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换源:

第2部分阅读

作品:谈性正浓|作者:无叶树lv|分类:玄幻小说|更新:2025-05-20 20:26:24|下载:谈性正浓TXT下载
  施战军: 矛盾就出现了:虚拟作为限度,肯定是过于理想化的,聊天室里的网民没有葛红兵先生说的那么高尚,所以等于空想网恋主义;然而正因为它通往现实是不可遏止的,盛可以看好的市场就有可能成了色情狂俱乐部,你敢?

  荆歌: 可以害怕了吧?别怕,战军吓你呢,没那么可怕。

  洪治纲:有人对这种虚拟的爱情很不以为然,甚至大加讨伐。原因之一就是拿爱情这个神圣的东西开涮,实在是人类在精神上的一种自渎行为。此外,它还导致有些理智不够健全的人,动不动就要将虚拟化为现实。据说有个英国绅士就主动辞去舒适的工作,抛妻别子,跑到美国去见网上情人,结果发现自己心中的“红玫瑰”已是年近花甲的老太婆。

  荆歌: 显然网恋是满足不了人类对爱的需求的,所以网恋了,最终还要见面,还要让身体走近身体。然而网恋双方一旦见面,常常是“见光死”。

  施战军: 看来这是经验之谈了,愿闻其详。

  荆歌: 这个问题我求助现场嘉宾,谁可以来详细解答?

  盛可以: 想像总是永无止境的。人们都喜欢用想像来促进自己荷尔蒙的分泌,主观的臆测常常给人神秘的快感。但是在归结到现实的时候,多少会有失落感,这很正常。关键是持有一颗平常心。不挑剔、不挑食、面放广、多努力,持之以恒,总会找到合适的。

  荆歌: 不挑剔、不挑食、面放广、多努力,战军听好了,这就是成功网恋“三字经”啊!不过,网恋与现实的恋情相比,好处真的不是没有。至少,这种恋情一旦受挫,受挫感是会比现实中小得多,因为毕竟没有“一起走过的日子”,没太多感物伤怀的机会。

  盛可以: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应看看处在什么阶段了。或者是看什么人在恋。这还和一个人的爱情观人生观相联。不过这个也难说,因为网络交流虽然更多的是心灵,但通过网络交流而上床的发生率也还是比较高。而上床后翻脸的打击力度要更强烈。所以,我可以不负责任地说“网络上的爱情,一般都会受打击,而且非常容易打击”。不过网络爱情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同时踏在好几条快艇上,一艘翻了,我就上另一艘,根本来不及忧伤。

  荆歌: 网上的爱情,虚幻、短暂,也脱离实际。但是不是可以说,正是由于这种虚幻的特征,才使它更接近爱的本质?因为爱本来就是虚幻而主观的。

  洪治纲:其实,对网恋的种种讨伐实在大可不必。距离产生美感,既然茫茫的红尘中找不到可心的人儿,在虚拟的世界里为自己虚设一个理想的爱人,在漫漫长夜里倾心相谈,在精神上彼此抚慰,这又有何不好呢?

  施战军: 呵呵,好像煽情广告。主持人笑得跟蜡笔小新似的了。

  荆歌: 煽得好,治纲煽得好!正因为是虚拟的,所以这个恋人是完美的,没有丝毫缺点的。他不会像现实中的爱人那么唠叨,没有口臭、脚气,不会当着你的面放屁,什么坏毛病都没有。

  洪治纲:这种现实在我看来,正是人们对物欲社会的一种对抗,对越来越隔膜的心灵境域的一种抗争,尤其是对实用化爱情观的一种反叛。爱情,从来都是理想的成分居多,诗意的成分居多,怀想的成份居多。它那超越物质的性质和内涵决定了它完全可以在虚拟的世界中飞翔。所以网络中的爱情,虽然是水中的玫瑰,但是,它同样折射出人们对原真生命的召唤,对诗性生活的追求,对理想精神的寄托。

  施战军: 治纲的想法有美化之嫌,确切地说是他的说法有美言之嫌,论道的成分明显了点。真实的情形也许是,一旦深入其中或者盘桓日久,收获的只有跟预设相反的东西。

  荆歌: 我们可不可以说,没网恋过,是遗憾的;没有网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那么我想知道的是,各位嘉宾是否有过网恋的经历?

  葛红兵: 老实说,我这人比较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经历过一起网恋。如果从我第一天买电脑算起,我已经浪费了整整10年,如果每年有一次网恋的机会,我已经白白地浪费了10次热恋。

  荆歌: 你是个网上童男子。

  葛红兵: 当然,没有网恋的原因,是复杂的。在老婆面前我的解释是:我爱老婆,我不能分心去爱别人。有一次,我老婆削了一个苹果,她举着脱光了衣服的白苹果在我面前晃了晃,问:“你爱我吗?”我立即说:“我爱你,而且专一,我对别的女人看都不看一眼。”结果,我立即骗到了苹果。我后来几乎天天要这样对老婆甜言蜜语,以至于我真的被老婆的苹果驯服了,几乎没有在网上惹是生非过。我想大多数已婚男人都和我差不多,老婆就像驯兽师,她们有各种各样的方法,我们心中那小小的野兽渐渐地就变得温顺了。

  荆歌: 红兵的意思是,网恋也像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葛红兵: 当然,我也是青春勃发,贼心不死的人。和一些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每每谈到网恋,必定要流哈拉子。对于我的男朋友们,我关于网恋的态度倒是让他们欣慰,他们一方面对我的网恋不举感到痛心,另一方面对我支持网恋的热情感到欣慰。

  荆歌: 红兵是理论上支持,行动却并不跟上。盛可以上网的时间比较多,网龄也长,生活中又没有人用“脱光了衣服的白苹果”来驯化你,可谓得网恋之天时地利与人和,能不能略谈经验之一二?

  盛可以: 人总是有欲望的,而网络的虚拟面具可以让人肆无忌惮的放下顾虑伸张欲望。每个人在潜意识里面都希望多和异性接触。从生命的本原和生殖繁衍的角度来说这是潜藏在基因中的本能,很正常。当然,以上说法不适用于性取向异常者。坦白说,我也喜欢找异性聊天,一方面是他们比较富有智趣,另一方面,可能也有些隐藏的欲望——我也很坏。

  荆歌: 含糊其辞了吧?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我本来就不指望能得到正面的回答,这应该是纯属个人隐私,应予以保护的。葛博士的回答,虽然比较光明磊落,但总是让人觉得可疑。

  施战军: 更可疑的,是谁呀?让人家坦白,你只做网管。我见过一篇署名网管的短文,里面说:你们尽情聊啊,使劲儿爱啊,你们撒娇的样子巨可爱啊。我怀疑是你这样聪明的主持人干的。今天的话题对这几个“嘉宾”来说,是个网兜,不知不觉,我们落网了,你该收网啦。

  荆歌: 对不起战军,我哪敢给你们下套呀!即使你们中有人不幸“落网”,那也是“网”的错。找“情网”算账去吧,跟我没关系。

  好了,今天的谈话,虽然没有章法,但我觉得还是非常生动有趣,并且不乏深刻之处的。没有章法,是主持人的错。而生动有趣和深刻,则要归功于诸位嘉宾。真的非常感谢大家!

  最后,请允许我借用治纲兄某篇文章中的一句话,来作为本次谈话的结语:“为了水中的玫瑰不被遗忘,为了心灵不再彼此设卡,说吧,爱情!”

  本期嘉宾

  刁斗

  小说家。当过新闻记者和文学编辑,发表过《证词》、《身体》、《爱情是怎样制造出来的》等长中短篇小说二百多万字,现居沈阳。

  吴玄

  小说家。生于六十年代。现为《当代》杂志编辑。

  卢文丽

  女。著有诗集《无与伦比的美景》、散文集《沙漏的舞蹈》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在供职于杭州《每日商报》。

  权聆

  女。重庆人。主要作品有中短篇小说《一天到晚游泳的鱼》、《细雨咽咽的废墟》、《夜驰白马》等。现居北京。

  无性伴侣

  荆歌: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在报上看到一则有意思的新闻,说一位未返老家与亲人团聚的青年男子,十分想念与他合租一套三居室房子的两个女孩子。因为两个女孩子都回家过年了。平时三个人合租在一起,虽然彼此之间没有男女之情,但相处得非常和谐与美好。男孩的厨艺好,总做好吃的给她们吃。而打扫居室卫生,以及洗他的脏衣服这些事,则由两个女孩包了。这令我想起多年前读到的唐颖的一个小说,名为《无性伴侣》。我很喜欢这个小说。那里头,一群白领,大多是女的,只有一个男孩子。她们与他的相处,虽然亲密无间,但丝毫不包含有性的成分。这与大观园里的情形好像不太一样。现代社会,男女的接触实在是太普遍与频繁了,同学、同事、同行,还有男女合租。但我们以前总听说,男女之间,是没有真正的友谊存在的。那么,“无性伴侣”是不是很可疑呢?

  吴玄: 这个话题有点难堪,无性伴侣,对男人来说,不就是没有女人嘛。而女人,往往是衡量一个男人成功与否的标志,所以男人不但要有老婆,还要有小蜜。性伴侣不仅仅是一个性的问题,同时还是一个价值标准,无性伴侣,其实就是失败的意思。所以,所以啊,这个话题,还是谈谈别人,不谈自己吧。

  权聆: “无性伴侣”?有意思。更有意思的是吴玄的反应,不过为什么那么敏感呢,什么“还是谈谈别人,不谈自己吧”,谈自己又怎么样呢荆歌: 谈别人我们不反对,谈自己则更欢迎。

  卢文丽:这则新闻很有意思: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我做饭来你洗衣,你炒菜来我扫地。他们可能是外来打工者,有着纯洁的友情,并不涉及到性,更不是伴侣。比如我部门中的年轻人,毕业后分在杭州,奋斗了几年,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他们很新潮,没结婚的声明单身,结了婚的立志“丁克”,男同事在女同事家玩“杀人”游戏,女同事在男同事家过夜,都不稀奇,你不能说他们是“无性伴侣”,他们之间只是同事加好朋友的关系。最近一男同事踢球伤了脚,女同事和老公还把那男同事接回家伺候着。也许,主持人潜意识里很向往那种美好的关系:一大群女人,就你一个男的。但是,这种思想是非常危险的:人非圣贤,孰能无性——多情不意必自毙,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荆歌: 我要特别声明,文丽这是欲加之罪。当然,我同意“多情不意必自毙”这观点。一大群女人,就一个男的,的确不是一件好事儿。如果这男人能与一大群女人相安无事,能让她们彼此都相安无事,那他绝对可以当总统。恐怕总统也没有如此高明的协调能力。像我这样的男人,领导一个女人,也常常捉襟见肘。所以我现如今的爱情观是“无爱一身轻”,基本已经开始步入性无能的行列了。

  权聆: 主持人借机在向老婆表忠心哟。呵呵。

  荆歌: 不好意思,被你看出来了。

  刁斗:我大概是越活越俗陋了。随着年龄的增大,随着阅人益多和识人益深,对爱情友谊那类动人字眼,竟渐渐变得麻木起来;而它们,以前曾一直让我痴迷,每每闻之都会感慨万端。我在近几年的一篇文章中说过,假设确实有爱情存在,那么,我只能给它下如下的定义:精神依恋加感官享受。这样的定义可能太不堂皇,但没办法,这已是我对爱情最高的估量。而现在,当我又需要提炼友谊的定义时,我想说,友谊只是爱情的一半,前一半,精神依恋那一半。我猜大家也一定意识到了,精神依恋一说固然挺圣洁,可让我把它和粗鄙的感官享受并列起来,它的高雅程度便受到了消解。不过,也许这正是我的本意,在我这里,精神和感官水乳交融,它们始终都是浑然的整体。

  权聆: 坦白说我不了解别的女人如何看无性伴侣这个话题,我只能说自己的看法,呵呵。无性伴侣,从字面上看可理解为“没有性伴侣”,也可理解为“没有性行为的伴侣”,主持人的意思应该是指后者吧。而吴玄的理解应该是前者。虽然理解上会有偏差,好在有内在联系,也能在讨论中发现些问题。我觉着这个话题其实牵扯的是男女对性爱在认知上的差异。诚如我们先前听到的,吴玄对“无性伴侣”的第一反应是“对男人来说,不就是没有女人嘛”,以及“性伴侣不仅仅是一个性的问题,同时还是一个价值标准,无性伴侣,其实就是失败的意思”。吴玄道出了男人的普遍想法,让男人见到姿色尚可(或面容身材俱佳或声音比较性感)的女人只想到形而上而没有别的想法,那似乎是违背人性。从吴玄的发言不难看出,男人对性是有功利性的,性在男人这里和“占有”“征服”这样的字眼紧密相关。所以一些个流氓在玩弄女人后还会互相交流搞过哪些女人以及与女人的种种细节,当我们听说这样的事也就不会感到惊奇了。

  我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发言基于以下两个前提:一、从事色情行业的女性不在话题讨论范围。

  二、男女双方相互尊重,不存在一方故意玩弄另一方。

  接着刚才的说,我们似乎很难听到女性交流情色经验。在女人这里,再亲密的朋友间也不大谈论性,尤其是年轻女性。女人大多先有了爱,才有了性。女人把性看得很重,以至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女人认为发生了性关系就要有婚姻,就要男人“负责”。在性问题上,女人较之男人要慎重。这是女人长期以来的社会地位决定的。封建社会,或者新封建社会,失身的女人很难立足。社会分工大多由男人承担,女人除了缝缝补补没有太多适合的职业,这就决定了她的一生必须和男人捆在一起。可哪个男人对非处女妻子不耿耿于怀?

  无性伴侣是社会的进步,是真正的开放。它表明男女双方都有了选择的权利,尤其在性行为和性对象的选择上更趋理性,更具有自主性。我们可以质疑男女在一起有没有友谊,我们也可以质疑,是不是双方有好感就一定要发生性关系?对有的人,我们可能会感觉和他相处愉快,但一想到性就觉着了无趣味了。我猜想,那些合租一室的男女,当男人有了想法,女人如果不是有强烈欲望也会克制的。克制的原因比较复杂,恕不赘述。

  如果男人一厢情愿要把自己的性幻想付诸行动会吓跑女人,让女人躲得远远的。

  吴玄: 性这个东西,不管男人女人,当然都是需要的,可是,性往往附加了太多的东西,性,绝不仅仅是性。在以前,一个女人如果准备和男人开始过性生活,她总是要告诉你:我把我给你了。这个“我”,当然不仅仅是性,是身体了,同时还包括她的精神,她的未来,乃至她的整个人生,到头来,性只不过是一个诱饵。这种性,用文学俗语说,大概可以叫宏大叙事,肯定不是纯粹的性伴侣了,为了得到性,你还必须购买你本不想要的其他东西,就像物资紧缺年代,你上商店买一斤油,同时还要搭配给你滞销的你根本不需要的其他东西。这种性是相当沉重的,消受不起的,这么说,无性伴侣,也不失为一种好的生活。

  刁斗:男女的区别,首先就是被性划分圈定的,若抛开性别身份谈男女问题,只能是舍本逐末买椟还珠。所以,我们只有承认性欲是人最基本的生理活动与心理反应,才可以引入两性之间是否能够只有精神依恋而无需感官享受的话题。我说过了,只精神依恋可视为友谊,而在生活中,放弃精神依恋只贪图感官享受的男女比比皆是,这足以证明,单纯的性快乐更易实现,而将朴素的好感上升为友谊则相对艰难。另外,人生的敌人总共有两个,一个是属于肉身的死亡,一个是属于灵魂的孤独;相应地,我们与之对抗的手段也有两个,感官享受负责麻痹肉身遗忘死亡,精神依恋负责抚慰灵魂抵御孤独。但谁都知道,对一般人来说,死亡总是虚幻的远景,而孤独永远是脚下的影子。所以,麻痹肉身易,抚慰灵魂难,本着趋易畏难的人性特点,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男女交好,为什么多半只肉不灵,只色情不伴侣,少半亦肉亦灵,亦伴侣亦色情,而只灵不肉,只伴侣不色情的,却绝无仅有。说到这我们不妨想想自己,如果我们确实有一些只肯依恋其精神而未能享受其感官的异性对象,我们是根本不想与其享受感官呢,还是由于原因种种我们怯于表达与其共同享受感官的意向;还有,鉴于人无完人的基本理由,我们依恋其精神的对象如果是同性,我们与他(她)的友谊还会那么深厚牢固吗?至于“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式的交往甚至好感,实在还不能算作友谊。

  吴玄: 性应该回归到性,性的宏大叙事,很容易导致“无性伴侣”,那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刁斗:我不知道,话题中的“性”是否特指性交,如果是,我得承认,无性伴侣肯定存在:比如过去那些能为自己守出一座贞节牌坊的寡妇,其伴侣就是早夭的死人;比如传说中那些嫁给太监的女子,其伴侣就是根本没能力人道的阉人;比如许多家庭里或者因情感衰竭或者为机能所碍还或者受制于其他身心故障的夫妻们,长期相伴却彼此疏离……然而,如果性只被狭隘成单一的性交,对上面话题的讨论也就没意思了,因为这些极端的例子太不足为训,大约歌颂无性之伴侣的人,也并不想只拿贞节寡妇或太监阉人来佐证自己。性应该是个宽泛的概念,即使把性作为动词使用,它也不会仅局限性交一事。在我的理解中,男女之间,凡含有色情意味的言语行为,不妨尽皆以性视之,这样的性才完整充实——当然,没有抵达性交的性肯定有缺陷,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任何色情言行最终都需要指向性交;还当然,那种没有呼应的一厢情愿的性骚扰或性交易式的色情言行,即使以强奸的形式实现了性交,即使以买卖的形式实现了性交,也不在我的论述范围,我所指称的色情言行,只能是男女间彼此领会且乐于接受的一件事情。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所谓伴侣,也并非仅能标榜夫妻。终身厮守是伴侣,是一生的伴侣,一夜风流也是伴侣,只不过是瞬间的伴侣而已;但没人敢打赌说瞬间的伴侣就一定不比一生的伴侣更无价值。

  卢文丽:伴侣是一个神圣的词,应该有爱情和婚姻为前提,有了爱情,有了婚姻,才是伴侣。真正的爱情,必然会怦然心动,必然会肌肤相亲,必然会有伤害和痛楚。真正的伴侣,喻示着责任和爱情、宽容和理解,喻示着天长地久和朝朝暮暮,白发苍苍时能够一起搀扶着过马路。有伴侣的人,是有福的。可是,现世男女都很难找到真正意义上的伴侣,所以才有婚外恋和一夜情,但婚外恋和一夜情不叫伴侣,还是称情人或性伙伴比较合适。我的看法也许比较老套,希望大家原谅。事实上这年头,找真正的伴侣比找一只野生甲鱼还难。

  权聆: 同意刁斗对“伴侣”一词的定义。不过,文丽的看法也不无道理,是比较理想化的意义。

  荆歌: 在这次聊天前,我特意查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伴侣”,解释如下:伴侣,指同在一起生活、工作或旅行的人。如:终身伴侣(指夫妻)。又如:长途跋涉中,有他做伴侣,就不寂寞了。文丽在这里把“伴侣”拔高了,赋予了比较崇高的人生理想。但如果按照她的标准,生活中的许多人,就不配有伴侣了,或者根本就找不到伴侣。

  刁斗:我不否认,由于遗传的原因,个体间生理机能的生成发育水平极不均衡,又由于文化背景生存环境甚至性格的差异,每个人的道德观念认知标准处事原则也不能相同,再加之性本身就包含了多个维度多重取向,所以,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介入性事和满足性欲也就非常正常,既不能妄断谁对谁错,也根本找不到对错的尺码。因此,我的意思并非是男女间不可以只有友谊,我只是想强调,既然绝大部分人都非同性恋者,那么,在两性之间,他们的彼此吸引与互相需要,先决条件永远是性,至少是性的感觉性的意念性的幻想性的寄托,是在有了这个条件之后,才能有友谊以及其他。

  卢文丽:我想,正常的伴侣之间,除了烧烧饭、洗洗衣,一定也是会做做爱的。那种“虽然亲密无间,但丝毫不包含性成分”的关系,不知是咋整的。无性未必真豪杰,倘若有人标榜自己属于“无性伴侣”,这个人不是性功能有障碍,就是单相思。因为自己无能,因为人家不肯,所以没戏了,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很可悲。时下还流行“无性婚姻”,不知跟“无性伴侣”是不是一回事。那天在电视上看到一部意大利电影,一女人传授女主角考察丈夫的办法:一周做爱两次,他是例行公事;一周做爱五次,说明是真正爱你。这是人家老外的爱法,中国人一周爱几次,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国人民,夫妻间假如连爱都做不成了,总归是有了问题,总归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

  荆歌: 这一说法有严重的歧视性无能的倾向。

  吴玄: 男女合租一套房子,这在北京很平常,我也经历过,不过,不是一男二女,而是二男一女。而且我还写过关于同居的两个东西,一个是纪实的,叫《新同居时代》,一个是小说,就叫《同居》。这种同居方式确实是新的,没经历过的人有点好奇,—次,一个朋友兴致勃勃地想了解,我说,没什么,我们什么关系也没有。这位朋友有些失望,下结论说,你们是两男一女,互相牵制,如果一男一女,就有关系了。但也不一定,我的一位姓吕的朋友就一男一女合租过,他和一位马来西亚的女生同居一屋。我偶尔打电话过去,总是那女生接的电话,很温婉的语气,吕君,你的电话或者对不起,他不在。那温婉的语气,很让我神往,我想像着吕君在过一种幸福的家庭生活。其实,他们什么关系也没有。不发生关系,是吕君的一个原则,他说,一男一女,同居一屋,又什么关系也没有,多有意思啊。

  荆歌: 我读过吴玄的《同居》,里面的两男一女,可不是什么“无性伴侣”,性的意识时时刻刻在场。

  卢文丽:男女之间,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友谊,这个问题谁也说不清。人的潜意识里都有欲望,有邪念,没有得到的东西,永远让你动心。男女之间最美好的,应该是那种互相欣赏若即若离的关系,可惜人们往往甘心被性所俘虏,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短命的床上戏。性不是衡量友谊和爱情的惟一标准。爱情和友谊这张纸,一旦捅破了,就无法弥补。

  荆歌: 现在处女膜倒是能很轻松地修补了。

  卢文丽:我也不能容忍那种说法——我们爱过,分了手,却依然是好朋友。这是人家明星的台词,你装什么蒜啊。爱过的人,即便不反目为仇,也敬而远之了,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这就叫爱憎分明,爱情就是爱情,友谊就是友谊。

  吴玄: 这其中的意思,确实比有性关系更有意思。男女同住一屋,虽然没有性关系,但可能会有性想像,性这个东西,经常是想像比实际有趣。就我个人的感觉,这种同居方式,使房间变大了。住久了,也许还有点亲情的感觉。

  荆歌: 这还是有性。性想像与性行为,其实是一回事。我倒是幻想,在合租的男女之间,只有友谊,而没有性,连性想像都没有。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把那住在一起的女的当女的看。吴玄有合租的经验,你的发言,是从实际出发,我信你。但我同时也担心你,日子久了,不会满足于只有性想像,怕是有了一个什么偶然的机会,比如对方生病啦,要你去照顾啊,或者你喝醉了,控制不住自己啦,就会从性想像开始,却以性行为结束了。

  吴玄: 当然,这需要一点定力,性有时候是很难控制的,男女同居一屋,又不发生关系,双方的身体难免会有紧张感,如果越界,就不是无性伴侣了。从身体的角度看,无性伴侣,是一种境界,它超越了本能,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刁斗: 我根本就不相信有什么无性伴侣。我这样武断地做出结论,肯定会招来激烈的反驳,反驳者还会举出一些非贞节寡妇或太监阉人的例子来诘难我,这我想到了。但我还是要说,那些无性伴侣的神话其实站不住脚,一对男女,连艰难的精神依恋的彼岸都能抵达,却攀不上一座感官享受的平缓小山,只能说是他们在用虚无主义的态度开脱无奈,陷在了自欺欺人的陷阱里不肯自拔。当然了,人是社会动物,是文化产儿,而社会和文化是理性的沃土,对感性来说却是碱滩。可即使这样,我也只能理解许多人的自欺之举——以婚姻家庭、责任义务、成规俗约、利弊取舍等等,来抑制自己的本能,“政治上正确”地确定自己与他人的交往方式与交往程度;但我仍不能容忍欺人——自己心中欲念如炽,只是由于性之外的因素不能与钟情的性对象建立性的关系,却坚持美其名曰这是纯洁的友谊。顺便说一句,精神依恋也好,感官享受也好,都是人性中最纯洁的需要,如果说它们也有不纯洁的时候,那恰恰是它们被赋予了社会的文化的意义以后。

  权聆: 我还是相信无性伴侣的存在。问题很简单,这是由于男女之间没有发生“爱情”。据说,有的夫妻半年也不会有一次房事。一位好友曾经告诉过我她的经历。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了一个三居室。她不算漂亮,但身材很好,甚至是非常出众,身边不乏追求者。她非常聪明。起初发现室友对她有好感,她就故意冷落他,直到和他同处三年,她和她的室友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故事。她说她其实也喜欢室友,但她偏偏不愿意把他们的关系往“性”方面去想。她和室友至今仍是无性的好朋友关系。她曾经也和一个中年已婚男人互相有过好感,但当那男子向她有所行动的时候,她却跑了,让男子很尴尬。那男子不搭理他了,她却又主动和那男子说话。她喜欢他,却不喜欢随便就发生关系,我相信那种感觉是非常微妙的,一旦说穿了实在是了无趣味。如果男人非要把这理解成失败,那更是狭隘之至。我的另一位好友,工作几年后上研究生去了。她喜欢上了她所在学校的一位老师,几近疯狂,简直到了痴迷的地步。因那老师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完全不给她亲近的机会,令她爱得苦不堪言,她告诉我,她希望他是她的情人,但她从没有想过和他发生性关系。天哪,我们该如何理解女人的情感?

  卢文丽:女人往往是先有爱,才有性,有了性,潜意识里就想有婚姻,就想当伴侣,哪怕粉身碎骨,这就是女人的悲哀。男人大多不这样,男人可以有性,却不一定要有爱,这是男人肉欲的一面。所以社会上那些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都是为男人设置的,因为对男人来说,女人的身体也许永远要比她的思想更具诱惑。一个女人,如果和男人有了性,就觉得“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头脑发了昏,拿婚姻去较真,就注定被动,注定玩完。因为男人可以偷偷摸摸,白吃白玩,一旦叫他站出来负责任,为爱付出代价,他一准落荒而逃。痴情女子负心汉,说的大多是这样的故事。

  荆歌: 文丽对男人还是有苛求。其实,男人和女人,都是世界上可怜的孩子,一样的脆弱。追逐异性,从异性那儿寻求安慰,寻求感情的寄托,男女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在面对死亡时内心的虚无,面对压力时想要逃避,男女都是一样的。不要期望男人能更多地承担什么,男人一定是铮铮铁骨,能够撑起一片天空,这样的定位更是错误的,不现实的。

  权聆: 现代社会,献身即索取婚姻的女人要么是不成熟,要么是庸俗,是女人不自信的表现。的确,正常女人往往是先有了爱,才有了性,男人反之。女人如果对这男人有爱情,该男人的身体未尝不具有诱惑。糟糕的是,该男人可能不是女人的丈夫。或许,我们对男人的确是苛求了。我们经常看到被抛弃的女人,却忽视了有许多男人——比如事业失败的、性功能欠佳的——被女人抛弃。不是每个男人都是英雄,都一定要成为英雄。

  荆歌: 这个讨论进行到最后,我觉得让男人显得十分尴尬。好像男女之间,有性的话,是男人的错,因为男人总是在没有爱的情况下,就要性,招女人讨厌;若是无性呢,也是男人的不是,因为这男人也许压根就是个阳痿。真是左右为难。但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相信无性伴侣的存在。凭我个人的经验,确实是有亲密的异性朋友之间并无爱情和性的。当然这样的异性朋友,和同性朋友比,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同。也许正所谓“比友谊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这种模糊的状态吧。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爱情,更没有性。我个人认为,这不仅很美好,而且能长久。当然许多时候,确实漂亮的女人很容易让男人产生性幻想。但是,也有男人会懂得克制,为了这份美好的异性友谊更美好,更长远,就必须克制,克制才是高明的。比如文丽和权聆,都是少见的美人,为了得到你们美好而长久的友谊,我一定做到“无性”。什么才是“无性”,我们就依照刁斗的定义,他不是说了么,“男女之间,凡含有色情意味的言语行为,不妨尽皆以性视之”。那么我们只要做到不说色情意味的话,没有色情意味的行为,就不是有“性”。当然,这么做,确实是要冒着被怀疑是否性无能的危险的。事实上这也确实经常成为性无能者的一个美好的藉口。

  谢谢四位!我们男男女女,能够坐在一起谈“性”,但我们之间并没有“性”,既无色情的言语,也无色情的行为,这本身就是一件美好而愉快的事情。

  本期嘉宾

  汪政

  1961年生,江苏海安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供职于江苏省文联。与晓华自1985年起从事文艺理论和当代文学的研究,偏重小说理论及小说批评,发表论文及评论二百万字,著有《涌动的潮汐》等。

  晓华

  女。原名徐晓华,1963年生,江苏如东人,现在江苏省作协创研室工作。与汪政自1985年起从事文艺理论和当代文学的研究,偏重小说理论及小说批评,发表论文及评论二百万字,著有《涌动的潮汐》等。

  林舟

  1963年生,安徽宣城人。著有文学对话录《生命的摆渡》等。现任教于苏州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系。

  齐红

  女。1970年生,山东济宁人。著有文学评论集《心灵的炼狱》等。现任教于苏州教育学院中文系。

  性骚扰

  荆歌: 这一期我非常高兴地请到了两对恩爱的批评家夫妇:汪政、晓华和林舟、齐红,一起来聊一聊性骚扰的话题。我一直觉得,性骚扰这个问题,放上桌面来谈,其实是很困难的。首先,什么是性骚扰?有时候很难界定。比方用手拍拍肩膀,或者说几句半真半假的带点儿情色意味的话,算不算性骚扰呢?说不清是一,取证更难。谁看见了?谁来证明?证据呢?这就像婚内强奸一样,很难判别真伪。据说美国有一个什么州,有了一个判例,男女双方做爱的时候,一方中途叫停,另一方必须立即停下来,如果不停,即构成强奸。这在法理上,是完全说得通的。但是,同样是无法取证。到了法庭上,说不清。她说她喊停了,他说没听见。或者说他已经遵照他的指示立即停了。但她还是说他没停。这真是说不清。特别让人不明白的是,既然已经开始做爱了,又为什么突然叫停?如果这样的法案,以及性骚扰案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极为普遍的话,是不是有些恐怖?动不动就可以告你性骚扰,或者婚内强奸。我们在保护自己不受性骚扰的同时,又如何保证自己不受到虚假的性骚扰指控?有趣的是,我听一位心理学专家说,人们对性骚扰的感受,其实差别是很大的。同样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在有些人看来,是毫无疑问的性骚扰,会因此感觉尊严受到损害。而有的人,却并没有太大的反应。甚至还有的人,会以为你不骚扰她一下,就表明她不可爱,没有魅力呢!

  晓华:什么是性骚扰?现在准确的定义恐怕也没有,我看到有些关于性骚扰的用这样的描述,“轻浮的举止、淫亵的目光、暧昧的言语、亲昵的动作”,这好像更难界定了,动作好歹还是有身体的接触的,语言就难说了,每个人文化水平不同,所选择的词汇肯定也就不同,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可能连生殖器都骂出来,你不能说他就在骚扰你,而一个白领可能用了一个非常文雅的词,你却要状告他了。“暧昧”这个词本来就暧昧,说不清道不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程度就更难掌握。汉语本身的特点大家也清楚,与英语等表音语言相比,每个词都代表了一定的范围,但它的边缘却是模糊的,如果有一个什么办法,加s就是暧昧的,不加s就不暧昧就好了。

  汪政:什么是性骚扰确实说不准。现在动不动就告性骚扰的,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就不怎么好处理,很为难法官,一个地方判了,另一个地方不见得判,中国司法审判实行的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别人的案例只能参考,不能沿用,结果搞得大家不高兴。告性骚扰我以为比告强奸还要有勇气,强奸了,反正就那么回事,告性骚扰怎么看都有点“秀”,又没有把你怎么样,搞得像个什么似的,弄不好别人会说心理有问题。现在,病有富贵病,这性骚扰案就是富贵官司,文明官司。

  荆歌: 汪政认为性骚扰不算回事,但它也许是“那一回事”的前奏呀。跨过了这道门槛,就要有“那一回事”了。所以许多人很把它当回事,并不小看它,也是可以理解的。

  齐红:我觉得还是可以说得清楚,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的界定。既然是“骚扰”,那就意味着某种行为已经对对方构成了“侵犯”,让她(他)感觉到了不适、厌恶和被强迫感。假如一个人没有感觉到这样一些生理和心理的反感,比如像荆歌说的没被“骚扰”反而觉得自己没有魅力,那就无所谓“性骚扰”的问题。当然,每个人对“骚扰”感受和定义的程度可能不一样,相同的语言行为在一个人那里没什么严重(轻度骚扰),可对另外一个人来说也许就是不可忍耐的羞辱。

  荆歌: “耐骚扰能力”会不会在被不断骚扰的同时不断增强?就像电工和捕蛇者。我听说,电工干久了,一般的电流就很难将他击倒;经常被蛇咬,也会比普通人不容易中毒些。

  汪政:性的东西是人、社会都不能缺的,关键是形式,行为方式,在这上面要有一定的自由度,一个社会的宽容是多方面的,如果弦绷得过紧,就容易紧张、断裂,性也是一样。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性文化是社会的调节剂,它会化解许多焦虑、紧张,宣泄和转移许多过剩情绪,语言、艺术、日常生活,细细去考察,有许多都与性有着或明或暗、或深或浅、或多或少的联系,如果统统去除,本身就不可能,另外也无必要。我这么说绝不是主张性放纵,而是要“科学”地、“人道”地看待这一切。记不清哪个大人物说过,一个对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