斯底里,但我的语气还偏偏还那么平静。我拿过放在门口柜子上的文件袋,把那些文件扯了出来,一页一页地翻开,一页一页地撕碎。
我该哭的,可我居然没有眼泪。
他还是不说话。
没有什么比沉默更可怕的煎熬了,我从来都受不了他的沉默,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刻。
我神经质地抓住他的手,手指甲深深地嵌到他的肉里,嘴里面只有三个字,反反复复的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最后他被我摇得崩溃了。
“好,你想知道答案是吗?好吧,我告诉你!许小舞,你是挺好,啥都好,长得漂亮,学历也好,可你这么好为什么要跟我呢?我又没钱又没势?你他妈跟我不就是以为我老实好欺负吗?!你当我是傻子吗?像你这样的女人,不知道有过多少男人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从你跟我上床的那一天我就知道了,妈的,我还以为你多纯洁呢,都他妈是装的,你装得够像啊,我差点都以为自己错了……”
原来于钦有这么好的口才,可以不打一个嗑巴地说完这么多的话,我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男人,其实我想往后退的,可身后是墙壁,我没有办法退到墙壁里面去。
最后我蹲了下来,因为我觉得如果我再不蹲下来的话我肯定会晕过去。
于钦说了那些话之后大概也傻了,愣了一阵之后他也蹲了下来。
我们像两只狗一样用相同的姿势蹲在那里,唯一的不同是我们的视线,我只看着面前的地板,他则在看着我。过了一会儿,他伸手碰了碰我:“小舞,咱们不闹了好吗,这次是我错了,我保证以后不会这样……”。
我抬手看了看他,仔细地看他,最后才颓然地垂下了头,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对他说:“你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
他忽然身体一挺,在我面前跪了下来,带着哭音地对我嘶喊:“小舞,我错了,你原谅我吧!”
于钦的声音很凄厉,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小时候参加的消防演习中那种尖厉的汽笛声,我特别厌恶那种声音,我捂上了耳朵,用比他高了十倍的声音向他喊了一个字:滚!
我一直在喊那个字,不停地喊,仿佛只有那样喊我才会好受一点,于钦试图去拉我捂着耳朵的手,试了好几次,我只觉得全身的皮肤都在发麻,我的大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肢体运动,他每拉我一次我的肌肉都会绷紧一次,最后我的大脑崩溃了,它发出一个直接的指令,我的左手以极快的速度反手甩开了于钦的手,并顺势在他脸颊上狠狠地扫了一巴掌。
于钦终于走了,这个世界安静了。
房门关上的那一瞬,我像个被人推倒的木偶一样倒在了地板上,我的头枕在一只鞋子上,也许是我的鞋子,也许是于钦的鞋子,我不知道,我只闻到了鞋油夹杂着汽油的味道。
到底我是睡了过去还是晕了过去,我不知道。只是醒来的时候我觉得全身酸疼,每一处骨骼每一块肌肉都在被疼痛蹂躏,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十点钟了。
我开始打喷嚏,流鼻涕,我知道我感冒了,就像有首歌唱的,爱情就是重感冒。
我得吃药!
身上冷得可怕,我扶着墙根去柜子里摸了一件厚外套,然后又出门找药店了。
康泰克,白加黑,药店穿着粉色大褂卖药的小姐真他妈的服务周到,热情洋溢地向我推荐了好几种感冒药。
“每样要一盒!”我很爽快地掏钱付账。
回去之后我找开感冒药的包装,一样一颗悉数吞下。
爱情,我要用感冒药杀死你!我咬牙切齿地说。
第二天一大早,我居然很正常地起床了,全身也不那么酸疼了。
当我拎着那只硕大的红白黑相间的编织袋走进写字楼大厅的时候,许多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
彼时的我穿着灰色的呢大衣,黑色的西装裤,肩上挎着米白色的包,脚上踩着脚跟足足有七厘米高的靴子,如果不是这个编织袋的话,我应该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office lady。
我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日期,所有在那幢写字楼上班的人在那天应该都记住了许小舞这个名字。
电梯停在五楼的时候,我拖着编织袋走了出来,然后一路逶迤而行,终于把那个包拖到了于钦的办公桌旁边,感谢上帝,他居然活生生地坐在那里,正睁着铜铃般的眼珠子盯着我。
我把嘴角往后拉,尽量的拉,露出完美的弧线,我向他微笑,然后向他伸出手,停在他面前:“于钦,请把我家的钥匙还给我!”
我笑得多么温柔多么完美,于钦像被人施了魔法般从口袋里拿出了钥匙,取下其中的一把递给我,我仔细地检查了一番,ok,正是我家的房门钥匙。
我松开手上的编织袋,然后用脚尖在上面踢了一下把它往于钦的方向推了一下,事实上编织袋纹丝未动,可我要的不过就是用脚去踢它的这个动作,我把它踢开了,就像我轻飘飘一脚把自己的爱情踢开一样简单。
“这是你的东西,请你收好!”,我用甜美的声音对他说。
然后便在众目暌暌之下踩着高跟鞋扬长而去。
接下来,我上到十二楼,来到我自己的办公室。
只花了不到半小时,我写好的辞职信,恭恭敬敬地把它放到上司的桌面上。
“怎么,嫌这次工资加得不够多?”上司第一反应居然是这样,看来发生在五楼的八卦新闻尚未传到他的耳里。
我说我妈叫我回去找工作,上司比较能接受这个理由。
我可没脸跟他说我没脸在这幢楼下混下去了。
那半天我还是过很爽的,我发泄了许多不良的情绪。
但许多并不是全部,它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shit!
我又踩着高跟靴回到了住处,来a城一年了,那天还是头一次我在工作日这么早就回去,外面的世界让我觉得窒息,关上房门以后的世界让我觉得更加窒息。
全身都轻飘飘的,我在房间里像个游魂一般转来转去。
于钦的东西已被我收拾得干干净净,该烧的烧该扔的扔,但我不能抹去他曾经留在这个房间里的气息。他木讷地坐在餐桌边一边吃饭一边听我讲毫无意义的八卦新闻;他坐在沙发里看电视,遥控器在我的手上,我坐在他的腿上;他跟我说你想什么时候结婚我们就什么时候结婚;他跟我说小舞你怎么像个妖精?……
爱情是刀,男人是刀,思念是刀,愤怒是刀,伤感是刀,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心如刀割。
后来我去小区门口的超市买了一打啤酒,开始是一口一口浅浅地喝,最后是大口大口的狂饮,但居然都没有醉了。
我觉得自己很强大,原来我有这么好的酒量。
我趴在餐桌上一边喝酒,一边唱歌,所有我记得歌词或者旋律的歌。
最后还是醉了。
半夜醒来的时候,我的头巨痛无比,像有一千万个战士在我脑袋里战斗,他们每个人都在叫嚣:杀死你!杀死你!
我捂着脑袋呻吟,可实际上连我自己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我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了。
最后我拿出手机拔了一个号码。
我要找我妈,那个生了我却又急不可待地跑去给别人当妈的女人。
电话一接通我就开始喊:“妈,我难受死了,我难受死了……妈——,妈——”,我一声一声地叫,声音惨烈凄厉,像一个走在路上忽然被人凌迟至死的厉鬼。
“小舞,你怎么啦?”,可电话那头传来的居然不是我妈的声音,nnd,我都快没力气了。
“你……谁啊?”,我有气无力地问。
电话那头迟疑了一下,“我是赵君卓——”。
哦,赵君卓,那个抢了我妈的坏孩子,那个以为帮我一次忙给我买几块巧克力买一瓶益达就能当我哥的坏孩子,你别以为你抢了我妈就有多了不起,这妈我不要了,你拿去吧,我不要了,送我也不要……
我不但这么想了,还这么说了。这是后来赵君卓告诉我的。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躺在沙发,手上还拿着手机,我想了许久才模模糊糊地记得好象给谁打过电话,再翻看去电显示,omg,我居然给我妈挂了电话,可我没记得听到我妈的声音啊。
我定了定神,扯着头发冥思苦想了一阵,如果我妈没有给我打电话的话就说明昨晚那个电话不是她接的,又或者我只是拔了她的号码,她并没有接听,或者根本就没有开机。
但愿如此。
爱情死了,可我还活着,我还要喘气,要吃饭,如果不小心又感冒了,我还得花钱去买药呢。
我又去找工作。
经济危机,在地球上找工作比科学家找外星人还要困难。不是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么,我怎么就能这么背呢?!
那段日子,我每天早出晚归,收络一切报刊杂志电脑电视上的招聘启事,甚而至于,我连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也不放过,可上面除了包治性病就是某五星级饭店的陪聊业务,临近交房租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的口袋却越来越拮据。老天爷,你为什么不去死啊?!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一个令人揶揄的现实,虽然到处都在闹经济危险,但仍有许多资产缩减的富人们在寻找二奶或者准二奶,其中有好几次,都有人在或明或暗地向我表达这个意思,可我不是宠物,就算是宠物我也是藏獒,你敢养一只半生不熟的藏獒当宠物么?!
我连方便面都快吃不起了,在小区外面的超市里买了几把面条,用开水煮一煮,放一只鸡蛋或者西红柿就可以了。
天无绝人之路,最后一次买面条的时候,我听见一个好消息。
小区幼儿园的一名英文老师走了,家长们正在议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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