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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阅读

作品:(射雕双穿)回首向来处|作者:作者不祥|分类:其他小说|更新:2025-06-24 01:05:43|下载:(射雕双穿)回首向来处TXT下载
  武也做不到了。

  华筝虽说一副不怎么在意的样子,但她向来对练好武功十分执着,此刻她心底究竟是何心情,他也能推知一二。有时他觉得,许多古语,诸如“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确有几分道理,越是执着,越是容易被命运开玩笑。

  自然这个想法他不会说出来,只能闲扯些其他的话,于是便问,“到时候我们去哪儿?”

  华筝装作不理解,反问道,“什么去哪儿?”

  “私奔去哪儿呗。”华筝转过头去,“你跟谁私奔啊?我可没答应过。”

  杨康便笑道,“好吧,那就不私奔了。哎,郭靖什么时候回来?”于是华筝转过头来,取笑道,“你想他了?”

  他正色道,“当然想啊,他不回来,你怎么甩了他。”

  华筝耸耸肩,“我才不甩他,我要等他甩我,我才不要当过错方。”

  杨康对此心知肚明,她想让郭靖对她有所亏欠,以此来要到那段经文总纲的翻译,“何必呢,你还不如就推掉婚约,放他们一马,也能换来那段经文了。”

  华筝笑道,“不行不行,我得等到他悔婚逃跑掉,这样就能装神弄鬼宣布,我是命中注定孤身一人的。不然,要是再给我安排婚事怎么办?”

  “那就逃婚嘛,我带你逃走还不行?”华筝似笑非笑地挑眉看了看他,似乎在说,“就凭你?”末了又叹气,“我舍不得啊。”

  她头低下来,“我知道我很自私,我不想履行我对这个家的义务,还想要这个家给我的温暖,可是我真的舍不得啊。我走了这么多年,荒山野岭里过夜,连破庙坟堆也都睡过,就算到了客栈到了人家,也只是有个挡雨的屋檐而已。我想有个地方,回去的时候能有人给我煮热热的奶茶喝,能抱着我让我撒娇,给我铺好床什么都不问,只说让我好好休息。”

  杨康道,“就像你二姐那样?”

  华筝点点头,望着门帘,又看看锅台下的火,脸上露出一丝讥笑,“我以前从来没想到我会这么需要这个,我以前讨厌这里,我觉得跟这些愚昧野蛮的人没法沟通,我想离开这儿,我想天大地大,自由自在,不必被人拘束。”

  “所以一直以来,我以为我最想要的是力量,可以让我自由的力量,让我可以随心所欲,不被人操控的力量,可这次的事情后我才知道,我还是想要一个家。我从来没有这么怕死,从来没有这么害怕没人陪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我没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杨康拉她坐在床榻上,“不要说了,激动了又该顺不过气来了。”他伸出一根手指压在她冰凉的嘴唇上,让她不要再说,“不用说了,我都知道。”

  胸中不知什么在翻腾着,促使他脱口而出,“我给你一个家,属于你自己的家,你愿意吗?”

  华筝抬着头看他,一动不动,穹顶的天光落在她晦暗的眸子上,杨康把手指拿开,然而她的嘴唇依然紧闭着。

  时间仿佛凝固了,屋中只见锅里的蒸汽在阳光中翻飞,不知过了多久,华筝终于正色道,“你在害怕。”

  “怕什么?” 他虽这么说,手却开始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

  华筝一字一顿地说,“你在害怕,你怕我答应你,只是为了留住你帮我疗伤,你怕我只是怕死,只是为了利用你。”

  杨康叹道,“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他猛然把华筝抱在怀里,“即使是,我也无所谓。”他低下头来,下巴抵住华筝肩头,在她耳边低声道,“明明是你在怕。”

  “我?”华筝把他推开一点距离,微微抬起头,不服气地看着他,“你说说,我怕什么?”

  说完她粲然一笑,“我什么都不怕。”说罢抬起头来,轻轻在他唇上印了一吻。

  冰凉柔软的触感转瞬即逝,华筝转过头去,推开他钻到狍皮被里,“我困了,你出去吧。”

  “喂!不带这样的啊……”杨康去拍她肩膀,却见她侧脸连耳朵都是红彤彤的一片,于是笑问道,“睡着了?”

  华筝把头压在被子里,声音闷闷地说道,“睡着了。”

  杨康笑道,“小心别把自己憋死啊。行啦,我出去,你歇会儿吧。”说完掀开帘子出去,飞身几步找到了来时的马,翻身上去策马狂奔,跑出一段距离后,便开始放声呼喊起来。

  等心情平复后,他策马而归,这才悔之不迭,方才怎么竟然忘了收束内力,那呼喊声中气充沛,怕是能传出百里地,更不要说相隔不远的部落了。

  作者有话要说:唔,收到了负分,总的来说,第一次的负分值得纪念~

  感谢司马老师的鼓励,还有因此送我的这句话: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谦卑退让,但在文学创作中,必须颐指气使,独断专行。(by莫言的获奖演讲)

  感情戏必死星人表示这章又是挤牙膏状挤出来的,请原谅我的更新速度,毕竟明天要开题答辩啦~希望木有写崩~请多提意见哦亲,星星眼望~~

  67极北之地

  杨康知道自己此时在一个传说中的地方。

  极北之地,比女真人起家的白山黑水还要冷,还要富饶,还要凶险,有着更短的白昼和更为漫长的黑夜,在女真人的传说中,那里是众神祗大战之后休息安眠的地方。无尽的森林和荒原中,生存着一些语言各异的未开化部落,他们会在严冬来临时向南迁徙,贸易珍贵的毛皮和药材。

  这些部落多以氏族为单位,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家族,他们在茂密的丛林荒草中迁徙,相互往来甚少。然而成吉思汗的力量辐射到了这片不毛之地,将这个向来只有零散部落的土地凝聚成了一个统一的王国。

  这个王国的疆域,覆盖了从北冰洋边缘到冰封万里的西伯利亚平原,一直往南到广袤的乌苏里江流域和连绵的大小兴安岭,寒冬一来万里冰封,是名符其实的冰雪王国,外人称之为卫拉特王国。而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生存的人们,除了在斡难河一带起家的孛儿只斤部蒙古人,都是一些统称为斡亦刺惕的部族,这个名称可以解释为“林中百姓”。他们同以饲养牛羊为主要生计的蒙古族不同,更多地依赖于天地的馈赠,密林中的走兽,湖泊中的游鱼,天空中的飞鸟,都是他们的财富,虽说他们也需要饲养一些牲畜,但多数是为了提供骑乘拉车的脚力,并不以此为生计。

  这个王国的实际统领者,是成吉思汗的女儿扯扯亦坚,她的丈夫在这几年来里,多半时间都是作为成吉思汗的亲卫队南征北战,远远多于留在部落中的时间。而扯扯亦坚的到来和统治,实际上让这些苦寒之地的子民得到了极大的福祉。

  柔顺光滑的貂皮,珍贵的鹿茸人参,稀有的木材,再不像以往一样只能换得少得可怜的生活用品,而是以公道的价格换来了结实的棉布,温暖的绒毯,还有坚硬的铁器,甚至还有西域的美酒。内部的纷争和厮杀被统领的威严和公正化解,能干的猎人被集结起来,向深山中的珍禽异兽展开围猎,老弱妇孺在部落中烧火缝补,抵御漫长的寒冬。

  还要再过上几百年,西方的俄罗斯人才能摆脱金帐汗国的统治,将哥萨克骑兵的铁蹄延伸到西伯利亚,直至后世的俄罗斯,西伯利亚平原的居民也依旧以所谓的鞑靼人为主,即是这卫拉特王国的黄种人后裔。

  这里的景色自有一种荒蛮之地的独特味道,天地造化令人叹为观止,杨康和华筝骑马并肩行走在雪原之上,巍峨的山脉刻画在浅蓝色天际之中,朦胧的雪顶泛着淡淡的白光。空气冷冽而纯净,每吸一口都仿佛被冷水清洗一遍,华筝突然说道,“这是蒙古帝国的大后方,与任何敌人和战争都没有接触。”

  杨康笑道,“那是当然了,北面就是北冰洋,难道去攻打北极熊不成?”

  华筝微微笑道,“可惜就是太冷了。”杨康猜到她未出口的后半句,是想说不然就在这里生活也是挺好的,笑道,“我不怕冷,你也不怕,不是挺好的。就是……”

  “恐怕你娘是受不了的。”华筝毫不迟疑地接口道,略微皱眉,看向冰封的河水,几个小孩正在冰面上比试谁滑得远,她看着看着,又微笑了起来。“西夏已经正式称臣了,我们可以从直接从蒙古去到西夏找你爹娘。”

  杨康推算此时杨铁心和包惜弱应该还在西夏,心叫不妙,华筝安慰道,“听说只是大军压境,还未打,西夏王就求和,把公主嫁过来了。你父母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就是我又要多一个小阿妈了。”

  杨康松口气后,想想虽不觉得意外,还是忍不住感叹,“又一个金国的盟友。”华筝疑问道,“又?你是指?”

  “沙陀人,也就是汪古部。”华筝恍然大悟哦了一声,“我说呢,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他们在我很小时就跟蒙古结盟了,倒不知道之前是金朝的盟国?”

  杨康耸耸肩,“说是盟国,但毕竟还隔着大戈壁,来往不多,他们也很弱小。十几年前他们背弃金朝同蒙古结盟,金朝也并未采取什么行动。只能说他们的首领确实好眼力,在成吉思汗还没崛起时,就站好队当了亲家。”

  华筝摇头道,“岂止啊,其实那时是我父汗兵败逃亡最落魄的时候,比他强的部落比比皆是。不过也只有族长有个好眼力吧,他们其余的贵族都希望继续依附金朝,因此还叛乱杀了他们父子,也就是我三姐姐的公公和丈夫,我三姐姐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这个叛乱杨康也有所耳闻,后来成吉思汗替自己的亲家和女婿报了仇,他的女儿又嫁给了汪古部新的统治者。蒙古女人不会为夫守节,全部都要再嫁,尤其大汗的女儿,要用婚姻维系一方势力,而华筝和郭靖的亲事算是最为自由和任性的了。

  华筝听了他的感想,笑起来,“女婿总会有新的,女儿却不会变,这就是所谓‘铁打的女儿流水的女婿’。至于我就算有原著的金手指,最开始不还是要同王罕的克烈部结姻当他孙媳妇。王罕战败之后,他弟弟倒是把自己两个女儿送来了,一个嫁给我父汗,一个嫁给我小哥哥托雷。”

  杨康啧啧叹道,“这关系乱的,你们还能搞清楚辈分么。”

  华筝道,“都这样,也就无所谓了。”说罢长长地叹了口气,又转开话头,“其实我是不建议让你爹娘再往南去云南,云南多是少数民族,封闭排外,各族之间也小有战乱纷争,山路难走,瘴气毒虫又多,不见得就是世外桃源,更何况迟早也会被战乱波及的。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不往南逃,反而往北走,去到我三姐姐那里。她嫁去汪古部,沙陀人很久前不再游牧,定居下来,都住在建好的城池中,他们的国土在中原西域交界处,很多商队来往,各种民族宗教都有,并不排外,最重要的是,那里往后很久都不会再打仗。”

  杨康在安排杨铁心包惜弱逃走时,便对他们说,杨铁心是朝廷重犯,自然不能回南宋故乡,因而去到金朝势力不能触及的边陲之地。云南地势封闭难以行军,向来都是离战乱最远的地方,而西北他却从来不敢想。

  难道要将他们安置在蒙古帝国的心脏中去?就像台风眼反而是最平静的地方一样,那里,也是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最为安宁和富庶的地方。

  华筝见他没有异议,微笑道,“冬天最冷的时候要来了,没办法两个人上路,就只好在部落里过冬吧。等春天来,我们就往西夏去,西夏这次臣服是暂时的,我们趁还安全的时候把你爹娘接出来。”

  杨康笑道,“然后顺便去西夏看看有没有当时逍遥派的遗迹么?”

  华筝哼了一声,扭头道,“嗯嗯,没错,这才是主要目的,其他都是顺道做的,还装出一副我在施恩帮你的假象,不要被我骗了哦。”杨康逗她道,“你想帮你的公公婆婆,怎么也不能算到对我施恩吧。”

  华筝一偏头,斜眼看了看他,笑嘻嘻地道,“说到这个,我突然后悔答应你了,我可不想要长得比我还漂亮的婆婆。”杨康笑道,“这是啥考题,不是落水救老妈还是救媳妇,而是老妈和媳妇谁更漂亮?我不上这当,装没听见。”

  华筝本来笑得颇为开心,忽然又低落起来,“一具暂住的皮囊罢了,漂亮也不是我的功劳,没什么好得意的,不漂亮又有什么关系……”话音未落就被杨康打岔道,“我觉得还是挺重要的,如果我穿过来的皮囊是个猥琐胖秃子,肯定跟你没戏了。”说完,就听华筝噗地一声笑,又把视线落在他脸上转来转去,“好吧,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反驳了。不过皮囊么也没那么重要,欧阳克比你还帅还多金,不过大冬天摇扇子的德性还是见一次就想踹一次。”

  杨康沉声道,“人总要知道哪些东西是自己的,哪些东西是借来的。可惜我也不知道除了原本那个小王的皮相和地位,还剩下什么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文不成武不就,什么都是半吊子,无论什么,都没有做到出类拔萃过,我甚至都觉得,也许各个方面都还不如他本尊。”

  华筝乜斜着眼睛看着他,似笑非笑地说,“为什么要出类拔萃,又不是要参加选美。为什么要比原来的强,又不是什么pk赛,也许人家的练武天分文学素养就是比你高很多。有机会穿是让你再有次机会好好活,跟个死人过不去不是有毛病么。”

  杨康便问,“那你呢?不担心那些本不属于你的东西么?”

  华筝表情凝滞了许久,最后慢慢地说道,“有些东西,我若不要,自然依旧不是我的。有些东西,我知道如何拿来用,那自然会变成我的。”她说得极慢,末了笑道,“我之前是想,不管怎样,先争来再说,至于有没有命享,那就不管了。”

  两人慢慢地走,马儿有些焦躁不安,似乎想纵情驰骋一番,却一直被骑手牢牢拉住缰绳。他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华筝的头发和马鬃在风中肆意飘扬,远远将他抛在身后,而如今,却只能提缰缓行,略走快些就会吃不消。

  杨康心中喟然,转头去看天际的云,北地的天空格外蔚蓝高远,丛丛叠叠的圆形灌木覆着白雪,像是一个一个精巧的蒙古包。风声呼啸中,隐约听见树枝窸窣,稍微留意,就见一只动物在灌木丛中呆头呆脑地张望。

  他来这里后认得不少野兽,一看那又大又圆的耳朵,就知道是只呆狍子。杨康搭箭射去,那狍子却猛然一跳,一跃出好几丈远,屁股上的一撮白毛一晃,就钻进林子不见了。

  他从小就练习过弓箭,却极少打过活物,见这一箭射偏了,华筝伏在马背上笑,等笑意平息后,她才道,“冬天弓弦发涩,你这样射怎么行。”说罢讲述要领,杨康依言试了试,果然准头好了很多,只可惜那狍子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

  华筝微笑道,“你的基本功足够可以了,接下来就是差经验而已。过几天要去打冬围了,你也跟我们一去吧。”

  围猎要在有威信有经验的老猎人的召集下进行,围住一个山头,齐心协力,将围圈里的猎物统统收归囊中。打围有时节,当地的俗语说,春围打鹿茸,冬围打皮子,秋冬时新长了一层细绒的皮毛厚实柔顺,是最昂贵的奢侈品,小到灰鼠狐狸,大到豹子老虎,都是弓箭下的目标。

  杨康便问,“你也要去么?”华筝笑盈盈地道,“我的箭法你还不知道。况且,除了参与打猎,我还必须做些事情,需要你帮忙呢。”

  没过多久他就知道是什么,这时他们已经到了深山中为了打冬围建立的临时营地,这里和扯扯亦坚的驻地风俗截然不同,可以随拆随走的撮罗子用驯鹿皮覆盖,而不是羊毛毡,一路上也很少能再见到牛羊。普通的林中百姓大多饲养驯鹿,这些耐寒的生灵来自于亚极地带的西伯利亚苔原,驯养后被散养在林地,以苔藓为食。它们无论雌雄都长着高高的多叉犄角,被系上彩条带互相区分,厚实的蹄子不怕冰壳,健壮的身子形状似牛,拉车骑乘都毫不费力。

  扯扯亦坚执意保留了她作为一个蒙古人的生活习惯,她坚持如一个蒙古女子一样饲养骏马和牛羊,马队就是她出行的仪仗,铺了羊毛毡子的蒙古包则是她的宫殿,所有的人见到都会向尊贵的“别姬哈敦”敬礼,这在蒙语里,别姬是公主的称号,哈敦则有大地和女王的双重含义。

  这是在她直接统领下进行的最大范围的冬围,集合众人之力捕杀危险的熊和野猪,先头派遣的猎手已经探查了林中动物行走的踪迹,又在山脚下搭起帐子,升起篝火,等待后续的大部队。扯扯亦坚和华筝并肩骑在最高大的两头驯鹿身上,她聘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猎人作为猎头,那个老猎人性情孤僻沉默,却是判断野兽踪迹数量的第一把好手,他穿着皮袍,一路上也骑着一头驯鹿在两位公主身后不远的地方。

  杨康则和众猎人一样穿着普通的皮袍子,跟在更靠后的地方。那袍子厚实宽松,长到靴子,上马时虽有些不便,但之后就能保护腿脚不受寒风的侵袭,宽松的前襟被皮绳束住,怀中放着肉干奶干和酒囊水袋,足够三四天的量。这些林中百姓的穿衣风俗同蒙古族的倒是极为相近,对于猎人来说,可以用来携带打猎时充饥的食物,追踪狡猾野兽可能要连续伏在山林草丛中好几天不得休息,而对于牧民来说,不止是携带食物,最必要的还是能把风雪中冻僵的羊羔带在怀中。

  扯扯亦坚和华筝两人原本都带着高耸的绿松石嵌银华冠,一身的貂裘光润华贵,提缰的手上是灰鼠皮手套。可一到了驻营地,华筝就换上一套据说是祭神用的法衣。

  那套法衣头冠上缝满熠熠发光的鱼鳞和缀珠,顶部是九叉的驯鹿角,上面挂着好多小铜铃,肩膀上层叠的洁白雀羽似是天鹅的尾羽,神帽和神裙上挂着各种颜色的动物皮毛剪裁出的细带,有毛的一面保留皮毛,另一面被染上红蓝色,皮袍的下摆坠着打磨光滑的各类野兽的骨头,胸前一面闪亮亮的护心铜镜,一看就十分沉重。

  杨康被这套衣服的前卫风格惊呆了,一时竟然忘了如何开口取笑,等回过神来,也依旧不知道如何吐槽。华筝原本身量较高,帽上的鹿角更显得身材高大,腰上一圈金闪闪的金铃和小铜镜,一走动便铿锵作响。

  女真人入住中原前也笃信萨满教,一概习俗都大同小异,萨满教笃信自然万物有灵,通过萨满与神灵沟通,而兽皮兽骨鱼鳞鸟羽都是法衣的通灵之物。而这套法衣的繁复贵重依旧让他倒吸一口气,“好家伙,这一穿上要重多少斤?”

  作者有话要说:开题被鄙视彻底然后要求重做,坑爹啊,果然我还是太不用功了

  险些又沦落为月更,追文的童鞋真是抱歉,既然末日没有到来,那么还是要继续更新的

  许久没写,过渡章节找找感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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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驯鹿鄂温克人从什么时候开始驯养驯鹿,目前无从考证。在唐代,驯鹿鄂温克人的居住地被称为“鞠国” 。据宋·欧阳修编撰的《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七下) 记载:“又有鞠,或曰,居拔野古东北,有木无草,地多苔。无羊马,人豢鹿若牛马,惟食苔,俗以驾车。又以鹿皮为衣,聚木作屋,尊卑共居。”拔野古即今贝加尔湖东岸之巴尔古津地区,这可能是我国驯鹿最早的文字记载,说明当时的驯鹿鄂温克人已经驯养驯鹿,并用于生产生活。以后的元、明、清等朝代,都有驯鹿鄂温克人和驯鹿的记载 。

  嗯嗯,去查了查,这个时候写他们养驯鹿应该是没错滴~

  这章感觉断的地方不对,就补上了,半更好像不太好,以后尽量避免哈~

  68祭祀之舞

  华筝整理着身上的飘带,似乎也在对自己装神弄鬼的样子忍俊不禁,“少说也有百来斤吧。喏……你看,鹿皮,虎皮,豹皮,狼皮,熊皮,獾皮,狐狸皮,打到的猎物把皮子裁一条下来,外加一块骨头。”她一低头,头顶的鹿角险些戳进杨康眼睛里,鹿角上的铃铛晃得头晕。

  带着这么一副头冠,头略略一偏就重心失衡,杨康无奈替她扶住上面的鹿角。那副鹿角架颇大,十分沉重,想必曾经是一头十分雄壮优美的公鹿,他数了数上面的犄角道,“我记得说鹿角的分岔数,就是萨满的等级吧。”

  萨满在魔兽世界中是混合系的法师,想必也是取材于真实历史中的萨满。萨满教是一种崇拜自然力的原始宗教,只有部落中最优秀的人才能成为萨满,他们需要懂得识天时,辨草药,断生死,医病痛,要有最明智的决断,找到最好的猎场和牧场,甚至指出一场战争的胜败利弊,他们是部落的预言家,建设者,医生还有军师,甚至可以说,部落的强大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萨满的能力,部落首领遇到事情都要向之请教,甚至很多部落的领袖本身就是萨满。

  萨满有出众的智慧,同时也决不是运筹帷幄弱不禁风的军师,他们一旦脱下法衣就都是勇敢的战士。想来也是,动辄百斤的法衣穿着跳上半个时辰的祭祀舞蹈,并不是普通人能吃得消的。

  华筝正了正沉重的头冠,“那是自然,九叉的就是最高了。”

  杨康细看那法衣,和她身材贴合得极好,毛皮没有磨损,铜铃铜镜毫无锈迹,显然并非是从老萨满手中传承得来,而是这两年来新制的,便问,“你这么年轻做大萨满,就不会有人不服气吗?”

  “比起资历,人们更喜欢天才的传奇。” 华筝眯着眼睛笑道,“没有人能拒绝得了神迹和福音。”

  女萨满并不少见,而大汗身份高贵的小女儿,幼年听到天神的启示在外远游,以白色的神雕作为坐骑,身姿像天鹅一样轻盈,能消解伤者的痛苦,从地府带回病者的灵魂,她祭祀过的战争无一例外地大获全胜,她能独立猎杀凶残的熊瞎子,猎到了神袍上所需的全部飞禽走兽,如此种种,该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传奇?

  但这草原上的人,谁会想得到神迹的背后究竟是什么。衣袖上的彩带,每一条都是一个被治愈的重病人的谢意,裙上的兽皮兽骨,每一根都是萨满主持了祭祀的围猎或者独立猎取的猎物,层层叠叠的飘带,就是身为一个萨满的成就和荣耀。

  而华筝身上的带子已经多得难以数清,在她从桃花岛回到这里后的不到一年里,她究竟马不停蹄地四处奔波了多少地方,救治了多少人,猎取了多少野兽,才能有如此一件法衣?

  “不要数了,我也不知道多少条。”华筝打断他的视线。

  “一条布带是一个病人,一条皮带是一次捕猎,全都是你自己拿到的么?”华筝略撅了撅嘴,“没人会帮我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的,拿到一条就是一条。”

  杨康笑道,“那铃铛呢?数量有什么讲究么?”华筝噗地一声笑,“能带动多重就放多少呗,铃铛越多越重越响,气势和效果越好。你也可以考虑转行跟我混吧,装神弄鬼太适合学武功的人了。”

  “这么重,你扛得住么。”杨康知道这些装饰可不是让她穿戴着扮做金装佛像被人膜拜的,而是要在祭祀时跳起舞蹈,铃音清脆,铜镜闪耀,飘带飞舞,让法袍上附着的鸟兽万物的灵性释放,从而和天地神灵沟通。

  华筝顶着一身波西米亚风格的装饰走了两步,发现步伐十分涩滞,只好低声道,“那就摘掉一些吧。”最先卸掉的是一条嵌了铜镜的头带,紧接着是一条类似的腰带,除此之外的铃铛都是扣死在衣服上的,杨康问,“少带东西被人发现会咋样?”华筝耸肩道,“根据祭祀的不同,装扮本身就要有所区别的,没人会发现有问题。不过要是早知道有这一天,我就把这些装饰都做成活扣了。”

  杨康笑道,“那你若是一路跳一路掉铜子,岂不是成散财童子了。”他看华筝带着剩下的重量走了几步,依然觉得她步子沉重,“还是太重了,你伤还没好,还是不要参合这个了吧……”华筝笑道,“放心啦,我不会拖太久的,而且最近不是一直都在吃药,加上你九阳调理,基本的跑跑跳跳还是没问题的。”

  此地盛产鹿茸,鹿茸补精髓强筋骨,药性又温和,最适于调养久病后的虚弱,她每日拿最优质的黄鹿茸研末服食,倒是精神越发好起来,筋骨也略有回转的气象,只是毒性深埋,内息紊乱,需要他人以内功相助维持。故而杨康依旧对她参与祭祀感到担忧,“我知道祭神要跳很久的,何况还有这么重的衣服,万一你力气不足忍不住调用内息,又走岔了怎么办?”华筝当即抗议,横眉道,“什么都不让我做,干撑着多过几天又有什么劲!

  杨康叹了口气,“好吧好吧,你就可劲折腾吧,折腾完了再来折腾我。”华筝体力透支得愈厉害,他来疗伤所消耗的力气就越大,幸而大部分时候他都还能留有余力,想来稍微让她找找乐子也不妨事。

  见他点头,华筝笑逐颜开,转眼间又拿出一套类似风格的衣服,同样的花饰图样,缀有一些铜镜兽皮,却没有铜铃和飘带。杨康顿觉有些不妙,“这是什么?”她嘻嘻笑道,“助手的衣服嘛。”

  饶是冰天雪地,他感觉到脊背上一丝冷汗,“谁是助手?”

  华筝笑眯眯地说,“你说呢?”说着就来扒他衣服,“换上换上!看你还笑话我。”杨康抗议道,“我又不会跳大神啊,你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看他一脸窘态,华筝似乎心情大好,“谁让你跳了,助手难道还想抢风头嘛?你就在旁站着,能帮我省点力气,比如要往高了跳的时候,我踩着你肩膀,然后你把我往上丢,就不用我自己用力了嘛。”

  她清了清嗓子,又补充道,“以前我当然都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不过为了避免你在事后抱怨我残酷压榨你那点可怜的内力,所以还是偷偷懒吧。”杨康无奈笑道,“好好,我自己穿,你消停会儿,省点儿电。”

  等换上衣服,他低头看看,走动两下,只觉得上衣的羽毛在晃来晃去十分碍事,“我现在觉得,你是为了不想一个人丢人,才拉上我垫背的。”华筝捂嘴笑道,“我觉得你穿挺好看的。”杨康四处找不到镜子,猜想他上衣的羽毛和下摆的兽皮,肯定和游戏里的兽人族装扮如出一辙,只差在脸上敷油彩了。

  他说出来后,华筝就开始笑,“你以为脸上能幸免么?一般都是要涂上的。”杨康不信她愿意把自己弄成京剧脸,立即吐槽道,“你能忍受那些颜料涂在脸上才怪呢。”华筝听了似乎想扭头撇嘴,但是被头顶的鹿角压得不想动弹,只龇牙咧嘴地笑了下,“就是么,多麻烦还伤皮肤,戴面具多好。”

  说完就示意他打开另一边的小箱子,打开拿出了一副面具。

  那副面具掂在手中几乎没什么重量,仔细一看原来是用白桦树的树皮制成,银白色的表面上用浓墨重彩绘着质朴简洁的花纹,华筝将面具笼到面前,系紧带子固定住,一边道,“还好面具都比较轻。”

  在华筝戴好面具转过头来,只见那具面具眼睛处的空洞被刻得细长,斜飞入鬓,颇像狐狸的面孔,瞬时带来一种难以言喻的不适和压抑。不得不说,方才他看见华筝的奇异服装便适应了许久,只因还能看见她的面孔,就也不觉得错乱,可一待面具覆盖了熟悉的面孔,便一瞬间再现了恐怖小说中“熟悉的人突然变脸成了妖怪”的诡异场景。

  面前站立的人仿佛换了一句躯壳,找不到哪怕一丝熟悉的痕迹,调皮的笑靥被僵硬的假面遮盖,轻盈的体态被束缚在沉重的披挂里,优美的鹿角架与之浑然一体,显得面前的人足足有三尺多高。

  表象声色,何为真,何为幻。

  华筝仿佛感觉到了气氛的压抑,“不是吧,吓到啦?”说罢从袖袍里伸出一只带着串珠的手来,杨康握住那只冰凉细长的手,觉得心安下来,“嗯,感觉你被妖怪吃了,琢磨这可咋办,把妖怪杀了从肚子里把你掏出来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啊。”

  面具后面穿出噗的一声笑,“那就陪我一起当妖怪吧。”说完,她把另一只面具往他脸上一按,示意他系上,两人互相检查一番,没有纰漏之后便前往祭祀之处。

  冬围的营地在河谷中,已经搭起一个高高的祭台。这些猎民习惯游猎,每到一处都要砍下木杆临时搭起撮罗子,也都算是半个木匠,只是这祭台十分简陋,跟中原的精致戏台根本不能相比,几乎就是原生态的木桩拼凑而成,连树皮都没刨,更别想要平整的台面了。只见华筝站在祭台边上,轻轻踏起步子,一步一步走到祭台中央。她手里拿着一只牛皮的双面鼓,上面绘着赤红的兽纹,鼓边上也镶了一圈铜铃,那铃铛大且重,摇一下便响一声,不会有琐碎的余音。随着她敲和摇的变换,鼓声和铃音交错,组成了一种古朴的韵律,拍鼓摇铃的动作与她的步伐十分协调,最奇的是她身上其余的铃铛竟然全都纹丝不动,没有一丝杂音扰乱节奏。

  鼓声慢慢加快,她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两只白雕在她头顶低低的盘旋,杨康心惊肉跳,看她踩着脚下一根根凹凸不平的圆木,看她每一次落脚都很稳当,便也按照她说的去到台边略低处。只见她脚步开始跳跃,双臂在空中舞动,身上铜镜在夕阳的照耀下闪烁不定,全身的铃铛开始叮当作响。等走到杨康这边时,华筝一个跳跃到了他肩膀上,借着他双臂的发力跃在空中,几个轻旋后地落在祭台另一边,台下猛然爆发出阵阵发自内心的虔诚呼喊。

  可以想象,在她武功还在的时候,跳起祭祀的舞蹈会是何等令人瞠目结舌,她可以轻松地跃起在空中滑过,仿佛带着风神的全部眷顾。

  华筝戏谑的口吻显示她并不相信她真的能以此与神沟通,只是以此为他人提供信仰的寄托,可从小在这样的信仰环境中耳濡目染长大,有些东西已经深深埋藏在心里,她一步又一步,都是坚定不疑地踏出,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势,将信念感染给所有人。

  “山神白那查赐福给我们猎物,勇敢的莫日根,你们就是这山林的主人!”

  熊熊火堆升了起来,烈酒盛在杯中,被小指分别弹向天、地、还有火堆,之后才被一饮而尽,完整的兽头被摆放在磨盘大小的木桩上,以感谢山神的慷慨,火堆边的舞蹈热烈而安静,以表达对山林的无限敬意。

  成吉思汗的女儿豁真别姬萨满的帐子中,神帽神袍被随意搭在床铺边,饰带散落一地。祭祀完成之后,华筝几乎是被杨康背回帐子中的,萨满通神之后的昏阙是常事,便也无人对此大惊小怪。纵然已经偷工减料,这一通折腾下来华筝也早已气力不支,那些铜铃和飘带阻碍了运功疗伤,等费了大力气拆卸下来时,她已经半晕过去。

  等外面的人声彻底沉寂,这边才运转了一周天的内息,华筝缓缓醒转,对他眨了眨眼,用口型道,“挺有意思的吧?”那兴致盎然的样子把一堆劝告直接堵在喉咙,杨康伸手盖在她眼睛上,合上眼睑,“你睡吧,我再走一圈。”

  华筝乖乖地“嗯”了一声,闭上眼睛。她内息刚才已经被调息好,这时再运转一次,倒是不需要伤者配合。

  69知生知死

  大雪封山。

  绵延的山丘十分柔缓,挺拔的白桦银光闪闪,厚厚的雪层下不知隐伏了凸起的树根还是凹陷的沟壑,积雪表面结了一层硬壳,狐狸猞猁能在上面只留下轻盈的脚印,驯鹿的蹄子却会踏破雪壳陷入其中。

  猎手们弃了骑鹿,改用桦木刨光制成的滑雪板,在山林中飞速地穿行。这种木板被当地人叫做“察纳”,三四块连接在一起就是雪橇,在来时载着搭建撮罗子用的兽皮还有铁锅等用具,驻扎好之后就拆开来作为代步工具。

  完颜康对此十分惊讶,女真族虽说也是游猎起身,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古老的滑雪板。现代精心打造的滑雪板还需要借助山坡的坡度下滑,这些原始山民却能踩着“察纳”流畅地绕过颇多障碍物飞速行进,他们手中撑着木杆,偶尔还要借助脚踏手推身边的树干保持前进的。

  保持平衡,准确借力,控制方向,没有一定的经验是做不到的。华筝穿着灰鼠皮的小袄,跟扯扯亦坚坐在山下的驯鹿身上,没有动身的意思,杨康问她,“你也不会滑?”

  华筝白了他一眼,“我会滑雪的时候你还没学会堆雪人呢。”诚然,铁木真的部族早年确实也曾经在山林中游猎,而这些林中百