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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穿越第一天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嘈杂呼喊声冲击着耳膜,随着一阵剧烈的耳鸣,王妩猛然清醒过来。
粗绳捆绑着双手,铁链锁在脚踝上,数以百计的火把在眼前挥舞,火舌滚滚,直冲天际,映得残阳失色,映出一张张陌生粗糙的脸,兴奋犹如抓到猎物的野兽。
王妩脑中轰的一下,所有的记忆,确切的说,她现在这具身体的记忆,瞬间涌入脑海中。
公孙妩,公孙瓒的小女儿,行三,年十五,不满家中为她定下的亲事,居然在及笄礼后一天偷偷离家出走,却正好遇上了一小股被她父亲打得四处流窜的黄巾残军。
乱军流民中,公孙妩不知怎的,行踪暴露。她敌方主将之女的身份,立刻引来黄巾败军四下围捕,逃亡了一天一夜后,侍从逃的逃,死的死,而她终落于敌手。
许是受惊过度,又或是体力耗尽,这位公孙小姐就这么香消玉殒于黄巾军中。
而王妩,就在这时候,穿到了她身上!
就在王妩拼命地想公孙瓒和黄巾军究竟是哪个年代时,火光突然凑近,一个高大的汉子像是残军的首领,猛然将火把伸到她面前。明晃晃的火舌带着炙热的温度近在眼前,王妩吓了一跳,连忙往后躲,然而她身子才一动,肩头猛然一紧,被人牢牢按住,骇然闭眼,却还是生生被火把上滚滚的浓烟呛出了一连串猛咳。
“这是公孙瓒的女儿!”
“杀!杀!杀!”随着领军高举钢刀,数百人同时发声大喊,喊杀声漫山遍野,刀光和火光交相辉映,如同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渔网,而王妩,就是那尾网中之鱼。
一缕火星,从面前的火把上飞溅出来。王妩尖叫一声,连忙挣扎着往边上翻倒,避开差一点就要舔到她脸上的火舌。半边脸贴到地上,腥臭的泥土气味直冲入鼻尖,令王妩胃中一阵翻腾恶心。
突然,一种细微的震动,从地面上悄然传入耳中。只眨眼间,震动由小而大,由微弱而清晰,震得王妩耳中嗡嗡作响。很快,黄巾军也感觉到了脚下的大地,正微微震颤。
高坡之上,烟尘扶摇,三十匹马,通体雪白,马上骑士,银甲白袍,远远望去,人马一体,化作一排白影,扇形排开,仿若自天际一线而来。
三十匹马,马蹄同起同落,每一下落地,都仿佛踏在人心口之上,再加上低处聚音,端的是惊雷贯耳,波澜壮阔,大地震颤。三十人,三十骑,竟犹如千军万马。
黄巾军的兵士大多和王妩一样,都看傻了眼,直到有人喊了一句:“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领军那人终于反应过来,举起火把大喝道:“传令,快传令,杀上去!杀上去!别让他们冲上来……”
话音未落,三十精骑倏然两边收拢,从扇形变为一支箭头,一骑白马,排众而出,白袍银甲,手上一杆银枪遥遥一举,锋锐直指:“杀!”
“杀!”喊杀之声,声震九霄。
黄巾军还未作出反应,白马飞驰,自高岗上向下疾冲。三十人的喊杀声如雷震谷,三十精骑如破水之箭,狠狠扎入十倍于己的人马之中,立刻在黄巾军中撕开一道血口。
一时之间,惨呼声大作!
那当先一骑,白色的战袍在身后猎猎飞舞,手中的银枪仿若一道银色的闪电,横扫间,持刀迎上的十多人钢刀生生折断,断刃飞出,火把掉落,虎口震裂。枪上余力未尽,又重重击在他们腰间胸前,带倒一片!
白马毫不停歇,银光闪动,灿如一片银色光幕,在人多势众的黄巾军中杀出一条血路,所向披靡,无人能阻,挡者即死!
战意凛然的喊杀声,白马冲锋来去如电,寒光血色,烟尘四起。
“不要慌乱!他们人少!列队!列队!”
那领军试图呼喝众人镇定反击,然而本就是由山匪流民组织起来的黄巾军此时人人都是自顾逃命,根本没人想得起来为他传令,数百人的军队已然大乱。
心知大势已去,那领军狠狠将手中火把掷到地上,脸色扭曲,看向王妩的眼色仿佛要将她生拆入腹!
王妩心中一咯噔,还来不及反应,劲风割肤,扑面而来,森寒的刀光刺得她睁不开眼来。
慌乱之中,王妩猛然就地往旁边一滚。一刀擦着她耳侧斩落,刀刃深入土中。
那领军骂了一声,还不等她松口气,毫不停留地一把拔起刀,又向她当头劈下。
刀锋带起的土屑飞溅到王妩脸上,王妩想再往旁边躲避,突然脚踝一紧,却是锁住脚踝的铁链已经绷到了尽头!
只这一瞬间,钢刀已经到了面前!
王妩大骇,不由尖叫一声,下意识抬起绑在一起的双手遮在眼前。
那领军一刀用尽全力,哪怕不能将公孙瓒的女儿押至军前,用作威胁,也势要将她斩于刀下,挫一挫公孙瓒的威风,以出几番败军之气。
眼看一刀落下,就能取公孙妩性命,后颈之处突然汗毛倒竖,一股劲风及背而来。那领军赶紧回刀转身,银光灿然耀眼,如闪电自天而降。
他的身手也算快捷,大喝一声,横刀在身前急封。银光正撞上刀背,长刀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刹那间迸裂碎开,银枪如箭,当胸而过,将他高大的身子带得一并向后倒飞,鲜血飙洒,最后砰的一下,摔落在王妩面前。
浓烈的血腥味让王妩几欲呕吐,她不敢多看,死里逃生,急喘了数下,也顾不得耳膜被方才的惨呼之声刺得发疼,连滚带爬地凑到仍留在那领军胸膛中的银枪边,在锋利的枪尖上将手上的绳索挑断。
双手重获自由,脚上的铁链拴在三步远的尖木桩底部,王妩手足并用,正要爬过去,突然又一个黄巾兵士惨叫着被人摔出来,背脊朝下,正好落在那尖利的木桩之上,被自己身体的重量一压,对穿而过,顿时毙命。
王妩措不及防,被吓得又是一声尖叫,才回过神来,却发现死人睁大的眼睛正对着自己。她觉得自己肯定要被吓疯了,她从未见过这么多血,浑身止不住地发抖,从手指尖,到牙关,抖得连看出去的视线都在打着颤,抖得根本就注意不到有一柄长刀,正往她肩头劈落。
白影一闪,骏马急嘶,急冲到王妩身边驻足,仰首扬鬃,前蹄高高抬起。马上人腰背笔挺,纹丝不动,探手一抓,自先前那领军胸前将银枪拔出,一枪在手,整个人锋芒毕露,犹如宝剑出鞘。回腕一扬一展,王妩被护于枪影之下,枪势如龙,那拿刀之人,连人带刀,立刻被绞碎于其中。
三十骑对三百,黄巾军虽人数众多,却在白马义从的雷霆之势下,死伤大半,剩下的鬼哭狼嚎,四下奔逃。
白马义从也不追杀,只是纷纷向王妩驰近,最后围成一个圈,将王妩围在中间,翻身下马。白衣白马,早已都是一片血色,但一个个年轻的面容上,却俱是一片昂扬。
一直一骑当先,最先冲到近前救王妩的那个骑士最后手腕翻转,回枪向下疾刺。叮的一声,枪尖正落在王妩脚踝处的铁链之上,火星溅起,铁链立断。
染满鲜血的银枪往地上一抛,那骑士在王妩面前下马,双手合拢于身前,抱拳一礼:“三小姐受惊了。末将赵云,奉蓟侯将令,迎三小姐北归。”
每个字的发音听来都极为奇怪,语调曲折也是闻所未闻,既不是普通话,也不是任何一种王妩能够理解的方言。
可她偏偏听懂了。
作为三国演义只从三顾茅庐开始看起的伪文学青年,公孙瓒的势力和黄巾起义都在她的快进键下早早收场,以至于王妩对他们的印象淡之又淡,几乎全然想不起他们所处的年代。但赵云!那个白马银枪,一身是胆的常山赵子龙,她当然知道!
王妩怔怔地看着眼前那出奇年轻的面容,温和宁定的眉眼俊朗英挺。她嘴角抽动了一下,却一句话都没能说出来,直接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正文 2穿越第一夜
灰蒙蒙的木梁上蛛网纵横,破烂烂的神像面目不清。
王妩睁开眼,没有匾额和案台,破旧的庙宇显得格外空荡,大殿大门紧闭,周遭一片寂静,除她以外,一个人影也没有,看不到,也听不到丝毫外面的动静。
她正躺在一堆枯草中,不知何时蹭破皮的手掌已经用白布包了起来,只是隐隐还有些疼。除此之外,全身上下,虽有些脱力后的酸软,但都好端端的再无受伤之处,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王妩本来是某国营通信企业的门店店长,说来也算是个基层管理者,可琐事杂事一堆,指标考核又一堆不说,每天还要面对各种五花八门的上门投诉。更有甚者,还有投诉不成,不达到要求就直接寻衅动手的。这次,她就是遇上了一个手持菜刀的……投诉……
一个小火堆正在距离王妩两步之地烧得噼啪作响,同样是火,这样的距离显然要比之前可爱多了,阵阵暖意随着欢快跃动的火光,染得她满是污渍的衣裙仿若镶上了一圈金色的光边,也清楚地照出了她身上所穿衣衫的样式。
三步绕膝,经典的汉服曲裾式样,王妩不由扶额一声哀叹——果然是穿到了东汉末年!宽大的衣袖随着她的动作滑落下来,露出一截雪白纤细的手腕,腕上的两只青玉镯儿相击一处,发出轻轻脆响。
工伤啊,怎么一下子就伤到这种朝不保夕的乱世里来了呢?这保险怎么算?谁来给她算?她要投诉!王妩闭目在心里一声哀嚎。
东汉末年,三国分立。
乱世人命犹如草芥,军阀割据,交互攻战,寻常百姓朝不保夕,温饱难求,动不动就是屠城灭族之祸,几乎是随时随地都要准备逃难。
要是个太平盛世,她还能挖空心思搞些这个时代的人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来做做小生意,自求出路。而在这烽火连天的乱世之中,所有人或为保命四处逃窜奔走,或为功名南征北战,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东西,谁来稀罕?
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打不了兵器,绣不来花鸟,农业躬耕更是一窍不通,就算是历史,王妩大学学的虽然是文科,但又不是汉历史文学,顶多知道个三国鼎足,曹魏势大,终归于晋的大致走向,又能管什么用?闭了眼去当个算命的都没人信!
别的不说,就眼前而言,所谓蓟侯,正是公孙瓒大胜黄巾后获得的分封,这一点公孙妩的记忆可以告诉她。可又有谁来告诉她,赵云明明归属蜀汉刘备,为何会在公孙瓒麾下效力?
正胡思乱想间,肚子里一连串“咕噜噜”的声响,一下子为单调的烧火之声添了好几个回转音调,在空荡荡的破庙里回响,颇具荡气回肠的意味,提醒着王妩,自落入黄巾军手中后,公孙妩这具身体,就一直滴水未沾。
远虑不如近忧,王妩按了一下同样空荡荡的胃,决定先找那位未来的五虎上将谈一谈军粮的分配问题。
脑中回忆了一下高中时代背熟的文言文,虽然不会引经据典地拽文,寻常的对话,措辞文雅一点,古风一点,王妩自问以自己的文学水平还是可以应付的。
然而才从枯草堆上坐起来,身下的某些异常感让王妩动作一顿,不由又复躺了下去。
以前似乎在网上看到过汉代除军旅及贩夫,无论男女,俱盛行无裆裤的说法。而她现在可以用切身体会证实——这是真的!至少,对于女人而言。因为她一坐起来,身下曲裾的布料就正好垫在枯草和某处之间,稍稍一动,就能清晰地感觉到……摩擦,还有微凉的空气,从脚边“穿堂”而入。
没有内裤的存在,裙裾中白色的中裤腰腿分离,裤筒归裤筒,和腰上的布料只缝合一半,偏偏独留了最应该遮挡藏好的地方空着!
王妩对着自己身上里里外外的衣衫翻来覆去地研究了许久,最终深刻地理解了为何这个时代的人要以跪为坐。这样的衣服穿着要不跪坐,春光处处的可能性实在太高。
其实,王妩现在身上的曲裾层层叠叠,加上中裤之外还有一条小裙,日常活动行走,裙下几乎连脚尖都不太会露得出来,更没什么走光的可能。可对于穿惯了内裤的王妩而言,裹得再多层,缺了这贴身的一层,那种凉飕飕的穿风感,实在是……奇妙得不言而喻,别扭得不可接受!
王妩从枯草堆上跳起来,小心翼翼地走到门边,贴耳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确定门外并无人声后,拎起裙角快步走到神像的阴影中,飞快地解开宽大的束腰。
曲裾失了束缚,翩然垂落。王妩脱下中裤外的小裙,用力撕开,缠到下/身,再和中裤宽大的腰部系在一起。
确认了牢固度之后,某处终于回复温暖的王妩这才松了口气,艰难地把散开的曲裾又绕了回去,束上腰带。
她自己缠绕的曲裾较之前虽有些松垮,但总归这具身体还不过十五,该有的曲线弧度全然尚未长开,松一点紧一点,都是平板一块,看不出什么区别来。
一番折腾,王妩几乎已经忘了腹中的饥饿感。反复确认没什么遗漏之后,她长长呼吸了几下,调节好情绪,一把拉开了门。
破庙位于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山坡不算太高,但视野却极为开阔。夜色将尽,没有城市彻夜不眠的绚烂灯光,遥远的地平线上,一线黎明前的青白光线在墨黑的夜空中分外清晰,相形之下,头顶的星辰都显得黯淡稀疏起来。微凉的空气随着呼吸沁入心脾,令她有些颓丧的精神总算为之一振。
一片寂静中,一两声马嘶从山下隐隐约约传来,王妩向外走了两步,顺着山坡往下望,只见几个白晃晃的身影,擎着微弱的火光,矗立在山路那一头。
而就在此时,又一声马嘶从破庙后面传来。
王妩愣了一下,才意识到这平地而起的山坡,在这冷兵器战争年代就和一个现成的瞭望台一样。若是周遭有什么动静,在这山顶上望下去,一览无遗,地势上居高临下,应该也占据了一定的主导优势。三十骑白马义从驻扎于山下,而作为指挥,赵云自然要在这山坡之上,眼观六路了。
能想到这一点,王妩也有点佩服自己。拎了一把裙裾的下摆,她沿着破庙的外墙向后走,果然,只一个拐角,就看到了一丝若有似无的光线,从破庙后面照过来。
光线其实并不太亮,只是那木棚子似的小屋太过破旧,木制的墙体开裂出无数大大小小的裂缝,光线便是从这些裂缝中四散着透出来,乍一看之下,倒像是为小屋镀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经年的战乱,这里也不知被反复洗劫过多少回,又黑又焦的几根木桩子,笨重地竖立着,宣告着这里原本的房舍相连。而赵云的白马,便拴在这其中的一根桩子上。
“云与曹公素未相识,既事蓟侯,公事未必,不敢及私,如此重礼,实不敢受。先生原话回禀即可,又有何为难?”熟悉的清朗男声,语调字音,带着这个时代特有的好像金石铸就时的千钧锤炼之音,铿锵峻拔,锋锐坦荡,一如那银枪笔挺,矫若游龙,锋芒毕露。
认出是赵云的声音,王妩脚步一顿,侧头往那屋中看去。
透过木头的缝隙,屋中似有两个人影相对,却看不清身形面貌。
回答赵云的是一个听来就有些年纪的男声:“曹公慕将军高义,早想结交,只是恐惹蓟侯多疑,反为将军引祸,这才直到今日才来拜会。曹公大志,非因私废公之人,小小礼物,亦是只言私交,不论公事,将军如此,岂非为难了在下,不好交代?”
这一句话,半是为难半是责怪,语气里又有说不出的客套恭维之意,不用看,王妩也能想象得出说话之人此刻的神情定像足了一头诱惑小白兔出洞的大灰狼。
一回生,先送以金银,二回熟,再晓以利害,挑拨离间,动之以情,指明方向……王妩听得明白,不由暗暗吐槽——这挖墙脚的手段还真是老套得可以!
不过,只要来的不是刘备,管他是曹公还是张公,王妩可是一点都不担心赵云会被对方这点伎俩说动。尽管她对那个三国演义里从出场就开始哭,一路哭到尾的刘老大全无好感,但不可否认,赵云这只小白兔还就是吃这一套!
夜风吹得王妩有些凉意,不由往手上呵了口气,全没察觉到,赵云没有接着说话,屋里不知不觉已然安静下来。
王妩正打算再走近一点,看看那个“只言私交”的说客究竟长得什么模样,只听到腐朽的房门发出刺耳的吱呀一声响,眨眼间,眼前已是银光暴涨,长枪挟着雷霆之势,已是迎面袭来。
甚至来不及闭眼,劲风裂肤生寒,银枪忽地一侧,紧贴着王妩左边的脖颈,嗖地一下飞射而去。空气被生生割裂,掀起的气浪激得王妩脖子边上的肌肤暴起一层细细的战栗。一个呼吸间,只听身后传来“夺”的一声,转身看去,只见木屑横飞,银枪斜斜插入一根焦黑的木柱之中,枪身犹在震颤不止,惊得白马长嘶。
房门大开,火光从屋内倾泻而出,照着几缕碎发,自她耳根处缓缓飘落。王妩缓缓转回身,身体僵硬,盯着那几根飘落的碎发,发现自己声息发颤,双腿发软。
“三小姐?”一直平稳的声音终于泛起一丝波澜,赵云脸上怒意隐现。
“赵……赵将军……”王妩勉强撑起一丝笑。
正文 5第五章
那一年,公孙瓒以步骑两万,大破三十万黄巾军,斩首三万余,携大胜之余威直逼冀州。
那一年,冀州牧韩馥连战连败,惊恐难定,终将冀州之地尽让于袁绍,以拒公孙瓒之兵。
那一个月,公孙瓒屯兵磐河,与驻扎信都的袁绍两军对峙,战事将起。
那一个月,袁绍急于收复冀州不服势力,连斩原冀州长史耿武,别驾闵纯,甘陵相姚贡。
那一天,才来到这世上一天的王妩跟着赵云一路狂奔,暂歇于甘陵城外的一个小湖泊边。遇到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身穿绫罗,头发散乱,面污如土,力尽昏厥在荒郊。
赵云紧锁着眉头,远远看着那少年狼吞虎咽地将一块干粮往嘴里塞,而王妩则蹲在那少年身侧,耐心极好地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本以为这少年只是哪家落魄的公子,但他清醒之后,却立刻惊恐地尖声大叫,尤其是见了赵云等人手里的兵刃,更是挣扎着在要往湖里跳。若非赵云耳力好,隐约听到他含糊的咒骂中似有袁绍的大名,顶多也就将他当做是个被乱世兵戈吓坏了的小孩子。
而这年代,谁也不会将这么一个发疯似的少年放在心上。
但被赵云从湖里拖起来扔到地上后,那少年反倒安静下来,瞪着一双受惊小鹿一般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们,却无论他们问什么,都一言不发。
王妩就是在这种场合下,才无奈扮演了一回知心大姐姐。
“他叫姚奉,是甘陵相姚贡的独子,上个月,袁绍下令甘陵相一个月内制造弩机一千,铁盾一千,羽箭一万,另筹军粮万斛,准备和公孙……和父亲一战,姚贡抗命不从,被袁绍一刀斩了。”将从姚奉那里套得的消息告诉赵云,手足仍自发软的王妩脸色还有些苍白,但她这时却没在意身上的不适,微微皱眉,眼神飘向了远处。
公孙瓒要和袁绍打仗了。
王妩知道大名鼎鼎的官渡之战,袁绍最后会在曹操手里一败涂地,由盛转衰。无论公孙瓒现在声势多么浩大,他都最终没能存活到三国分立之时。灭亡袁绍的是曹操而不是公孙瓒,那目前这场一触即发的战事,结局可想而知——公孙瓒必败无疑。
那她还要跟赵云回去么?虽不记得公孙瓒最后的结局如何,但公孙妩记忆中的公孙瓒,刚猛果敢,悍勇过人,却暴躁自负。这样的人,怕是不知投降这两个字怎么写的。那她是会作为败将家眷被袁绍当做战利品收入房中,为奴为妾,然后再因袁绍之败流转到曹操之处?还是会被公孙瓒在临败前一刀了结,来一个宁死不辱?
那若是不回去呢?茫茫乱世,她又有何处可以安身?
曹魏势力固然是三国时期最大,然而曹操现在还不知道正在哪里打拼基业,根基未稳,毫无安稳可言。
西蜀虽为乐土,但山高水远,她要怎么一个人在乱世中横穿大半个国家?退一万步讲,就算让她到了西蜀,靠这个时代的交通速度,那至少也要经年之后。刘备又要夺西蜀之地,不还是要继续打仗?
至于东吴,一想到那条阻拦了曹操多年的天险长江,在只有小舟战船的年代,王妩直接将那块地方从脑海中排除了出去。
一天一夜以来,王妩头一次意识到,虽然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这个国度还是这个国度,但时空一变,她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外来者,无归属感,也无处可去。巨浪一般的历史滚滚而来,而她空有千年的时光,却全然不知下一个浪头究竟会在何时将她击得粉身碎骨。
王妩的那句话将赵云的神思扯远,只不过他想的却是现下的时局。
公孙瓒和袁绍之间必有一场倾尽全力的大战,他离开军营时,公孙瓒正在调集全部兵力,以至于只派出了三个三十人的骑队寻找离家出走的公孙妩。
而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九十个人虽都是白衣白马,却都还不属于三千精骑白马义从之内,只是些仰慕公孙瓒白马将军风范而新近来投的零散乡士——比如,赵云。
真正的精兵,全部都聚集到了磐河之畔。
公孙瓒军中勇将众多,赵云受常山郡百姓推举,率领本郡乡民吏兵投靠公孙瓒,纵有一身武艺,一腔热血,却无人举荐,亦无从军资历,想成为真正的白马义从,成为真正精锐之师,若非大功而不能成。
而眼前,赵云敏锐地意识到,这件大功的机会,极有可能就摆在他面前。
甘陵位于公孙瓒和袁绍驻军之地的正中,左右接壤,如有所变,势必会影响到整个战局的走向。他不知袁绍杀姚贡是否仅仅只是因为姚贡不满袁绍接管冀州,他只是隐隐觉得,两军交战,既非城池攻守,又非拉锯远战,何须这么多的弩机羽箭铁盾?
“弩机铁盾,绝非寻常之物,甘陵之变,袁绍似别有用意,云欲往甘陵一探。”赵云的声音将王妩的神思拉了回来,一个晃神间,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若非是她的到来,公孙妩被赵云所救后会出面打发走上门挖墙脚的程昱么?若非如此,赵云就不会带着她连夜赶路,自然也就不会在这里遇上姚奉,袁绍要弩机也好,铁盾也好,赵云自然也都不会知道。
一环扣一环,王妩觉得,自己似乎变成了传说中那对蝴蝶的翅膀……只不知道,她这对略显无知的翅膀,是不是会有传说中的力量。
王妩觉得自己的心跳愈发快起来,不由深吸了口气定神,迫使自己尽快宁定下来。
她抿了抿唇,目光回转,却见赵云一张年轻的脸上眉宇生辉,眼中精光湛然,兴奋之意,如那映着光的水波,别说一路薄尘,就算莽莽黄沙,都掩盖不住其中凛然的战意。
王妩撇了撇嘴,横了他一眼:“去甘陵?就你们这样去,能探到什么?”
赵云一愣,转而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他们虽然不是真正的白马义从,但身上这一股军中凌厉的杀伐之气却是无论如何都去除不掉的。若非如此,黄巾军也不会仅凭他们一身白衣白马的打扮就自乱阵脚,整整三百人在他们三十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更别提他们还都骑着白马,要在袁绍和公孙瓒如此敌对紧张的局面下堂而皇之地进入袁绍治下的郡县,别说打听消息,就连是否能安然进退,都成问题。
“不如,我和你一起去,如何……”
“不行!”
赵云反应极快的拒绝成功地换来王妩又一个白眼。然而赵云在拒绝出声的下一刻也立刻意识到王妩说的是“我和你”,而不是“我和你们”。
一男一女同行,没有人知道王妩的身份。就算是白衣白马,也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会和公孙瓒的白马义从有什么关系,剩余众人则可在城外接应,必要的时候甚至还能拖住城门守军……这个提议的可行性其实极高。
见他眉头紧皱,神色却有些动摇,王妩不由自嘲地笑了笑。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实在有点像那些小说中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自以为为父出力,就像当初离家出走时那样,新鲜又痛快,却全不考虑自己很有可能落到别人手中,而她高贵的身份会成为敌人最大的利器工具。
即使性情刚烈,宁死不辱,最终伤心的不还是自己的家人么?更别提其中还会累及多少人为她而丧命。
虽然还没到那一步,王妩却轻声叹了口气。身在乱世之局,进退维谷,若她真变成了蝴蝶的翅膀,不使劲扇一扇,又怎能甘心?
只她和赵云两人,若这双翅膀不管用,历史还是历史,赵云就还是那个百战百胜,绝不会死在战场上的常山赵子龙,那她跟着赵云,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若是管用,或许,还真能有什么意外的收获。
“将军于我有救命之恩,因而我信将军之能,纵危难万分,总能护我周全,如若事有万一,权当将军不曾去过那黄巾乱军之中,实天命也。”搜肠刮肚地拽文,王妩打定了主意,摆出一副非去不可,生死由命的架势。
赵云眉峰一扬,整个人仿若利剑悄然出鞘。他虽年少热血,但素来心性沉稳,行事谨慎,极少有真正少年人浮躁冲动的时候。然而一身技艺未得青眼,也断不可能全无半点憾恨不甘,若非终是意难平,他也不会生出冒险一探甘陵的想法来。
王妩虽只寥寥数语,想不出什么长篇大论,连那天命之说,也勉勉强强,听不出半点认命的柔顺之态,而她眼中却偏偏又有赵云从未在公孙瓒那里见过的信任,真真切切,激得他性子里那沉寂了许久了少年傲气翻涌起来,豪气顿生。
明知此举很有可能大功未竟反赔上王妩的安危,但在那双清透明澈的眼眸注视之下,赵云忽地傲然一笑,若真有意外,大不了一杆银枪,拼却性命,定能护她周全!
正文 6第六章
见赵云跃跃欲试的眼神里仍有些微犹豫,王妩看着不远处正低头悠哉啃草的白马,忽然又想到个主意:“要不然,我也换身打扮,弃车同你一起骑马?”
正好不要坐那辆破车,干粮下肚没多久,她实在没力气再在那马车上吐一遍了。
“一起……骑马?”赵云一愣,神色有些不自然,“小姐岂可……与云共乘?这于礼不合……”
“我有说要和你骑一匹马么?”明知赵云是会错了意,可他那牙根咬得死紧的模样,就像是王妩要占了他什么便宜一样。王妩不由心里郁闷,他赵云确实容颜英俊帅气,身材高大挺拔,连一袭脏兮兮的白袍在他身上,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可她也不差好不好,洗干净了脸,还很有几分水灵灵,清透透的动人,真要共乘一骑,还指不定是谁占谁的便宜!
仗着她现在是公孙瓒的女儿,王妩大着胆子,狠狠瞪了这日后的常胜将军一眼,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向那白马遥遥一指:“我看你那匹马性子好,不如让给了我,也免得我骑术不精,驭马不当从马背上摔下来,你自己另找一匹骑去。”
赵云反应过来,俊面飞红,再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能尴尬地垂下目光,好似从牙根里咬出了一个字:“诺。”
这一回合,王妩胜。王妩高兴地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好看得向从画里走出来的男子,心里突然觉得共乘一骑的主意似乎也不算太坏。
然而,她也只是想想而已,念头一闪而过,随即就撇过一边。赵云解下负在马背上的包裹,分出一套干净些的短褐衣,递给王妩:“小姐稍候。”
粗布的短褐手感粗实,王妩可没有当众换衣的喜好,正在思索要到什么地方去换下身上累赘的曲裾,却见到赵云返身将散于水边的二十多匹马聚拢起来,慢慢围成一个圈。
这些马通体雪白,身高腿长,王妩还未长足的身量站在马群里只能露出大半个头来,首尾相聚,好似连成了一道白色城墙,将王妩牢牢挡在其中。
王妩身上这身衣裳,脱起来绝对要比穿起来方便得多。有过解开一次又重新系回去的经验,王妩三下两下就脱去外衫。中衣未脱,王妩下意识往外望了一眼,只见赵云带了二十多个人远远散着。这才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围过下/身,扎在腰间的那块充作临时“内裤”的白布,确定它不会在等会儿骑马时松脱。
层层缠绕的曲裾变成了熟悉的上衣下裤样式,对于她这个现代人来讲,反而多了几分令人兴奋的自在。
换好衣衫,王妩一手在面前那匹马的脖子上轻轻拍了拍,另一手牵了它的缰绳,轻车熟路地将马牵开几步,从“白马城墙”中走了出来。
虽然衣袖长得遮住了手掌,裤脚拖在地上,肩膀也松松垮垮全无正形,她还是高兴地又是抬手又是抬脚,只觉得双手双腿不知被束缚了多久后终于又获自由。连捧在手里刚换下来的曲裾都没顾上折好收起来,眉飞色舞的神色又成功地引来避到一边的一众人诧异的侧目。
然而,王妩脸上的兴奋之色在赵云将马牵到她面前时一下子垮了下来。
这里距离甘陵县城并不远,骑马去甘陵,本是王妩自己的提议,最多也就个把时辰的时间。现代社会虽然不用马匹作为代步工具,但王妩大学里曾去过川藏一线支教半年,骑马山行,虽不熟练,至少自问也能凑活。
但她显然忘了这个时期的马虽然和一千多年之后没什么不同,但马具却是差了一件最最紧要的部分——马镫。
看着昂首立在面前,有鞍无镫的高头大马,刚才还在为与她脖颈齐高的高高马背而高兴,现在王妩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乐极生悲。
没有马镫,她连上马都束手无策,就算赵云将她提上去,没有马镫的支撑,不用等马跑起来,她就能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
赵云见她面色古怪,自然而然地以为她是大话说过了头,现在才发觉不会骑马。不由皱了眉头,正要开口询问,王妩灵光突闪,扬手一抖,从裹在怀里的那一团衣物中,将系在曲裾外那条长长的腰带拎了出来。
先将腰带两头打结,呈环状穿过马鞍前面的用来固定的铜扣。曲裾的腰带极长,两头打了结等于长度已经缩短了一半,再平行穿过铜扣,等于又短了一半,然而最终垂在马腹两侧的位置和马镫的高度其实也差不了许多。
王妩很满意这腰带的长短,左右省视了一下,又重新在打结处又多打了个死结,用力扯紧。
然后,王妩双手攀住马鞍,一脚踩上腰带的两圈套环之处,另一脚猛然用力,在众人瞠目结舌中,以一种和好看潇洒全无关系的姿势跨上了马背。
训练有素的白马极为镇定,虽然肯定从未有人用这种连拉带扯的力道上过它的背脊,但除了昂首晃了晃鬃毛外,白马不惊不怒,四蹄仿若牢牢钉在地上,一步未动。
还有些紧张的王妩紧紧抓着缰绳,见马儿全无撒蹄子惊慌之意,这才放松下来,拍了拍马脖子,替它顺了顺毛。接着又解开扣在铜扣上腰带的一股,小心地从脚下脱出一圈,再对穿过另一侧的铜扣,垂到另一侧马腹边,套在另一只脚下,踩实。
双腿用力,王妩试了试这纯手工制作的简易马镫牢固度。信手提缰,白马迈步,稳稳当当。
包括赵云在内,方才还侧目等着看好戏的众人面面相觑,一张张年轻青涩的脸上,都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甚至肌肉扭曲。
王妩或许还没意识到,她这副简易马镫对于他们这些骑术所长的骑手而言,是多么大的冲击。
没有马镫的骑士,他们全靠自身腰腿的力量控制人在马上的平衡,能保证在飞马颠簸时不坠马已是不易。更何况,疆场之上,还要在马上舞枪射箭。除非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一点几乎是极难达到。
正因为如此,纵使人人都知道骑兵速度快,冲阵力强,阵势多变,这个年代的战争却还大多以步兵为主,实在是因为一支真正精锐的骑兵既要良马,又要精兵,要求远高于招募一支人数众多的步兵,非数十年之功而不能练就。
而也正因为如此,不断和游牧民族作战训练出来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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