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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几个调皮,夏天爬树掏鸟窝掏出蛇来,人从树上掉下来差点摔残,冬天去水沟里踩冰不留神一只棉鞋陷进冰水里,回到家来,他妈妈就拿着擀面杖追着他们满街跑——

  “鞋陷冰里够惨了,还让你妈追着跑?干吗?”

  “挨揍呗!擀面杖打屁股,揪耳朵!大冬天的,鞋湿了你穿什么?打你一次,让你下次长点记性!”

  “你挨了多少次啊?”

  “无数次!我哥跟着我妈干活嘛,犯错误的机会不多,我负责照看弟妹,带着他们玩,到处走,弟妹小,也不太听话,反正他俩出了毛病都是我的错,我几乎天天都能被追到街上去,哈哈。”

  想起小时候的好笑事,传志就乐得合不上嘴巴。何琳也觉得好玩,“你家五个就你在中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最易忽视还最不讨好,你对你妈有意见没?”

  “棍棒底下出孝子,有什么意见?我们那边就那样,小孩不听话就揍,不揍不听,皮着呢!”

  “你们兄弟姐妹都挨遍了?”

  “干活多的挨的不多,我干活少,从小不愿干,自然挨揍多。不过我妈从此就有了一个错觉:认为我从来不是干活的料,所以才让我念书,从小学到中学的成绩又印证了我妈的错觉。嘿嘿,给你说,我家的人都是很聪明的,只是那时条件不好,没法都念书。说起来,我妈不容易啊,我和我弟两个学生把家里掏空了,多亏我妈任劳任怨,能干,我和我弟才能挺过来。”

  何琳不由自主地对未来婆婆产生了莫大的敬意,将来一定要好好孝顺她,让老人过一个幸福安定的晚年。她生了这么一个好儿子,培养了他这么好的性格,劳苦功高,不能让这样的母亲后悔。

  在绵密的铁轨声中,何琳靠在传志的肩膀上,朦朦胧胧入睡了。睡不实,兴奋、好奇、紧张和不安交织着,加上上厕所,喝水,后面的孩子哭,有人放屁,浑浑噩噩八小时后,十月一日凌晨,他们终于从火车上走下来重见天日了。

  然后又大包小包地在一个区级城市找长途公共汽车。何琳这才意识到小姨的交代有对的成分,路途遥远,拿东西多,太累!虽然大件都挂在了传志身上,她只提两盒茶叶都觉得头晕眼花要一头栽地上了。

  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后,又坐了半小时的蹦蹦车,那种凸凹不平的土路,把屁股都颠散架了。再一次昏头昏脑地抬头,如来佛祖保佑,传志心中安静古朴的王家庄终于在一声芝麻开门声中轰然出现了。

  她眨眨疲劳过度的小眼睛,使劲看,没有想象中的落后,也不像网络上说的那么邋遢肮脏,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宽土路与外界连接。土路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部分微红或微黄的树叶在土黄背景的大地上十分鲜艳夺目,树林边缘有几只静默的黄牛和一群吃草的山羊,土路上到处都有家畜粪便。土路右边是一座村庄,暗红色的砖墙中点缀着枣树和低矮的麦垛。村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和红薯地,苍茫辽远。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贫困的乡村。

  村里小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有人扛着锄头拿着镰刀,迎面走过来,惊奇地与传志打着招呼,过去了还回头看。何琳知道是在看她,不由发窘。越走越深,要拐进一个胡同时,迎面一个半大孩子大叫一声:“来了来了!”回头就跑。

  婆婆来了 第一部分(5)

  是报信吧。传志咧开嘴巴大笑。就见前面一个门里立刻涌出来好几个人,笑呵呵地等他们。一只灰不溜秋的京巴从众人脚下钻出来狂吠不止。随着狗叫声,胡同两边也三三两两站出了人,不是一般的热心啊,甚至有人正吃着东西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目送他们。

  只见一个穿着蓝色碎花夹衣的小老太太从人群里笑嘻嘻地走上来,惊喜连连,“传志,俺的儿啊,坐了一夜火车,累不?”

  仪表堂堂,穿戴整齐的王传志当着众人给了他妈妈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一片惊叹声中,何琳有点搞明白了,在淳朴的乡村这种礼仪已属“前卫”、“电视上的”。然后传志介绍身后羞红着脸的女朋友,“何琳,一起来看你来了。”

  老太太立刻抓住何琳的手,满脸核桃皮漾开了,“闺女,穿这么少啊,手都冰凉!快点回家喝点汤,别冻着了!”

  由老太太招呼着,两边的邻居也都过来看“新媳妇上门”,全是毫不掩饰的好奇、艳羡的眼神,“这就是北京城里的孩子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没干过活没在太阳底下晒过的!”“俊啊,又白,一白遮百丑。”

  只有那只京巴不够客气,在脚边蹿来蹿去,叫嚣着还蹿到何琳的脚边使绊,给传志他妈一脚踢到墙边去了。

  王家有三间红砖正房,东边两间厢房,西边是厨房,南边是围墙。院子中间摆了一张刚洗过的饭桌,一道道的抠过的印痕清晰可见,桌上有暖壶,缺口茶杯,还有盖着盖子的半锅鸡蛋汤。进了院子,何琳、传志作为主角就在小桌子两边就坐了。有点滑稽的是,小桌子上放了电影屏幕,前方站满了扇形的人群,一起向这边观望。

  传志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佩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沾光的感觉,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北京普通和平凡的他,在老家却找到了不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是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所措。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天安门毛主席不?”一个憨厚的男人的声音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未来大伯哥嘴巴咧得更开了,“嘿嘿。”

  婆婆来了 第一部分(6)

  老太太梗着语气问他:“你家里呢?赶紧过来搭把手做饭啊,没眼色劲的!”

  “这就去找她。”王传志的大哥嘀咕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邻居们朝未来婆婆起哄:“传志的娘,有了城里媳妇感觉就不一样了,腰板直了腿也壮了,将来还不跟着儿子享福去啊!”

  老太太的脸像一朵雏菊绽放开来,“还不赶紧攒钱让你孙子念大学,念出来也有福了!”

  “孙子念中啥用?人家疼他娘去了,到头哪有咱老妈子什么事!隔一辈,远了,只有咱疼他,等到他能想到咱,黄土早掩到头顶了。”

  半杯茶水下去,何琳想去厕所的念头更强烈了,但不知卫生间在哪里,不好意思开口,脸上憋不住了。王传志会意,和他母亲低语了几句,老太太便站起来赶人了:“坐了一夜火车累了,各位也回家歇歇吧,明后天我请大伙吃喜糖,散了吧散了吧。”

  众人嘻嘻哈哈往外走,“传志娘,攀上了大城市里的亲家,得请喜酒啊!”

  “新媳妇脸皮薄,不然现在就要酒喝!”

  “这么喜庆的事,不能捂着呀,捂也捂不住啊!”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有摆桌子让你们掏份子的那一天!”

  院子里逐渐安静了。何琳走进传志指向的茅房,露天的,到肩部的围墙,刚进去,喝的茶水和蛋汤差点全吐出来,由砖头砌成的四四方方的小凹坑里,挤挤压压蠕动着巨大的蛆虫。十月的天气还不太冷,这些小生物爬出粪坑,背着脊椎似的东西四处活动,仔细看看,周围土里树叶上全是!

  何琳给吓跑了,一会儿又回去了,憋不住臭气熏天都是小菜了,顾不得蹲位了,随便找了个插脚不伤蝼蚁命的地方,闭着眼,转过身,半蹲半就稀里哗啦解决完,连滚带爬跑出来了。长舒一口气,下定决心:少喝、少喝,一定少喝水!

  三间正房,有一道墙把东边一间隔开,中间开了一个小门。老太太把儿子和未来儿媳当成了贵宾,让进了这个小单间。何琳刚转身就看到带来的礼物都打开了,保暖内衣扯成一团,茶叶盒也开了条缝,茶叶撒了一地,一瓶巧克力好像被抓走了少半。

  老太太开口大骂:“都是饿死鬼托生的,不能见人来,比狗鼻子都尖!到处翻、翻、翻!狗窝里可能搁得住油饼!什么都给你打开,不知她娘怎么教的!”

  不知她娘怎么教的,大概是指不知她娘如何教养的吧。火车上一夜未睡好,何琳渐感周身疲乏,踢掉鞋子,爬到简陋的大床上,被子软软的还行。

  “知道你们要来,俺晒了三天了,反过来正过来晒!”未来婆婆站在床前絮叨。这话让何琳感觉温暖,不得不说被人重视和呵护的感觉很好。

  “哎呀,那上面是什么?”何琳忽然发现幽暗的墙上有一只大黑虫子在爬。

  “夜狼蛛子。”未来婆婆不经意地说,“谁家没有几个夜狼蛛子啊,益虫,旮旯神。”

  传志还是上去用塑料袋套着手把它抓了下来,是一只何琳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硕大蜘蛛。在传志捏死之前被他妈妈要走了,要放生到东厢房旮旯角去,说是夜郎神,弄死它会有报应的。

  未来婆婆关门离开时,何琳发现男友留了下来,在陌生环境中有个熟人陪着固然不错,但还有点不对劲——在大四那年一个令人兴奋的夏夜他们已经发生关系了,那时彼此都是处子之身,但两人以后还是规矩了许多,再没在一起。尤其是何琳,当教授的妈妈没少耳提面命大讲未婚同居的坏处,都是拿她的学生这种活生生的例子,一时快活,流产,心情抑郁,身心受伤害,尤其是女生,要自尊、自爱!

  婆婆来了 第一部分(7)

  “你再找个床吧。”

  传志还真听话,出去了。不过在外面和他母亲嘀咕了几句,没过三分钟又回来了,“没地方了,这就是我以前睡过的床。”然后嬉皮涎脸地爬了上来。

  何琳突然想起姨对她说过的,睡觉之前锁上门,便要传志去锁门。传志乐颠颠地把木门闩上了。

  3。

  这一觉睡到天崩地裂,从混沌初到混沌末。再次睁开眼睛时,窗外的阳光强烈地刺激着眼球,耳朵轰轰作响,吸了吸鼻子,天啊,感冒了。刚探起头来,就看到一双黑黑的眸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是传志大哥的女儿,招弟。招弟扎着两只朝天辫,小脸红扑扑的,像看仙女一样盯着何琳看。

  “花婶婶。”小姑娘忽然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露出缺齿的小乳牙。

  “你几岁了?”

  “八岁。”

  “为什么叫我花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